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卿点了点头。
“你是恨到累了吗?我也是。”
“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恨自己还是恨那些人?”
“都恨。”
“我也是。”
“要是我一开始就是他的儿子,我就能拿出钱来帮他。他也不至于变成这样。”他抬头,只有一边眼睛落泪,泪恰好漫过那颗泪痣淌落。
“我前段时期又遇到那个不愿意借我钱的同学。他听说我和杜守拙在一起,对我客气到不行,完全变了一个人。我从不是他儿子,到变成他儿子,突然就有了一切,可是我还是我,一点都没有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好笑,血都是红的,却能分出高低贵贱。”
再见面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人还是那个人,依旧是件对花的西装,可脸上的谄媚的笑却换了一个样。那他又是谁?是那个在大学校园里穿帽衫的夏文卿,还是那个有富豪亲戚当靠山的夏文卿。变了一重身份,世界也换了一张笑脸。
狄梦云依旧不做声,只是把栏杆上的手靠过去,小指贴住他的小指。他的手很冰。他只微微一僵,依旧不看,只注视着远处波浪的拍打。他忽然问道:“你喜欢吃鸡肉吗?”
“挺喜欢的。”
“我的意思是,鸡肉,牛肉,鱼肉和猪肉里,你最喜欢哪一样?能连吃几年吗?”
“那还是鸡肉吧。”
夏文卿放声大笑,道:“那说明你和我一样,是天生的穷命。因为已经培育出了白羽鸡,所以一般鸡肉是最廉价的。我在美国的时候最喜欢吃社区超市里的鸡肉三明治,很便宜,几乎比牛肉三明治便宜三分之一的价钱。我连吃了三年,都不算腻,也不是心疼钱,是真的喜欢。”
狄梦云琢磨了一下,如果换作是她,也不是不行,顶多是多换几样酱料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物质享受没有精神充实重要。晚上吃披萨,早上把冷披萨热一下,买了辆二手车到处开,有时候坐灰狗巴士去玩。因为我和家人在一起,学的又是喜欢的专业,所以真的很幸福。芝加哥又很漂亮,有一条大道专门栽满郁金香。我们学校附近有条坡道上也种着郁金香,红色的砖墙映着五彩的花,我有时会特意过去散步。”
“这样的日子真的会长久吗?”狄梦云不禁联想到自身。她和母亲相依为命时,也不是没有幸福的回忆。有一年她生日,母亲提早下班买了蛋糕,又给她下了面。吃完后她抱着半个西瓜,坐在外面乘凉,那个夜晚有星。
“长不长久,要看运气。如果我爸没有生病,我大概现在也就是继续在芝加哥大学读博,吃着我的三明治看花。”
他冷笑一下,依着栏杆远眺水面,“但我是运气不好的人,我爸死后第二天,我还要去学校,又经过那条坡道。郁金香依旧开得很美。我最讨厌的花就是郁金香。不管在你高兴还是痛苦的时候,这花都是那么开着的。就像这个世界。”
“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搞定朱明思吗?因为我们是一样的,运气不好的普通人。但绝不能就这么认输。我曾经是吃鸡肉三明治,坐灰狗巴士很开心的人,因为真的很开心。但是当我去求人时,我就变成一个过廉价生活的下贱东西。这个世界上有老鼠,也有老鹰。我原以为当老鼠也很开心,可如果老鹰要吃掉我,我就不能再当老鼠。你也是。”
他的眼睛又红了,狄梦云心念一动,侧身抱住了他。手先是在他背上虚悬着,停了片刻,终于紧紧搂住他。因为他们都清瘦,便能感受到心在胸膛下跳动的起伏。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感受。杜秋给了我二十多万,我妈进了精神病院,我想把这钱花掉,忘了她。我去试穿了一条三万多真丝吊带裙,有手工绣花和蕾丝。我买下来,回家看绣花,并不比我绣的有多好,我分不出它和几百块裙子的差别。我真的很痛苦,连钱都不尊重我。”
“你这么说,我倒对你的丑裙子有点好奇了。”他随手把她别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
她松开他,低着头笑了,多少也有些尴尬,略微沉默了一会儿,便道:“别难过了,我请你吃冰激凌吧。我记得再走一段路,那里有家店。”
说完她就小碎步跑开了,他跟在后面,倒不是怕她走丢,而是担心她走夜路危险。因为他在夜风里有些冷,就顺便自作主张把外套披在她身上。
正好是最后一单生意,狄梦云拿着两个甜筒出来,店老板就在后面关机器锁门。她随口说了一句,“这样的小生意还挺忙的。”他就想到了叶春彦。他之前也不过是个开咖啡店的小老板,究竟是凭什么运气,竟然博得杜秋青睐?叶: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