和网络上的闹闹哄哄不同,庭审现场挺清净的,除了控辩双方只有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少数几个想得到一手庭审资料的自媒体人。 程序走得无大水花,原告方提出控诉,秦冬阳严格按照辩护规则阐述了驳斥意见,之后就将辩论权交给了林英。 林英却没强调事发经过,只是缓缓地说,“我都七十多了,在最应该慈祥和蔼的岁数弄伤一个年轻孩子,令他受苦,真的很抱歉,为此我愿意承担他的医疗费用。可是除了这些我还能赔他什么呢? 略顿了会儿,林英在女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注视下继续说,“我是没有本事的人,没法给它一片草地一方院子,豆子落在我们家,同我儿子一样,能享受到的东西不太多,总是得听规训,尽量不影响到别人。无论能不能被广泛喜欢,它真老了,不能跑了,出去也是在我怀里睡觉,一点儿也不吵了。我只想抱着它多感受感受外面的阳光和风,让它听听世声,闻闻外面的空气,知道自己还活着呢,这不行吗? 我知道法律会很严谨地考量七十岁以上老人的刑责问题,也听说原告坚持诉我的罪只是为了立身正名,希望他的职业行为得到肯定,可是,即使大概率不会真的坐牢,即使我也愿意补偿这个孩子遭受到的医疗痛苦,我还是不想认这个罪。我想对他说,孩子,是你粗暴在前,才有下意识的反抗。即使你受伤了,也该正视前因后果,不能颠倒是非。我的余生无罪不是争一时之气,而是为所有终将步入暮年的人争一口追求尊重保持尊严的心理底气。接受正当管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有不当之处,可以接受惩罚,但是十多岁的豆子和七十多的老太婆都有权利活着,活到自然规律物竞天择,这才是文明社会对待老弱之躯应该有的态度。 因为语速缓慢,林英的这番话并没控制在十分钟之内,但是没人催她,甚至在她结束之后还有很短暂的一阵宁静。 原告方又阐述了些意见,多少有些苍白无力。 想让他买 秦冬阳用激光笔指住其中一张,“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命运,我的当事人林英足以称之为她那代人的佼佼者,退休之前做到了企业单位党支部书记的职位,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度毋庸置疑。她说自己没什么用,如果单以个人财富衡量,确实如此——这是她的家,不到六十平米,装修极为简单,只有两间卧室和一个小暗厅,没有正规意义的阳台,摆不下很宽大的沙发。就是这么普通的房子,她也才从厂区的老公房里搬进来几年而已,她刚才提到的儿子,并没在这里居住过。” 庭审现场安安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