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在名贵巧克力醇香中的邱莹莹如梦初醒般的抬起了头,对啊,一个大小姐都够她们烦的了。楼上那个大小姐已经是板上钉钉了,要是她们的另外一个邻居还是大小姐脾气,她们就别过了。
与此同时,她们议论话题中的中心人物此刻还在纽约曼哈顿喝下午茶。
“也不知道回国之后还能不能喝到这么正宗的蓝山了。”
曼哈顿最高端的咖啡厅中,一位足有一米七左右的瘦高女子穿着干练利落的阿玛尼西装套装,一头利索短发显得她格外干练。论理,这样的打扮该是英姿飒爽的,可瘦高女子微笑之间,竟然很显妩媚。
这就是元宁在纽约读书的时候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同为哥伦比亚的华人。只不过当元宁在哥大读书的时候,安迪已经毕业了。而且两人的专业不同,元宁学的是艺术史,安迪则是商学院的高材生。
她们的认识也算是机缘巧合,元宁喜欢投资,安迪又是在华尔街赫赫有名的风投顾问。同为一个学校毕业,找自己的学姐投资总比找别人靠谱一些。
安迪不善于与人交往,元宁也不是个热络的性子,偏偏两人没见几次面但是却觉得彼此很是投缘,渐渐的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这次元宁想要回国,除了父母的要求之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不放心安迪一个人。
安迪是个孤儿,她小时候被美国的一对白人夫妻收养,纽约是她此生最熟悉的地方,熟悉的感觉即是安全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好友谭宗明给她带来了关于她在这个人世上唯一的血缘纽带——她的亲弟弟小明的消息,恐怕她今生都不会回国。
带着湿度的秋风撩起坐在安迪对面的少女松软的乌质长发,在发丝间埋下纽约的雾气。
少女皮肤白皙,没有瑕疵,眼睛内勾外翘,唇红似胭脂,素面朝天,不施半点粉黛。原本是美艳张扬至极的容貌,但是因为她自身带着一种与世隔绝的清冷气质,就很容易给人一种距离感。
此刻的美人在面对安迪的时候,嘴角轻扬,眉目间皆是笑容,身上的寒冰也似乎随着这嫣然一笑而消融。
“没关系,我们可以从这儿带些咖啡豆回去,我亲自给你手冲咖啡,反正我就住在你楼上,你上个楼的功夫就到了。”
元宁为了和安迪回国之后还可以住在一起,还特意买了安迪楼上的房子。本来她也可以买下安迪隔壁那一间被租出去的房子,但是一来元宁不喜欢被人家住过的二手房,二来买卖不破租赁,她也不想平白无故让人家没房子住。
正好楼上的房子现在空了出来,为了住着舒服,她让人把楼上的三间房子都买了下来打成了一间,除了承重墙不能拆之外别的墙都拆了重新设计,和她在美国住的房子格局几乎是一样的装修风格。
元宁在美国一手创办起来的时尚品牌SHOW已经在美国打响了名号,现在在欧美时尚界已经有了一席之地,在各大秀场也备受赞誉。只是,在国内的知名度还不高,正好趁着这次回国,可以把SHOW的总公司搬回去。喜欢综影视:芙蓉不及美人妆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