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寻欢(2 / 2)

这自然不是因为李寻欢的武功更高,而是“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他出手从无意外,未必能一击制胜,但绝对能命中目标。

这一双手很修长、很干净,但却是惨白的,透露着不健康的灰白色。但毫无疑问,它是江湖中最可怕的一只手。

瞬间,李寻欢的眉头皱了皱。

“你好,你认得我?”李寻欢已经坐下。

“因为我在下毒方面,也有一定造诣。会下毒的人,自然会解毒。”

一把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刀,一旦落在李寻欢手中,立时就有了生命和魔力,岂非证明了他的不凡。

但孙逵已经成了个了不起眼的老头,而令无数英雄为之神魂颠倒的蔷薇夫人,却已胖的连腰都没有了,整个人就像是一口并不太小的水缸,装的水最少也可灌一亩半的田。

李寻欢不由微微变色:“你是说酒菜有毒。”

李寻欢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尸体:“阁下先前说这人是‘紫面二郎’孙逵?”

至于蔷薇夫人,或许是想过来看看他丈夫得手没有,但却被一道隔空劲气刺入眉心,生命力顽强,竟跑了几步路才跌倒在地。

十年过去,酒家依旧,只是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渐被白雪替代。走廊上的地板也已陈旧腐烂,当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时,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就后退了十来尺,神情越发谨慎。

他天生侠肝义胆、悲天悯人,自然是看不惯残杀老弱妇孺的人。

除此外还有一具老人的尸体,他面色发黑,用手抓着喉咙,眼睛死死瞪大,似乎是被人灌了毒药而死。

“也一点不错。”

但李寻欢终究是老江湖,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手中的飞刀也绝不会发出。

接着李寻欢来到一扇已打开大门前,就见房内有一黑衣青年,正在饮酒赏雪,面露惬意之色。

比上官金虹和天机老人更加可怕。

李寻欢道:“可既然有毒,你怎么……”

既已被人发现,潜行也便没了意义。

李寻欢苦笑一声,推门而入。

不多时,李寻欢就已找到了那一间小小的酒家。

‘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可是出尽风头,因为他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蔷薇夫人”私奔。

玉连城把金色马甲放在桌面:“就是为了此物,你要追查的东西,也是它。”

“我并非小店主人,地上躺着的那位才是。”

李寻欢又道:“那外面的胖女人就是蔷薇夫人?”

“李探你好,我叫玉连城,请坐。”黑衣青年面带微笑,很是和气。

玉连城耸了耸肩。

当“梅盗”三个字说出来时,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三十年前,这位梅盗可是猖狂至极。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死在他手里。

而但凡是死在他手中的人,全身上下一无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个像梅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故而有了梅盗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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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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