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黄昏后。 街道向城内延伸,两侧也渐渐繁华起来,夜市正慢慢展开。 实际上,世上每天都有千万人死去,不是么? 也许还有一个:沈飞泓。 毕竟他此生活着就是为了杀他! 二月,正是桃花初绽的时候。 青年淡淡地看着,忽然想起一个人来——那个人本就像是桃花一样的。 他决定找个小摊买两个馒头。 正是方才酒馆里那青衣男子。 原来他便是唐煜。 那人笑了笑,道:“幸会,我姓曾,曾小白。” 曾小白也没在意,迈步跟着他。 唐煜走得更快了。 有碎嘴的女人、精干的小伙子、沉默的老人、貌美的姑娘…… 曾小白吃惊地挑起眉毛。 那男人妩媚无比地向他抛了个媚眼,翘着兰花指给他装好,拿钱时还蹭了一下他的手。 那男人终于正眼看清了他的人,又看到了他的剑,顿时感觉到一阵寒意从脊梁钻起,后退了一步。 但偏就有人感觉不到这寒意。 唐煜握了握拳头,道:“不。” 唐煜没说话,答案其实显而易见。 毕竟谁会想到,他竟会去这么一个人妖摊子上买花糕呢? 曾小白摇了摇头,道:“我只喜欢女人。” 曾小白愣了愣,笑道:“我要去鄱阳会一个佳人,碰巧和唐兄顺路——你要去哪里?。” 曾小白微微笑着,摇着扇子,亦步亦趋地跟上。 他的目的是什么? 只见不远处,有一个不过垂髫的小男孩摔倒在地上,身旁一个碎了的彩色风车,身前站着一个混混似的男人。 混混不少见。 但不少见难道就意味着这是正确的么? 小孩哭得更凶了,连滚带爬地抓住了离得最近的唐煜的裤脚。唐煜抽出腿,后退了一步,准备离开。 这时谁还能抽身离去,简直就是没有人性了。 混混嬉皮笑脸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平平无奇的旧剑,醉醺醺地大笑道:“就凭你这瘦猴也想跟老子逞英雄?” 这把剑一拔出,今晚又要死一个人。 杀人的滋味总是不好受的。 瞬间,青色的刀光一闪,小孩的两条小臂被砍落了在地上。 那小孩的手臂被砍断,居然不再哭了,脸上露出一种瘆人的邪笑,混混恶狠狠剜了曾小白一眼,一把将小孩抱起,一摇身,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唐煜低头看那两只断臂——竟然没有流血。 他认识这种毒。 唐煜没说话。 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才会催成这样的疯子? 他忽然觉得今天已经够累。 唐煜拔剑,骤然后刺! 正是刚才的混混,背着那个孩子,再次从他身后偷袭来了。 误判的后果,只有死亡! 血流如泉涌,又是两人倒下。 唐煜沉默看着两具新的尸体,忽然拔腿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