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楚和平(1 / 1)

陆军冷不丁的声音把李秋水吓了一跳。 “跟个鬼魂一样,想吓死我啊。” “就是做的小鸡炖蘑菇,肚子饿了?”李秋水问着。 “还行,没有多饿。” “行了,没有多饿就去给我洗一下蘑菇。”李秋水把案板上的蘑菇递给陆军。 “行。”陆军接过手上的蘑菇,拿起一个瓷盆就出去洗蘑菇了。 厨房里面的李秋水先是把沙半鸡和野鸡的毛拔掉,里面的血放了。 刚才手上还重的沙半鸡,现在变得很轻,反而是旁边的野鸡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是一样的沉重。 李秋水喃喃道:“怪不得叫沙半鸡,这鸡血,鸡毛去掉,撑死了就五两左右。” 说话间,李秋水拿着手上的砍刀,往野鸡,沙半鸡的身上砍去。 野鸡,沙半鸡被切成小块,放进水里面,清洗一下血沫。 李秋水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没有着急去做饭,眼下这顿小鸡炖蘑菇可不能做太早。 要是做早了,陆川没有回来,凉了就不好吃了,宁怕做晚一点,也不可做早一点,好饭不怕晚。 陆军在外面清洗着蘑菇,把蘑菇上的脏东西洗掉,喃喃道:“不出意外的话……83年开春后,有专门的收购站会下乡收购山货和猎物了。” “这些山货可是好东西啊……” 正当陆军还在思考的时候,后面有人拍了拍陆军的肩膀,陆军抬头望去看见陆凤英:“姐,干嘛,吓我一跳。” “你这是干嘛?洗蘑菇嘛?今天吃蘑菇嘛?太费油了吧?” 陆凤英也是女人,会做饭,当然知道单纯炒蘑菇的话,会很费油,要是不放油,炒出来的蘑菇味道没有多好吃的。 “今天去陈叔家玩,他给我一只飞龙和一只野鸡,咱妈正在厨房里面做着呢。” 陆凤英笑着说道:“呀,陈叔给的?莫不是你自己打的吧?” “瞎,姐,这话可不能乱说啊,我可不想挨打。” “行吧行吧,随便你了,反正我也管不住你,你想干嘛就干嘛,不过过完年之后,你就没有这么轻松了,该进砖厂了。” 陆凤英知道弟弟喜欢打猎,家里面不会同意他上山打猎的,年后他就要老老实实的去上班了。 现在距离过年,也不过是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一眨眼很快就过去了。 陆军点了点头:“行,进砖厂。” 陆军乐呵呵的问道:“姐,姐夫去哪里了?这次他怎么没跟着过来啊?” 陆凤英瞪了陆军一眼:“咋滴?你还想你姐夫了啊?你姐夫现在忙,抓紧给孩子挣钱呢。” 陆凤英说着说着就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手掌放在自己的肚子上,轻轻的揉了揉。 孩子的出生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同样孩子的出生,也会给为父为母者增加一些无形的压力。 陆军很明白姐夫的心情,只能加油干活,才能挣钱把自己的孩子养的白白胖胖。 “你继续洗吧,我去厨房里面看看咱妈。” 陆军耸了耸肩,啥事都落在自己身上了,要是小妮子在就好了,还能给她几颗大白兔奶糖收买一下人心。 让她在这里洗一下蘑菇,自己去后院把来福给喂一下。 “呀,哥,你这是在干嘛?”晚上放学的陆涵已经回到了家中。 现在她每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放学,因为放学之后就可以回家里面吃好吃的了,尤其是晚上的一顿。 这几天来,自己吃的都有点长膘了,她的小脑袋瓜也很聪明,知道家中的猎物还有不少呢。 刚刚她从家门进来的时候,就看见陆军在一旁在洗着什么东西,这才有了刚才的一句,又以为在收拾什么好吃的猎物呢。 陆军看见陆涵后,笑眯眯的摆了摆手,示意她过来:“过来过来。” 陆涵警惕的看着陆军,不敢往上前。 陆军见状,不慌不忙的从口袋中拿出来一颗大白兔奶糖,在手上摇了摇。 陆涵见状,马上一路小跑跑到陆军面前,一改常态:“呀,哥,你怎么在洗蘑菇啊?