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1 / 2)

当天的新闻没办法被写入他的双眼,索性就在外当起了裹尸布——啊,也许只有蝙蝠侠这类的人物才能让全世界的文字晨鸟为他心甘情愿地——唱丧歌,吊唁,分食他的名号,在他尸骨未寒之际像掘墓人一样挖掘他的过往。布莱雷利打了个哈欠,他在白天好像怎么都睡不够一样,亿万个细胞在身体里大拉横幅抗议——睡眠!睡眠。他闭了闭眼睛,困顿地想,这得和布鲁斯抗议去。

有人一把掀开了报纸,就像一脚踹飞一个人的棺材那样,他睡眼惺忪地挣扎起来一看,达米安正站在他面前,有点居高临下的意味,而且还有点恨铁不成钢。

好啦,一个老爹跑了,又来一个小的。布莱雷利终于肯正常坐起来了,他还听见夔娥在问有没有红薯,她觉得可以烤一下。

……美利坚这种鬼地方到底哪来的红薯给你烤啊!

最后,难兄难弟——此处特指提姆和布莱雷利,在吃完那些烤出来的零食后,统统被达米安赶上楼休息,理由是碍眼。

提姆觉得自从达米安进入青春期后,在身高不断往他爹靠近的同时,性格也越来越贴近布鲁斯了——包括让人琢磨不透的部分。

迪克一直奉行蝙蝠侠谁当都可以,他有自己的事要做,这一理念在近些年像瘟疫一样在家中传播。除非顶梁柱真的塌了外加这个家死得只剩下一个人来挑担子,不然大家都还是乐于保持现状。

提姆一直在语言上对达米安继任披风的想法保持一定频率的打击,你不是你妈用来实现野心和梦想的工具,你也不一定为了憧憬和……爱而继承披风。再说这也不需要他费力去证明自己配得上布鲁斯的爱,又不是什么寻宝游戏。偶尔提姆会嘲笑罗宾会被年轻导致的经验不足所蒙蔽,偶尔,他隐约觉得,达米安什么都懂。

真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要是当蝙蝠侠,”提姆说,他那杯没喝完的药也被一并带了上来:“我希望他有点自己的风格。”

“什么风格?你想说更暴力的那种吗?比如蝙蝠侠会打断混混两根骨头,他会把混混打个半死的,然后给哥谭医院创收。”

那更可怕了。

互换之后,布莱雷利并没有住到布鲁斯的房间里去。当你家是个庄园——还是个比白房子的安全级别还高的庄园的好处就在这里,当你哪都不去的时候,没人能知道你一天到晚都在干什么。

正联准备了一部分小道消息,专门投放给一些有发现布鲁斯美参与夜巡的老熟人们,即蝙蝠侠在上次宇宙之旅中沾染了一点辐射,安全起见暂时不做类似夜巡的“剧烈”运动,没什么大碍,很快就好。但是他本人就在哥谭,真的有人搞事做表王还是能出来溜达一圈顺便一个锤三哈哈哈。

这有点效果,但不论什么天衣无缝的说辞,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露馅,只能祈祷他们早日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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