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蛆除了会啃食腐肉外,也会继续啃食没有腐烂的组织。毕竟,它们的本能就是吃吃吃。
所以,需要严格把控好时间,防止它们把好的组织也给破坏了。
根据林枫的判断,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半个多小时。
等到25分钟的时候,林枫开始密切观察伤口的情况。
在35分钟的时候,林枫开始清理伤口上的医疗蛆,将它们收集起来,塞回到箱子内。
“确实干净了!”
外面,透过玻璃看到里面情况的林雪菡,也是大感吃惊。
这些不起眼又恶心的蛆虫,居然还真能治病?
医学手段的神奇,果然不是他们这些外行人可以理解的。
虽然伤口处的腐肉已经被清理。
可是林枫的面色,反而比之前更加凝重了。
安婆的情况,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差一些。
等待伤口创面全部被清理后,林枫才看到了创面下的真正伤口。
那伤口,深可见骨,小腿骨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地方完全暴露,足部也有一些脚趾没了血肉。
这情况,想要再生出血肉来,其难度非常之大。
如果只是缺了一小块肉,那么身体会自我修复,先长出肉芽,再与周围的组织契合。
而且实际上这修复后的“肉”,也不算是肉了,因为肌肉组织是不可再生的。
但安婆这情况,何止是缺了一小块肉,就像是把肉从腿上削了下来。
这种情况,就需要植皮修复了,但是修复完成后,也只能是“皮包骨”。
这样治疗,也只是好过截肢,但实际上和截肢没有太大的区别。
因为这条腿已经失去了正常的功能,只能当拐杖一样使用。
的确是做到了对林雪菡的承诺,不用给安婆截肢,但这一结果还是不能令人满意。
然而真的没办法了,林枫也不是神,不可能打个响指,就让安婆腿上的肉再长出来。
现在的话,还是通过植皮,保守治疗吧。
至于患者能恢复到什么程度,真就是听天由命了。
手术室外。
“啊这……”
“那我妈还能走路吗?”
听完林枫讲述安婆的情况后,林雪菡很担心自己老妈失去自理能力。
“不用想了,以后要么留个人在她身边照顾,要么请个保姆。”
“不过我个人建议,如果自己能力足够的话,最好是子女留在她身边。”
“毕竟,再好的保姆或者护工,也不可能全心全意的把她当自己亲妈来照顾。”
林枫非常果断的告诉林雪菡,安婆以后生活上肯定难以自理了。
这时候没必要和患者家属撒谎什么的,直接打破他们的幻想,好让他们能接受现实。
听完林枫的话,林雪菡顿时陷入沉思。
她倒也想亲自照顾自己老妈,可是她也有自己的家庭。
家里老公一天到晚基本就晚上在家,回来时候也得晚上八九点之后的。
而且家里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已经上大学了,倒是没什么。
还有一个还在上高中,走读的。
上高中的儿子,需要人照顾的,家里也需要人打理。
她已经尽可能的压缩自己的工作时间,来照顾自己的家庭了。
如果还要照顾自己的老妈,那么自己的工作怕是保不住了。
在经过了一番思想挣扎之后,林雪菡终于下了决定。
“好,那我来照顾我妈吧,她大概要住院多久?”
