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江野、江志刚和王涛一起出发去省城。
王春玲送走自己老公后,整个人心不在焉的,她回头想找秦婉说说话,结果发现秦婉正专心致志地干活。
“弟妹,江野走了,你不伤心吗?”
“伤心啊,不过那能怎么办?他一个男人也有自己的事业要做。”
秦婉一开始挺担心江野的,但是后面转念一想,上辈子的江野后期成为了大老板,说明江野命中带财,去省城,也是积累财富的过程,秦婉没理由去阻止对方去实现自己的事业。
“哎,弟妹,你说得对,关心也没有用,不如做好自己的事情。”
王春玲微微叹气后,又看见秦婉正在捣鼓着什么,忍不住开口问道。
“我在做护手霜,你要不要试试?”
秦婉最近在研究做护手霜,她感觉研究得蛮成功的,最近她都在涂,感觉手白嫩顺滑了很多。
“那我试试。”
王春玲伸出手,让秦婉拿护手霜在自己手上涂抹。
“好香,好滑啊。”
王春玲闻了闻,又摸了摸自己的手感慨道。
“弟妹,这东西挺好的,你是想拿出去卖吗?”
“是啊。”
秦婉做这个护手霜就是为了那出卖。
“看来读书多就是好啊,弟妹,你这脑子真是聪明,什么好东西都能想出来,你这个东西打算卖多少钱啊?”
“五块钱。”
秦婉早就想好了护手霜的定价。
“五块钱?!弟妹,这东西虽然不错,但是谁会花钱买这个护手霜涂手啊,这个手又没人看。”
王春玲想如果让她花五块钱买一个涂脸的,可能她都要犹豫半天,不要说花五块钱买一个涂手的,这个手又不像脸那么重要。
“二嫂,你知道,有一句话,叫做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这个手白白嫩嫩,摸起来顺滑,也是很重要的。”
“可是那么贵,谁买啊?我们那个芦荟膏,很多顾客都说贵呢。”
王春玲想这个两块钱的芦荟膏,县城那么多人都嫌弃贵,虽然卖得还算不错,但是这个护手霜比芦荟膏贵那么多,到时候县城那些女人愿意买单吗?
“我没有说要卖给县城的顾客,我朋友认识省城的有钱人,这些护手霜,是准备卖给省城的那些富太太千金小姐的。”
秦婉知道这五块钱的护手霜,对于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是贵了,但是对于那些富太太名媛千金来说,这可不算贵。
“弟妹,你真聪明,那么贵的护手霜,卖给那些有钱人正好合适。”
王春玲越发佩服秦婉了。
这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脑子里面装的和她们这种没读过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
“二嫂,这瓶护手霜送给你。”
秦婉把刚刚做好的一瓶护手霜,送给王春玲。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王春玲连忙摆手拒绝。
这护手霜可是要五块钱呢。
“不贵重,你就收下吧,你每天做那么多家务,手也需要好好护理一下。”
秦婉做这个护手霜真的没有多少成本,就是**好看了点。
“弟妹,谢谢你啊。”
王春玲其实有时候也挺嫌弃自己手的,全部都是老茧,她又要上工又要做家务,这手确实糙得不能看了。
“二嫂,大家都是一家人,你不要和我那么客气,你用完了,再找我要,不收你钱。”
秦婉想王春玲平时那么卖力帮自己干活,这个护手霜,就当时是给王春玲的员工福利了。喜欢重生七零,被糙汉老公宠到夜夜求饶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