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便迎来两个丫鬟怪异的目光,她们心下暗自猜测着,诺舞是不是打算趁机了解山寨格局,以便早日逃脱?大当家在出门前曾特意交代过她们,一定要小心这个满肚子坏主意的丫头,千万不要被她的单纯的表面所迷惑。 诺舞偷偷地撇了撇嘴角,这两个丫鬟还真是谨慎,这么大点的破事,也要去禀告那个冯当家。 诺舞的脸色略微有些发青,那个神秘的大当家到底是何人……还一男半女呢?要不是身上的毒药都被这两个丫鬟给搜刮了去,她一定要让那大当家好好地尝尝“断子绝孙丸”的厉害。但不管怎么着,先熟悉一下地理环境,也没什么坏处。 两个丫鬟想想也对,便领着诺舞朝外走去。 来来往往之间,有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子,有些还是少女的打扮,顾盼间光华流转,诺舞一时之间觉得头有些发疼,既然寨子里有这么多年轻的美人,那个怪异的大当家干嘛还要从外面拐女人进来?难道他不明白,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吗? 这一看,还真是了不得,一个自给自足的山寨,还算得上是一个山寨吗?倒不如说是一个占山为王的小城池。 青衣丫鬟扑哧一笑,说道:“昨天冯当家还是第一次带着兄弟们下山打劫,姑娘你可是本寨第一个被劫来的人。” 紫衣丫鬟却插言道:“姑娘,这些你以后慢慢会了解的,等你成了我们大当家的女人,他一定会都告诉你的。” 绕着整个山寨走了一圈,除了感觉这里一点也不像个山寨以外,诺舞也没什么特别的发现。 “哦?姑娘你喜欢吃野兔?”冯当家拎起那几只野兔,说道:“一会我让厨子把这几只一起烧了,送到姑娘房里去。” 冯当家一愣,说道:“姑娘,这红烧兔肉下酒可是好菜,你要我把这野兔都放了?它们回到山林里,不也会被其他人抓去吗?” 冯当家无奈地摇摇头,“姑娘你喜欢就拿去,哎,晚上又要少一盘好菜了。” 诺舞一下午都待在房里逗弄着这三只小兔子,也没什么心思再去想怎么从这里逃走,冯当家发现诺舞这么安分了之后,直后悔没一早给诺舞弄几只兔子过来,这丫头诡计多端,但实质上还是很好打发的。 第二天一大早,还抱着兔子睡觉的她被两个丫鬟给推醒,青衣丫鬟手里捧着一套大红的喜服,紫衣丫鬟手里捧着梳妆用的胭脂水粉,还有各种样式的发簪,两人齐齐说道:“姑娘,你快点起来打扮吧!一会吉时一到,就要和大当家拜堂成亲了。” 当紫衣丫鬟为她穿上绣着鸳鸯的大红肚兜时,她很别扭了挪了挪身子,“不用这么复杂吧?”难不成还要她去色诱大当家? 这喜服足足穿了三层,里一层外一层的披上来,诺舞觉得自己就像是扛着一床被子似地,大红色的喜服上,绣着龙凤的花纹,看着样式,绝对不是短短一两天就能准备好的。当青衣丫鬟取出凤冠为诺舞带上时,她更加确信,这些东西,绝对大有来头。 在诺舞的疑惑中,两个丫鬟开始为她梳妆打扮,用了约莫快两个时辰的功夫,这才大功告成。望着铜镜里那个一身大红嫁衣,妆容精致的女子时,诺舞竟然有些忍不住自己。这两个看上去不过是个乡野女子的丫鬟,竟有如此巧手,能将她打扮的这么好看。 至于这婚礼上要注意些什么,不用她们提醒,诺舞也知道个大概,想来她也真够厉害的,先是嫁了个修罗堂的主事,现在又嫁给山大王,这天下间能连续嫁两次的女子,屈指可数,咳咳,做不成响当当的侠女,做个山大王的夫人也挺不错的!以后没事打个劫,抢个人,多好。,诺舞从走到山寨的正堂里时,心情已经变得极好,她还打定了主意,如果大当家和形象和冯当家差不多的话,她一定要想方设法地取出那一脸有碍瞻观的大胡子,让大当家年轻一把。 诺舞低垂着头,被两个丫鬟紧紧扶住了她,动一下,都会很吃力,索性由着这两个丫鬟帮着她行礼。 礼成之后,冯当家宣布道:“礼成,送入洞房。” 两个丫鬟很尽职地陪着她一起守在新房里,她抱着三只野兔,头上的凤冠压得她昏昏沉沉的。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丫鬟忽然叫道:“姑娘,快打起精神,大当家要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