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1)

时下有男子,喜欢把玩女子的三寸金莲。 恐怕某些提倡小脚的雌雄蠢物,自己也知道一旦脱了袜子,拆了裹脚布,看到了“三寸金莲”真身,会有多倒胃口。 林寿永威严道:“休听她妖言惑众。她这是嫉妒。荒唐大脚女,怎知楚楚小脚弱柳扶风美。” 应氏有些迷茫地诺诺地应了。 她靠着床头,月光穿过纱窗,照在她汗湿濡的额头。 但是林哀儿的脚,还是裹起来了。 晚上,应氏就在林寿永的询问里,只得再次裹起了林哀儿的脚,再一次折断。 有一天,林绮年来看她的时候,女童幼小的躯体趴在地上,死死抱着林绮年的大腿,哭喊:“姑母,姑母,让我裹罢!让我裹罢!” 她就是时不时过来盯着,甚至请了爹爹去劝,只是这些怎敌得过日夜相处的哀儿父母横下心肠?――林寿永和应氏总找得到时机给哀儿裹脚。 他们能狠下心叫哀儿受双重的折磨,林绮年却不能――安大夫说哀儿的脚若是再这样折断又扳回来,扳回来再折断一次,就真是彻底废了。 看着女童的眼泪和哭喊,林绮年放在两侧的手在发抖,半晌,她低下头,用颤抖的手摸了摸哀儿头顶的发旋:“走。我去求爹爹养你在膝下。” 但是林寿永还没正式娶妻,绮年便也不管了。 林绮年不理睬,只是抱着哀儿要走。 哀儿懵懂无知,也在林绮年怀里,向应氏伸着手哭泣道:“不要。哀儿不要离开姨娘,哀儿要姨娘。” 林寿永则是火大地喊起来:“来人――叶婆子!叶婆子!你们几个拉娘子回房!” 但是哀儿,也最终裹起来了。 持续了好一段时间,直到最后,哀儿的四个趾骨都折断变形,流血出脓,脚趾上的肉都烂到再也流不出脓水。 这个年仅六岁的女童,终于也有了一双碟子里的小粽子一样的“金莲”。 整日只能扒着门靠着,再也不能满园乱跑。 女童腼腆的,乖巧的,走了一步,前后晃动,险些跌倒。呵,有了林寿永满口称赞的“楚楚蒲柳之姿”了。 林绮年沉默地走上前,抱起她:“想去哪?” 直到她累到抱不动为止。 少女沉默许久,低声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哀儿。” 在林绮年十六岁这一年的春天,天气格外干燥。 各豪族官僚中,有些目光稍稍“长远”一些的,将收八成的地租,减到收七成。 如同江南所迁过来的柳家,就是不肯亏损自己用度,以照顾下等人的。 显赫的也不少。只是这一年,林家就连中等族人的日子,都不大好过了。 那些为官的富族人,哭诉自己家,用度紧张,家中的子女妻妾,吃用都次了一等,用不得最时新的云锦,办不得最精致的珠玉金银头面,出去交际,人家都笑自家的家眷落伍了。 那大鱼大肉,是没法隔天有了。 绸缎衣裳,更是要穿去年旧的,甚至是去去年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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