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皱巴巴的纸条被她一一抚平,贴在自己上锁的日记本里。过家家般的来往,却被年幼的她当天大的秘密,还生怕给父母知道。所以日记虽放在家里,那枚小小的钥匙她却随身携带。 跟吉霄有关的物件没舍得扔的,只剩下这本学生证。不仅因为从这张照片开始,她和吉霄正式相识;还因为吉霄说过,“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找到的”。 虽然一周见一次,但她们很快交好。下午三点半补课结束,正是面馆的闲时,吉霄常会来跟她见面。不好让别的同学发现,于是约在临江河河岸。 至于聊了些什么,其实年代久远,都不记得了。但她的日记记得。 “不想学?”吉霄很惊讶,“为什么不想,钢琴都买了。” 吉霄答是孔老师说的,然后非要知道她为什么不想学。她答,因为练琴很辛苦。 “对呀!” 方知雨当即就不开心:“讨厌。” “我说你讨厌!”她生气,“跟我妈妈说一样的话,你们真讨厌!什么都不懂!” 那一天,两个人不欢而散。 “再不行也要当宇航员!”她不知天高地厚地跟吉霄夸海口,“反正等我长大,一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因为人只能活一次呀,”方知雨天真地答,“都要死的,还不如当了伟人再死。” 她说她才不管,总之要试试: 当然,也谈过擅长什么,兴趣是什么。吉霄说喜欢运动,音乐,擅长数学。方知雨当时还不信,拿出补课留的数学题考吉霄。在她看来那么难的奥数题目,吉霄却解得不费吹灰之力。 自那之后,每周六回家前要做的事多添一项:让吉霄在河岸帮她把补课留的作业都讲清楚,她回家只需要依样画葫芦。 “因为不记答案,我回家会忘记。” “我当然搞得懂了!”她跟吉霄吹嘘,“我可是天才!” 方知雨完全没法直视过去。因为她小时候太过狂妄,总以为世界是围绕自己旋转,张口闭口就是“伟人”,“天才”,“最好的”……难怪方丽春总说她娇生惯养,盲目自信,有不切实际的大小姐病,是扛不住困难的软骨头。 “妈妈什么都不懂!” 直到她翻开当年亲手写下的日记。 她说以后当了宇航员,会去天上把月亮摘下来分成两半,一半给妈妈,一半给吉霄。这种鬼话吉霄听了也会信,还笑着说, 一开始,毫无原则地施与善意的那一个可不是她,是吉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