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意识到我们在谈恋爱,接吻是表达爱意的手法;又或者他只是纯粹不习惯,就像我不习惯从他的床上醒来。 我和我哥在谈恋爱。 我突然憎恨起冬天,零下十几度的天气,牵手时得隔着厚厚的棉手套。走在户外时,我将自己的手套脱下来塞进口袋,这样牵他时便能够离他更近一点。 感谢这场纷纷扬扬的大雪,感谢厚重的毛衣与羽绒服将我们包裹起来。我们藏在人群里时像两个被毛线缠裹的黑点,微不足道,渺小的黑点靠得近一点也不会惹人注目。池易暄在这里有不少同事,我得多为他考虑,不免思考起来,夏天该如何与他相拥。 “不冷。”我将手放下。 马路边的人行道上堆了几只大小不一的雪人,我路过时走不动道,转身找来石头和树枝,为它们装上眼睛和鼻子。南方长大的我们很少见到如此大的雪,池易暄的指尖捏在树枝上,正在为雪人调整鼻子的位置,我趁他不注意,从地上抓起一个雪球,塞进他的脖子。 好不容易将它掏出来,他艰难地弯下腰,像在从洗衣机里掏衣服一样,将一堆雪胡乱揽进他的臂弯。我故意跑得很慢,将帽子带上后拉紧松紧绳,只露出两只眼睛,嘲笑他:“你能拿我怎么办?” 我眼睛进雪,眼球都被冻到,赶忙低下头去擦脸,谁料羽绒服的衣角紧接着被他掀起,后背又被塞进去一把雪。 不得不说的是,元旦档的爱情电影烂俗得不可思议,男女主角泪眼婆娑地讲着陈词滥调,于是影院里的我也拙劣地模仿。这样的陈词滥调对我们来讲是一种奢侈。 我要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过。 我的生日愿望从许下的一刻起就开始成真。美妙的二十四岁。 入睡之前,雪又下了起来。夜显得朦胧,银月被覆上磨砂滤镜。我哥的声音从卧室里传了出来: “马上就来!” 生日蛋糕前的我们面带微笑,小小的烛光落进眼底像睡在许愿池里的硬币。比起厦门,如今的我们轮廓更为成熟,各自穿着工整的衬衫,纽扣扣到最上一颗,好像都过了会犯错的年纪。 思考了一会儿,划掉“倒”字,改为“1月1日”。 今天是我们相爱的第一天。 等他睡醒之后我和他说这件事,他从来都不相信,还要反咬我一口,说我打呼噜影响他睡眠。 出差预计要十四天。我开车送他去机场,司机一样忙前忙后,帮他把行李箱从后备箱拿出来,郑重其事地与他说再见,祝他一路顺风。 我目送他拖着行李箱匆匆忙忙去领登机牌,身影消失在拥挤的人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