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恨意的太子爷当天晚上带着小弟偷偷摸进了约翰·李的家里,偷袭了约翰·李,将他一顿毒打。
还嚣张的当着他的面杀了他的宠物狗。
等到约翰·李从昏迷中醒来时,看到面前的宠物狗尸体,陷入了沉默当中。
这时候就给了一个回忆镜头,原来这只宠物狗是他妻子生前留下的,是他对妻子的唯一念想。
被仇恨激怒的约翰·李埋葬了宠物狗之后,决定开始为宠物狗复仇。
所以很多人都调侃这部电影应该叫《还我狗命》。
在此后的几部续集当中,每一部也都会有一个狗狗。
另一边,几番周折之下,黑帮老大知道儿子闯了大祸,抢了约翰·李的车,还杀了他的宠物狗,但最关键的是,却又没有对约翰·李杀人灭口。
黑帮老大气坏了,对着儿子就是一顿输出。
然后又讲述了约翰·李的恐怖之处。
原来约翰·李是阿萨辛杀手组织的一位SSS级顶尖杀手,就连帮派的地盘都是他当年帮忙打下来的,最后为了妻子金盆洗手……
从反派口中描绘出约翰·李的恐怖之处。
这种拍摄手法,无疑比正面叙述更有张力。
让观众更能体会到约翰·李的强大,以及反派后悔的情绪。
特别是太子爷那种惊慌失措、脸色灰白的表情,甚至跪在黑老大面前求他老爹救他一命,无疑让观众爽到了极点。
麻痹的让你嚣张,活该!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黑老大也不可能见死不救,于是就给约翰·李打电话和解。
但是约翰·李一言不发的挂断了电话,接着就从地板中取出了自己密封多年的武器。
影片到这里,就正式进入了高潮阶段。
黑老大眼见求和无望,为了儿子的小命着想,于是就派出手下先下手为强,干掉约翰·李。
由此也来到了电影的第一波小高潮剧情。
黑帮成员来刺杀约翰·李,但是却被他一枪一个小弟弟,干净利索。
相比原版的《疾速追杀》,李飞鸿的动作明显要比基努·里维斯飘逸凌厉得多。
基努·里维斯不是专业练武出身,而且出演《疾速追杀》时已经50岁了,他在里面的打斗动作肉眼可见的僵硬。
相比之下,李飞鸿现在才44岁,而且还是习武出身,动作凌厉像风一样。
精彩程度比基努·里维斯要高几个级别。
但苏宇在拍摄前也告诉过林超贤,拍摄时尽量减弱李飞鸿的动作戏,而着重于枪术。
这是本片的一大亮点,一定要着重描述。
林超贤也很认真的听从了苏宇的建议,为此他还特地学习了很多枪械知识,将传统武术和枪术结合起来,根据苏宇所说的‘枪斗术设计了本片的所有打斗。
绝对要比原版精彩。
原版的导演拍摄《疾速追杀》时还是第一次当导演。
黑老大知道手下刺杀失败后,发布了悬赏令,于是一时间各路杀手蜂拥而至,都想杀了约翰·李。
约翰·李意识到住在家里危险,于是就住进了阿萨辛组织的‘大陆酒店,在这里,禁止杀人,违者都将会受到惩罚。
随后,约翰·李全副武装,孤身一人闯入太子爷的酒吧报仇。
这里又是第二波高潮,在霓虹光影中,约翰·李犹如杀神附体,一口气杀了二十多个人。
《疾速追杀》系列中,光影也是一大特色,有一种赛博朋克的风格。
但可惜最终还是让太子爷跑了,他自己也受了伤。
回到大陆酒店后,周公子饰演的女杀手也登场了。
女杀手跟黑老大关系莫逆,这次为了黑老大的悬赏令,特来刺杀约翰·李。
别看周公子娇小玲珑,还长着娃娃脸,但在电影里面眼神、动作都很凌厉,气场很强大。
这是她闯入好莱坞的第一个镜头,当然要做到尽善尽美。
当初拍摄的时候,为了这一场戏,她就提前排练过很多次。
甚至在拍摄过程中也是主动要求林超贤多拍几条备用,从中选出最好的。
但是很明显,女杀手不是约翰·李的对手,被约翰·李制服后捆了起来。
在原版中,这里本来还有一个角色,是约翰曾经的搭档。
黑老大为了杀掉约翰,就用重金诱惑搭档刺杀约翰,搭档也答应了黑老大。
影片中开始还一直模糊他的立场,直到约翰被黑老大抓住,性命垂危时,搭档才最终露出了他真实的意图,救了约翰。
在女杀手刺杀约翰时就是他开枪提醒了约翰,才让约翰躲过了女杀手的刺杀,并最终制服了女杀手。
但在现在的剧本当中,苏宇把这个搭档的角色给去掉了。
一来,是让约翰孤胆英雄的形象更加鲜明。
他就是一个人,他没有任何帮手。
第二,这个搭档的存在弱化了主线。
因为影片开头就已经明确了主线,约翰就是为了狗狗报仇,但是在搭档背叛黑老大救约翰之后,被知情的黑老大杀死。
最后在杀死太子爷为狗狗报了仇之后,又变成了约翰为搭档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