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初要外出实习两周,为免断更,所以要攒些稿子,这月只好改为一日一更,见谅。 原来如此 李灵想说点什么,但不知为何,一时间竟无从开口。 李灵一怔,忙道:“这嘛,估计在四五日之内,臣为防不测,故意制造了数路假象,真正的那一路则需绕些弯路才能回京,所以时间要稍长一些。” “没有。”李灵回答的很干脆。 “是的,所以要对他详加盘查,从他口中挖出幕后的主使。” “这”李灵眼珠子一转,忽然又有了想法,便道:“臣以为礼部侍郎姜成焕比较合适。” “理由有三。其一,此人乃是新科探花,既然如此,则必有一番才学智谋。其二,他初涉官朝,对朝中众臣不够熟悉,断案时可以公正。无有袒护。其三,他是范相家的女婿。依范相地人品,他家女婿自也是正直淳良之人,所以他在人品上也有保障。有此三点,故臣推荐姜成焕主审此案。” “陛下英明。” 周主说着便要离开,李灵上前一步,道:“陛下,臣还有一件事要奏呈。” “臣想辞去殿前司副都点检一职。” 书房之中。李灵奋笔疾书,桌上已积了厚厚一叠的字稿,粗略一扫,已有四五十张之多。 也不知又写了多少张,实在是有些累了,这才搁下了笔,深吸一口气,美美的伸了个懒腰。 李灵初时却是吓了一跳,但听那人一开口,便是会心而笑,道:“我猜你就是后院那头名叫端木狂华的小白猪。” 李灵呵呵一笑,道:“好啦,好啦,我是小白猪行了吧。别闹了,小妹,快让我看看你。” 墨如点漆地眼睛,尖尖的下巴,娇巧的小鼻子,还有那搭在肩前的两条麻花辫,一切都与他初见时一样,一样的可爱,一样的讨人喜欢。 “嗯!”狂华忙站直了身子,脚尖还使劲地踮起,很是认真的问道:“我长高了吗?” 狂华好是紧张,急道:“你胡说,我哪有长矮了,一定是你看错了。” “那那那是因为我上次穿的是厚底鞋,这次穿的是薄底鞋嘛!” 狂华松了一口气,抚着胸脯说道:“就是嘛,我怎么可能越长越矮呢,肯定是长高了才对。” 狂华跟着一叹,道:“这有什么办法,我也不喜欢这个名字,可是听大哥说,当初我生下来时,体质特别弱,险些死掉了,算命的说我天生命薄,想要活久的话,就得起一个霸道的名字撑起命相,所以啊,爹爹脑子一昏头,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其实哪有什么命相啊,都是骗人的,想要活得好好的,还不是得kao自己呀。” 李灵欣慰一笑,道:“小妹,你不呆在家里照顾生意,怎么想起来我这里啦?” “我在写一本医书。书名就叫本草纲目。” “聪明!” 李灵想了想,道:“差不多有两百万字吧。” 狂华被这个数字吓了一跳,道:“那得写多少天呀?不把你累死才怪。” 狂华倒对发不财没多大兴趣,心中细细一算,却道:“两百万字的书。光刻板就要近万块,看来印书坊里这回要多请些工匠了。” 李灵陡然间想到了什么无比重要的之事,急道:“狂华,走,带我到你家的印书坊去看一看。” “哎呀。写书写累了,现在是娱乐时间。” 李灵方一出门,却见门口站在一个青面獠牙,长相难看的汉子,正瞪着两只斗大地眼睛盯着他。 狂华后脚跟了出来,忙解释道:“灵哥哥,这位是东方哲大哥。是我哥哥请来保护我的。” 那东方哲哼了一声,低声道:“你好。” 狂华笑道:“灵哥哥,东方大哥就是这般脾气啦,你不要在意啊!”“哪里哪里, “你别看东方大哥脾气怪怪地,他的武功可厉害着呢,他一手飞针的暗器功夫,百发百种,防不胜防,人们都称他‘夺命神针’呢。” 李灵正色说道:“东方兄,你可与东方不败有何关系吗?” “那那你是否练过‘葵花宝典’?” “那辟邪剑法呢?” 东方哲有些不耐烦。 “好好好,咱们走。” 那端木长风虽是江湖中人,但却不似金老爷子笔下那些大侠们,整天不干事,还动不动就几百两银子的花。他端木家在汴京也算大户人家,旗下有许多的产业,诸如米行、当铺、木材店等,这印书坊只是其中一项小产业而已。 江湖其实便如朝堂,没有利益,武功再高也没有人会听你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