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温别:“……”
好问题。
6.
最终这个问题还是没有继续下去,邬温别到底知不知道,庄彧也懒得去追究。
反正现在事实就是他就算吸邬温别的血,邬温别也没有什么反应。
邬温别既然说要搬,那么庄彧就说趁着现在也还早,现在就去帮邬温别收拾东西,今晚就走。
邬温别看了眼自己被庄彧扣在掌心里的手:“你好急哦。”
庄彧低哂:“要我跟其他三个雄性合租,你不急着把我带走?”
邬温别无法反驳。
所以庄彧第一次踏进了他们的出租屋。
邬温别:“没有多的鞋子。”
庄彧嗯了声:“我打赤脚就行了。”
天知道他当年适应鞋子适应了多久。
邬温别说好,庄彧目光扫向四个房间,最后定格在了最里面那间:“你住那?”
邬温别诧异地哇了声:“你怎么知道的?”
庄彧心说味道很明显:“猜的。”
他懒懒地扯了下嘴角:“厉害吗?”
邬温别都没有一点迟疑,直接鼓掌:“厉害。”
庄彧哼笑了声。
邬温别又说:“衣柜我自己收拾吧,其实也没什么东西。”
是真的没什么东西,就一点生活用品,然后床丨上丨用品和衣服,现在天还热着,被子也薄薄的,买个大点的行李箱,塞一塞,一个包一个行李箱就能搞定。
所以不到二十分钟,房间就变成了一个空房间。
庄彧帮邬温别把行李箱拉好拉链,到现在才注意到自己的指甲盖有点点泛黑,乍一看就是灰粉色的。
庄彧垂下眼,又抬起眼帘去看正坐在床垫边沿用手机打字的邬温别。
他发现了吗?
不过发现了也没关系,指甲盖变色而已,不是直接变出了虎爪,邬温别应该不会多想。
这个念头闪过后,庄彧又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他其实是有点怕邬温别真的什么都知道的。
毕竟他是穷奇啊。
吃过那么多人,传言虽然有很多不实,可说他凶残这一点可真的没有半分错。
7.
邬温别在群里说了一声自己要去跟庄彧同居了,就把手机收起来:“好啦,走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