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被凌小胖叫做“妄想症”的女人正急匆匆往自己的寝庐走。
一边走,她一边低声骂道:“该死的王八蛋……就算我有错,有必要把我推下水又割我的脖子吗?”
她全然忘记了,是自己先凶猛动手的。
“就算我错了,他们就没有错吗?”
“让一让我怎么了?”
“就不能好好说话!”
“还骂我是母猪,他们还是不是男人……”
她念念叨叨说着,这时候,眼前忽然冒出一道黑影。
“林莎姐……!”
“啊——!”
林莎被吓了一大跳,差点把手里的直刀砸出去。
好在她看清了眼前人的样貌,瞬息停下了动作。
拦住她的人是一个青年,此人身材十分高大,看起来起码有近两米,年纪不算大,撑死了二十出头,头发乱糟糟的像个鸡窝,模样倒是俊朗的,可惜那张俊朗的脸上明显露出一股憨傻之气。
“傻大个!你干什么,吓了我一跳!”
林莎立马就叫出对方的外号。
没错,这个高大的青年是个傻子。
明明二十几了,可智商却只有五六岁的样子。
“林莎姐,你玩水了吗?”
傻大个呲着牙问道。
林莎嘴角一抽:“嗯,玩水了。”
随后她道:“行了,这样,傻大个你先去膳堂吃饭,我换好衣服就来陪你。”
傻大个立马鼓掌:“吃饭饭吃饭饭!”
“对,饿了要吃饭,你先去吧。”
“我马上就来。”
傻大个重重点头,然后甩着膀子就啪嗒啪嗒跑了。
林莎看着他远去,暗自叹了口气,傻大个其实有个不错的名字,叫做庄少棠,他本身也是落花城庄家大族的大少爷,说起来也是有地位有身份,可奈何,从小就是个傻子。
庄家养了他近二十年,不久前将他送到了天耀学府。
三年前的天耀学府还是个好去处,可三年后就不是了。
林莎心里哼了一声,庄家人在想什么她大概也能猜到,无非是想把庄少棠这个包袱甩掉,但是又不能真的就抛弃了,所以给他送到破落的天耀学府,让他自生自灭。
要是能活,就继续活呗,反正庄家眼不见为净。
要是死了,那更好,他们庄家还能少点累赘!
“哼,这就是无情的大家族……”
林莎呸了一口,随后匆匆往自己寝庐跑去。
……
“吃饭饭,吃饭饭……”
“嘿嘿,吃饭饭……!”
庄少棠脑子里惦记着这个,一蹦一跳地往膳堂走。
可到了门口,他却被两条胳膊拦了下来,一左一右,膳堂门口站着两个人,直接堵住了庄少棠的去路。
“让一让,我要去吃饭饭。”庄少棠傻兮兮地道。
“吃,当然吃。”
两人背后,一个三白眼的青年走了出来,右手一伸。
马上有一个仆人熟练地给他递上一根烟。
嚓。
另一个仆人点火。
三白眼嘬了一口,随后再一招手。
马上又有第三个仆人捧着烟灰缸上前。
嗤!
烟头被摁灭在烟灰缸的污水里。
此刻三白眼指了指烟灰缸,呲牙一笑:“来,庄大少,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