家里面吃蘑菇嘛?” “小鸡炖蘑菇。”陆军说完,还故意把手上的大白兔奶糖吃了,然后再陆涵幽怨的眼神中,又从兜里面拿了出来。 陆涵变脸跟川剧变脸似的:“哥,我最喜欢洗蘑菇了,你起来,我来洗,我来洗。” “这怎么好意思呢,咱妈吩咐我干活呢,你怎么还抢着干呢?”陆军说着说着,还扭头往厨房方向看去,扭头继续对着陆涵说道:“既然你这么想干,我就给你吧。” 陆涵大大的翻了一下白眼,我想干个鬼啊,要不是看在你手上的大白兔奶糖,我说什么也不会干的。 “我最喜欢干活了,我来我来。”陆涵接过陆军手上的活,挤出来一个笑脸。 陆军嘴角微微上扬,把大白兔奶糖放在陆涵的旁边。 陆涵看到陆军放在自己旁边的大白兔奶糖,嘴角咧的特别大,一脸的笑意,洗蘑菇更加卖力了。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陆军的背影消失在前院,陆涵立马小手一抓,把放在地面上的大白兔奶糖抓走,撕开糖皮,往嘴里面递去。 “嘻嘻~” “好吃,好吃,奶香味好香。” 陆军回到后院,院里面的来福正在雪里面打滚,撒欢,看到陆军来了之后,来福撒欢的跑到陆军脚下,用它的小脑袋蹭着陆军。现在来福已经真的把陆军当成了他的主人了。 陆军把来福抱在怀里,揉了揉它的脑袋:“快点张,以后带你去山里面!” 来福仿佛听懂了陆军的话,对着陆军更加的亲昵了。 经过这几天的喂养,来福这条狗也知道了熊肉,狍子肉好吃,以后对这种气味也会更加的敏感。 “吃吧。”陆军把一些碎熊肉给来福。 来福大口大口的撕咬着,吞咽到胃里面。 …… 李政民,陆川这两天不是熊肉就是狍子肉,吃的特别香。 屯里面的人都没有多少油水,他们这次可是真的感觉到了肚子里面都是肉的厚重感。 两人上了一天工,竟然感受不到丝毫的饿意,不知道是不是两人吃的太多导致的了。 旁边的李政民皱了皱鼻子:“咦?川哥,你家咋这么香啊?” 李政民看着天上从陆家飘出来的烟,不用猜就知道是陆家在做饭了。 陆川乐呵呵的说道:“可能是昨天剩下来的狍子肉吧,你家也有不少,赶紧回去吧。” 李政民自顾自的说道:“真的是狍子肉嘛?肉也太香了吧。” 陆川没有理会李政民,径直的往自己家走去,他也想知道……这香味真的是狍子肉嘛? 李秋水正在厨房里面烧着小鸡炖蘑菇,后面有一道人影走到她后面,李秋水被吓得一个激灵。 “干嘛啊?怎么一点声响都没有。” “炖的什么啊?咋这么香?” “小鸡炖蘑菇。” 陆川:“啥?是野鸡嘛?” “一只野鸡,一只飞龙,陈哥给的。”李秋水解释了一下。 陆川的大脑飞快旋转着,马上就把这个事情想明白了。 昨天自己请陈哥吃饭,今天他给自己送野鸡,飞龙?陈哥对自己这么好啊…… 陈达如果知道后,肯定会翻上一个大大的白眼,原因无它,今天,他自己都没有吃上飞龙呢。 还给你送飞龙?那是你儿子自己打的啊! 可陆川也不会傻乎乎的去问,所以陆军才敢这么大胆。 李秋水淡淡的说道:“行了,没事赶紧出去,我还要炖鸡呢,这几天油水好了不少,以后你见了陈哥,可要好好的感谢感谢他。” 陆川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明天估计就通车了,要不我去县城,把紫貂卖了吧?” 陆军夹到的紫貂皮,还在陆川的手里面,陆川觉得这个紫貂皮还是最好出手。 一只紫貂皮就价值一百多块钱,这要是一直放在家里面,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一百块的紫貂皮,还是卖了比较好。 钱,拿在手里面,会踏实一点。 而且现在也到了冬天,也该去县城去买点新棉了,陆家一大家子,已经有五六年没有买新棉了。 “你去?也行,不过你明天不上工嘛?怎么去啊?要不陆军那小子去吧。” “军去?这紫貂皮就是他夹到的让他卖了,把钱再给我,我是不信!”陆川继续说道:“上次我可是好不容易才薅过来的,这次再把紫貂皮给他,我看就是肉包子打狗,回不来啊。” “不行,得想一个折中的办法,不能这样。” 