毕竟是自己的亲妈,相比于工作,她更看重亲情。
否则,之前也不会压缩工作时间照顾家庭了。
虽然她现在的工作各项福利待遇都很好,失去了会很可惜。
但这毕竟是从小就最疼自己的亲妈,她不后悔。
“不好说,如果情况不好的话,可能需要一直住院,直到……”
林枫虽然话没说完,但林雪菡已经明白林枫的潜台词了。
林枫的意思就是,病情反复就可能要一直住院,直到百年之后驾鹤西去。
也就是人生余下的时光,都得在医院渡过了。
其实现实中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很多迟暮老人,人生的最后一程,都是在医院里渡过的。
也许只有到了生命所剩无几的时候,也就是最后几个小时的时间里,可能会被家属带回家,算是落叶归根。
“好吧,我明白了,谢谢医生。”
林雪菡深吸一口气,也许,得着手准备自己老妈的后事了。
解决完安婆的事,林枫又忙了一会儿,就下班了。
他来到更衣室换好衣服后,直接前往了停车场。
今天晚上他有个饭局,是陆熙语安排的。
或者说是他之前请陆熙语安排的,是同陆熙语的父亲陆云南吃饭。
陆熙语的父亲陆云南,是国内某大集团的总裁。
其实他手里控股的集团不止一个,有好多个。
大部分都是存在关联业务的独立运营的非子公司。
因为这些集团里都有一个“南”字。
所以商场上的人,把这一股商界势力称为“南帝国”。
另外还有一个北帝国,是由另一个人创建的。
当然,这人和陆云南没有关系,纯粹是巧合罢了,但两者间偶尔也会打交道。
林枫一开始就知道陆云南在商界很有地位。
不过,真正了解这位商业大亨,还是在后来的时候。
林枫这次请陆云南吃饭,除了感谢陆云南帮他弄到那一片种植药材的土地外,还有就是想和他谈一些业务。
他的药材种植园中,那些药材肯定得卖啊,那就需要销路。
陆云南手头有现成的渠道,只要陆云南同意,自己直接嫁接上去就行。
渠道谈成之后,林枫会招一个专门负责销售的人才,自己还是当甩手掌柜。
毕竟他没兴趣从商,也不喜欢商场上的那些弯弯绕绕和尔虞我诈。
“这么慢?”
林枫来到停车场的时候,陆熙语已经等在林枫的车旁了。
“不会迟到吧?快上车。”
林枫解锁了车辆,快步上前,钻进车子内。
“还半小时,这会儿晚高峰,你怕是要迟到喽。”
陆熙语笑眯眯的看着林枫。
林枫挠了挠头,自己是请客的人,迟到可不太好啊。
而且还得和陆云南谈业务呢,这会减印象分的。
应该没人喜欢和不守时的人合作吧?
林枫发动了车子,出医院大门后,直接左拐。
“不应该右拐吗?你是不是开错方向了?”
陆熙语眨了眨眼,有些疑惑。
“没开错,一会你就知道了。”
五分钟后。
某商场地下停车场,林枫带着陆熙语下了车。
“来这干嘛啊?”
陆熙语顿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坐地铁!”
“虽然挤了点,但是不堵车!”林枫嘿嘿一笑。
这家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是连通地铁的。
虽然这时候是下班时间,地铁很拥挤,但起码不堵啊!
坐地铁的话,基本上能赶上时间。
陆熙语无语,林枫居然想了这么个办法。
不过确实可行,坐地铁过去的话,只要十来分钟。
算上刚才开过来的五分钟,就是一刻钟,比半小时提前了一刻钟。
然而,当两人来到地铁站时,看着眼前的人山人海,还是吓了一跳。
人多到什么地步呢?
就连台阶上都站满了人在那等地铁。
林枫乐观估计,可能得等到第三批才能轮到他们上去。
按照三分钟一班车,倒也来得及。
“嗯?”
林枫脚下忽然踩到了什么东西,以为是踩到谁的脚了。
刚要道歉,可是低头一看,发现是只没有主人的鞋子!
擦!谁踏马挤地铁把鞋子都挤飞了?
六分钟之后,林枫和陆熙语终于挤上了地铁。
此时的地铁车厢内,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了起来,实在是太拥挤了。
林枫看到一个妹子她的脸都被前后两人挤的变形了。
还有一人,手里抓着自己的半截袖子。
很显然是在挤地铁的时候,被人不小心给扒拉掉了。
这里的每个人,都很狼狈,基本都是衣衫不整的样子。
林枫感觉这一幕心酸又好笑。
这就是每一个打工人平凡的一天。
不仅要和时间赛跑,还要每天在这么一个拥挤的盒子内,争抢位置。
………………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