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念兹醒来,朝夕高兴的用头拱了拱他,然后跑到不远处,拍了拍它吃完一半的猎物:“嗷呜~” “原来是你啊,吓我一跳。”念兹甩甩脑袋,回过神后慢慢往那走。 雪豹凑过去一看,惊讶得耳朵后撇:“嗷呜~” 闻起来还有些熟悉,和他们第一次来时被念兹放跑的那只猪崽有些像。 “不不不,我不吃。”念兹连连摇头,不过他对这只猪很感兴趣,在旁边绕来绕去的研究。 “嗷呜!”朝夕昂着脑袋,准备得到夸奖。 朝夕不好意思地舔了舔自己。 动物园的伙食太好,还时不时把他们带出来放风加餐,如今,朝夕已经和刚来的时候判若两豹。 奈何,缺乏远东豹知识的人类并不了解这一点,还以为朝夕没怎么学会捕猎,因为它的捕猎成功率比起念兹来说并不算高。 没有充足的把握,他一般不会发起进攻,更别说去挑战一些看着就很难抓到的猎物。 尝试得多了,成功率自然就降下去了。 朝夕专门把猎物拖回了念兹身边,就等着他醒来讨要夸奖呢。 “真的,不吃?”朝夕又问了一次。 接着就梳理起毛发来。 在念兹醒来之前,它就已经吃了七分饱,现在只好挑挑拣拣,把猪崽比较好吃地方撕咬成肉块,慢慢填满胃中剩下的空隙。 撕咬的时候,脂肪和血水不可避免淌了一地,被朝夕嫌弃地避开了。 猪这种动物不好吃,除了个别部位还凑合,其他地方都因为脂肪太多而口感油腻,不值得豹子大费周章去捕食。 朝夕撕下最后一块瘦肉,咀嚼的时候,余光中忽然闪过了一个黑白色的东西。 敏锐的远东豹立即捕捉到了那抹身影,浅绿色的眼睛追踪过去。 “嗷呜~” 朝夕舔了舔嘴巴,若无其事道:“我去,走一走。” 念兹没太在意:“好,你去吧,记得早一点回来啊呜~” 远东豹应了一声,脚步轻盈,无声地跑开了。 偷鸡摸羊去了 雪豹舔毛是个大工程。 好在猫科都有一个梳毛利器——那就是长有倒刺的舌头! 他这么勤快的舔毛是有原因的。 当时的他自信认为:只要一次舔得彻底一点,再去水里洗洗涮涮两圈,肯定不会有问题! 由于坐姿,雪豹后臀经常会和各个地方摩擦接触,不仅容易乱,还会粘上脏东西,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毛结。 ……因此屁股还秃了一块,好长时间才长回来。 念兹耳朵挺立,尾巴高竖,神气十足地跳起来,他尽情舒展身体,向大自然展现他柔顺的毛发。 不论是梳理毛发、清理颗粒,还是舔开毛结,他全都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