李秋水白了陆川一眼,也就是你这样了,还有其他人这样嘛,跟儿子斗智斗勇呢? “我不管你了,小鸡的肉马上要好了,我去看看蘑菇洗好了嘛,等会我再贴几个饼子,你要是不帮忙,就去外面想你的事情。”李秋水往灶台里面添了几根柴火,起身往外面看去:“陆军,蘑菇洗好了吗?” “妈,蘑菇洗好了,我这就给你拿过来。”陆涵一路小跑过来,把洗好的蘑菇拿了过来。 陆涵一接近厨房,那扑鼻的香味就往她鼻子里面钻,馋的她直咽口水。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还能看见陆涵这小家伙干活。 “怎么是你啊?陆军呢?” 陆涵乐呵呵的说着:“我哥回后院了,估计是去喂狗去了。” “妈,还要多久才能熟啊?我肚子饿了。” “快了快了。” “好,我先出去了。就不打扰大厨发挥了。” 李秋水瞪了一眼陆涵,陆涵溜烟般的逃走了。 …… 城县,某处国营饭店,包间里面。 楚雄一杯酒喝了,再把一杯的倒上,递给面前样貌有些粗犷之人。 面前的人正是楚雄的舅舅——楚和平。 陆军手上的灰狗子皮订单,说白了也是来自楚和平。 毕竟楚雄给陆军手上的定金,都是楚和平给楚雄的。最后的尾款,也是楚和平给陆军,毕竟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楚和平喝完一杯酒,缓缓说道:“楚雄,你不会让你那位朋友给骗了吧?这马上都过去七天了,怎么还没有见灰狗子皮啊?”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楚雄同样是一脸的羞愤,他也不知道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之前把钱交给陆军的时候说的好好的,现在人都没有见。 楚和平冷冷的说道:“我看,要不就报警吧,这也不是一笔小钱的。” 自己的钱可没有这么好拿,怎么拿的,当然要怎么吐出来,甚至还要蹲牢子。 楚雄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舅舅,知道他真的能干出来这种事情。 可一旦报警,这种事情就变性质了,到时候陆军以后的名声都废掉了。 别说在屯里面抬不起头,在其他地方同样如此。 楚雄想到陆军的为人,继续说道:“舅舅,我来处理吧,而且明天才是第七天,陆军肯定会来的。” “哼!这个事情是小,妈的事大,现在天气越来越冷,马上也快到她的生日了,灰狗子皮绝对是最好的礼物。” 说完,楚和平就离座离开了,他知道舅舅这是松口了,可不代表舅舅不要这笔钱。 除非陆军能把那些灰狗子皮拿过来。 楚雄叹气一声:“希望明天能见到陆军。” …… 与此同时,李秋水已经把一盆满满当当的小鸡炖蘑菇放在了炕上。 炕早被陆军点燃了,里面烧起来了,炕上还挺热的。 晚上和白天的温差很大,在东北基本上每年冬天就靠这个炕过去。 炕下面添上柴火,那可比前世的暖气,地暖还要暖和不少。 旁边的陆涵丝毫没有察觉到炕已经变暖了,她现在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要狠狠的吃。 把眼前这一小盆的小鸡炖蘑菇给吃掉,嘎嘎吃掉。 今天的肉,跟以往不一样,前两天都是熊肉,狍子肉,哪有山上的野鸡肉,飞龙肉香啊? 要知道鸡在二十一世纪,有钱人专门吃那种走地鸡,还要足足走上万步的。 不就是为了营养价值和安全第一嘛。 而且飞龙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想吃都吃不到了啊。 李秋水看见几人这么馋,乐呵呵的说道:“吃吧吃吧。”喜欢重生火热年代,打猎赶山发家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重生火热年代,打猎赶山发家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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