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便到了十月二十六号周六。
今天是方为和徐采苓一起参加璇珠市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决赛的日子。
为了保证好今天的状态,徐采苓昨晚一大早就睡了,今天也是一大早就起来。
才刚吃完早饭,就忙着催促徐志远和邓喜娟:“爸、妈,你们快点啦!磨磨蹭蹭一会儿要赶不上了!”
“这不还早呢嘛,好歹换身衣服吧?”
以前确实是不太支持闺女搞什么体育的,却没想到她还真搞出了一些名堂来。
上次采苓参加县里的选拔赛,拿了双冠,还打破了县中学生记录,徐志远和邓喜娟别提多震惊了,自家闺女的名字现在还挂在白潭中学的校门口上哩,这些天里少不了有熟悉的亲朋好友跟他们夸赞采苓多厉害,都为校争光了!
这次采苓要去市里参加决赛了,听到可以去现场观赛,老父老母也是停下手里的活儿,今天过去现场好好给她支持一下。
闺女给他们长了脸,他们自然也不想给闺女丢了脸,这会儿忙着头疼穿什么衣服好,打扮得像是跟准备去参加闺女的喜酒似的。
“哎呀,好慢啊你们,我不等你们了,我先过去了!”
“不跟我们一起坐摩托车过去吗?”
“我骑车过去!你们快点!”
说完,徐采苓便拿着自己的钉鞋和薄外套,一溜烟跑了。
也没跑多远,拐个弯儿就跑到了方为家。
“方为你收拾好了吗?”
“好了好了。”
方为背着书包走出来,然后转过身,徐采苓就拉开他的书包拉链,把自己装在袋子里的钉鞋一起塞进他的书包里面去,然后拉上拉链,小手拍了拍书包,心满意足。
“你爸他们去不去?”采苓好奇道。
“我爸去。”
“那方二伯出发了吗?”
“换衣服呢,不等他了,咱们先走吧。”
“嗯嗯!”
没有长辈同行最好了!两人便一起骑着单车出门,过去沙阳村接柳知意。
本来阿胜也是要去给他们加油的,可惜篮球队的陈老师今天要带他们去打镇上的篮球赛,作为如今学校篮球队的绝对主力,阿胜是走不开了。
来到柳知意家,少女也已经收拾好东西骑在自行车上等他们了。
因为去市里比较远,出发也比之前要早一些,今早方为和她就没有去跑步了,她自己也没有去跑。
见到方为和采苓过来,她就拿着手里的那个信封,也学着采苓那样,拉开他的书包拉链,把信封放进了他的书包里。
“这是什么呀?”
徐采苓眨了眨眼睛,压低声音问道:“知意你给方为的情书吗?”
“不、不是啦!”
柳知意小脸一窘,解释道:“是稿子……正好一会儿去镇上的时候拿去寄了。”
“啊?!知意你又有大作了嘛!叫什么叫什么?”
“《逐夏》”
“唔……是写什么的呀?”
“这次是小说啦……”
“小说!知意你开始写小说了!”
“嗯嗯,就先试试。”
《逐夏》作为她的第一本青春小说,从好早就开始写了,上个月的时候还给方为看过开头。
那时候就已经写了好几万字了,只是还没投稿的自信,又修修改改了快一个月,今天才决定把三万字的开头先投递过去,要是能过稿的话,她就要正式成为萌芽里拥有自己专栏的连载小说作者了!
“好厉害!知意你真成大作家了!都开始连载小说了!”
“还没过稿呢……”
“我觉得你肯定能过稿!你都不知道,佩佩她好喜欢你的文章,要是能看到你的小说,她肯定激动死!”
“啊?佩佩情绪这么稳定也会激动的吗?”
“肯定了!佩佩只是表现不明显而已。”
“采苓你好细心。”
“毕竟我跟佩佩同桌那么久嘛。”
三人在聊天的时候,屋里的柳叔公也笑呵呵地走了出来。
“叔公!”
“方为,采苓,好好加油啊,争取再拿个冠军回来!叔公前天去镇上还看到你们学校的横幅哩!了不得!”
“嘿嘿……”
“叔公,那我们先走了?”
“好好,去吧,别耽误时间了。”
三人便一起骑着自行车,有说有笑地离开了。
刚升起才一会儿的太阳光落在身上暖洋洋的,方为抬头看了看空灵高远的天空,今天又会是个好天气。
来到镇上,先一起去邮局帮柳知意把稿子给寄了出去。
好歹现在也算是个小范围内小有名气的作者了,不用再像当初那样提心吊胆地等待投稿结果,在写这本书之前,白云编辑就有事先跟柳知意通过了电话,也给了她一些指导意见,对于她的第一本小说,白云编辑还是挺期待的。
也正是因为这是自己的第一本小说,柳知意也是久违的感受到了初次投稿时紧张的心情。
她很有仪式感的,把信封合在手掌中祈祷一下,然后双手拿着信封,郑重地塞进了邮筒的缝隙中。
办完了这事之后,三人又才一起骑车来到了学校里面。
经过十来天的施工,田径场修缮的工程进度已经七七八八了,现在已经能看到新田径场的雏形,估计再有一个星期左右,就能正式完工了。
这次去市里参加决赛,依旧是牛老师带他们去,不过很意外的多了一个人。
“姐?你也去啊?”
方为眨了眨眼睛,之前都没听文素素说要去呢,这算是惊喜吗?
“哼哼!正好今天闲着,我们班两位同学进了决赛,那我不得去加加油?”
因为要去运动赛场观赛和加油,自适应装扮的文素素,今天也没有穿裙子了,而是换上了一身清爽利落的运动套装,脖子上挂着她的相机,还戴了一顶鸭舌帽,长长的秀发扎成马尾,从她的帽子下沿垂落下来,随着她走动和扭头的动作,柔顺的发丝一晃一晃的。
“姐亲自来观赏,那我们今天的战斗力可就拉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