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12章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24)
“你,你说过……”少年的声音嘶哑艰涩,“只,只有,我活着,就可以,带我走。”
少年的头部应该是受了撞击,鲜血婉蜒的从额角流过眼睛,神色不变,如墨一双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悦。
沈悦觉得好笑,她从来都没有答应过少年要带他走,只是说等少年的病好了之后再来找她,这只能算是空头支票,以少年的身份根本就不可能见到沈悦这种人物,恐怕刚到门口就被设为当做乞丐叫子给赶走了。
而沈悦也只是当时的一时兴起,过了几天早就抛到脑后。
可是少年却凭着一股韧劲,竟然找到长安城来了,而且看少年的样子,应该是早就知道这马车里有沈悦,所以才会故意冲上前。
倒是有一个灵光的脑子。
不管如何,的确是吸引了沈悦的注意。
车帘子被拉开,坐在马车中的人,整个面容都露了出来,一身颜色很深的玄衣,慵懒的靠着,纤长的睫毛浓密卷翘,泪痣恍若朱砂,温暖的光线,虚虚的落在她的身上,像九天上悲怜众生的神灵。
“过来吧。”
少年慢半拍的眨了眨眼睛,之前一直绷着一张脸,明明年纪不大,可通天的气势却强悍又血腥,那一双眼睛就像一头狼。
等真正沈悦叫他过去,面色惴惴,也不过是犹豫了一秒,然后弯身进去了。
少年四海为家,从一出生他就是个被人抛弃的人。
金碧辉煌的皇宫是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再怎么年少老成,突然来了这般气派的地方,多少还是有些拘束。
穿着深衣的矜雅的贵人,牵住了他肮脏的手。
眉眼带着淡淡的笑意,乌黑湿润的眼眸沉静的如同秋日的湖泊。
“以后你便叫霍刀吧。”
霍刀便是他此生第一个名字。
——
霍刀过上了自己之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不用挨冻,不用挨饿,也不用于野狗抢食。
也没有人再敢随意的对他打骂。
除此之外,还有人特意教他武功。
一直都守在沈悦身边的福安对他从来都没有好脸色,在把他交给暗卫的时候,还特意冷冷的吩咐了一句要好好关照。
这当然并不是普通的关照。
可霍刀是从小跟着狼王长大的孩子,嗜血和残暴是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的,短短几个月,他就已然超过了教他武功的老师。
身高也窜的厉害,一下子长高了不少。
——
因为在徐州那荒诞的一夜,程谦恭已经好几个月都没有睡好觉了,他觉得自己做的不对,可是对于沈悦这种人来说好像是最有应得。
可是沈悦毕竟是个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