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罗森和斯坦菲尔德已经到了距离纽约市足有数百公里的一处密林之中的简陋小木屋旁。
“这究竟是为什么?”斯坦菲尔德绝望地大声问道,希望能够引来陌生人的注意,要是能顺便再帮自己报个警就更好了。
“别费力气了,方圆百里内除了野兽,基本上没有什么人。”罗森道破了他的打算,抬脚踩断了他的双腿,又折断了他的手臂。
随后俯看着在地上痛苦挣扎和惨叫的斯坦菲尔德,冷声道:“我这么做,原因很简单,你杀人放火我都可能饶了你,但是贩毒就该死,但是我又不能让你马上就死,所以就只好让你现在这里待一段时间了。”
“我要待多久?”斯坦菲尔德咬着牙问道。
“那就得看我什么时候想离开这个世界了。”罗森说着,拔出军刀绞碎了他的舌头,旋即又用手铐将他锁住,这才返回了自家的庄园。
罗森这么做,并不是单纯为了折磨斯坦菲尔德,只是想要在系统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卡一卡BUG。
因为过去他发现自己不管在哪个世界冒险,只要经历完了原有剧情,尤其是敌人被杀光之后,基本上就到了他回归的时候。
于是他就想着如果不杀掉敌人,那么是否就可以多待一段时间。
为此,才有了这次看起来有点残酷的实验。
结果证明,的确可行。
至少在原有剧情都差不多结束的情况下,罗森依旧没有收到系统弹出的即将回归的提示信息。
“很好,很好。”罗森美滋滋地洗去了身上的血腥味,朝宝贝闺女的小脸上亲了一口。
“罗森,咱们该给她起个名字了。”戴安娜看着躺在床上手舞足蹈的女儿道。
“你有什么好建议?”罗森将手指塞到女子的手中,任由她抓着摇来摇去,道:“如果是中文名字的话,我倒是可以好好想想,起个好听的,不过英文名字的话就不是我所擅长的了。”
“那不如咱们一人起一个。”戴安娜笑着道。
“可以。”罗森笑着道:“看谁起的名字更好听。”
于是两人以一周时间为期限,各自开始想名字。
戴安娜以前在天堂岛时就没少读书,等到出来后更是经常手不释卷,数十年积累下来可谓是学识渊博,想要为女儿起个名字当然不算多难。
可是罗森就苦逼了。
没有得到系统之前,他撑死了也就是个医科大的大二学生。
虽说以前也读了不少书,但是多数都是为了应付高考,现在两年多过去,要不是他现在智力超高,记忆力惊人,只怕早就都忘了一大半了。
现在想要给自己的宝贝闺女起个既好听寓意又好的名字,以他肚子里的墨水来看着实是有点难度。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罗森不知道第多少次发出这样的感慨,随即苦恼地挠了挠头,重新翻开了不知道翻了多少遍的汉语字典。
这一周,罗森除了照顾老婆伺候闺女,外加翻字典外加唐诗宋词找好名字之外,也没忘记偶尔去看看被扔在密林小木屋中的斯坦菲尔德。
不得不说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斯坦菲尔德这家伙可谓是罪孽深重,可是先是被罗森废了四肢,又经常饿肚子,竟然嘛事都没有。
别说什么发烧感染之类足以要命的炎症反应了,甚至连个感冒都没得,实在是坚强地让罗森都不得不赞叹一声:真乃人形小强。
他越是这样,罗森反倒越是开心。
只要这孙子一时半会得死不了,那么剧情就相当于没有结束,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在这个世界中陪着老婆孩子过日子。
所以,就算是为了自己能多停留一些日子,他也不希望斯坦菲尔德死得太快。喜欢游走诸天,全靠暗黑技能多!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