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清惊了一下,正要扶,这小老头已经自己熟练地爬起来,无所谓地拍了拍身上的稻草和灰尘。 沈长清轻笑,“先生不如再多考虑考虑,这单子搞不好可是要丢命的……” “烂命一条爱丢不丢,七老汉我这辈子情愿泡死在酒缸中!” 他撅着屁股解着缰绳,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猛得直起腰,“不对!你这伢子咋知道老汉姓啥?!” 他蓄势待发,“你是贺家的人?” “你上牛驼山干嘛?胡万那个兔崽子自打老当家死后就一直专权,那之后我老汉再也没跟牛驼山来往过,你找我不好使……” ——这条路啊,除了我老七没人敢走! ——十年前,我还在镖局的时候,就走这条道! 是了,这匪窝其实就是牛驼山,而常七口里的大当家已经死了。 他们不会为难常七,所以这条路只有常七才敢走。 “您误会了,晚辈并非让老先生引荐,而是……” 常七果然受不住诱惑,凑近去听。 七老汉听完沈长清的计划, 脸上堆着坏笑,嘿嘿道,“你这伢子看着挺正人君子, 想不到竟然一肚子坏水, 焉儿坏焉儿坏了!” 七老汉竖起大拇指, 指头朝着自己下巴,“你搁那墩子上坐会, 老汉这就去准备!” 他把手里东西放到地上, 然后撑开一个麻袋,往袋口里利落地装着稻草, 塞得满满当当, 然后抽了条草绳束口。 他双手手腕上各有一道对称的狰狞疤痕, 那是手筋被挑的证明。 这是一个极为要强的人。 沈长清听着七老汉嘴里哼着的小曲, 闭目养神。 歌声里隐隐透露着常七快意恩仇的直爽性子,“后生啊,等事办成, 你可不要赖账——” 沈长清睁开眼睛回应,“老先生放心,不会的,有功夫一起喝一杯。” 沈长清温柔的眸子里含了笑意,“我很期待。” 于是沈长清就知道,这还是一个浪漫的人。 当是鲜衣怒马,才华横溢。当是武艺高强,少年意气。 他生了酒槽鼻,长了满脸麻,驮着乌龟背,蹒跚了腿脚。 他会躺在床上,窗边破了洞的草纸灌进呼呼作响的凉风,薄矜寒冷盖不住他曾经健硕的身躯,茅顶滴漏融化的冬雪浸湿他被褥,他蜷缩在积水的床榻一角,于近在耳畔的马嘶声里追忆从前。 “走咯——!”七老汉栓好了马,坐到前面,沈长清翻身上了另一匹,跟在后面。 沈长清有一茬没一茬跟老汉聊着天,马儿用尾巴一甩一甩赶着秋蚊子,两人鼻尖不经意间能嗅到草木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