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上辈子周宏志发达之后倒是很喜欢去的,还说什么为了生意上的应酬不得不去。
每次回来都是带回来一身的酒气和女人的香水味,有时候衣领上还有女人的口红印。
听说还有“公主”什么的,总之在她心目中就是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
可连姜清漪都会去玩的地方,她又有点儿疑惑了,真的是很不好的地方吗?
“怎么样?”谢今朝问她。
沈艾秋回过神来,对上他询问的眼神:“你想去吗?”
谢今朝笑:“我没所谓啊,你想去就陪你去,不想去的话就回家休息。”
“那就去吧!”她的逆反心理上来了,凭什么只有男人能去那种地方啊,她也想去看看啊!
要说第一次去夜总会是什么感觉,沈艾秋只能给出八个字:眼花缭乱,目眩神迷。
要再精简一些,那就是——吵。
耳朵吵,眼睛也吵,整个人脑瓜子里嗡嗡的。
五彩的灯光一闪一闪,忽明忽暗,舞台上的音乐震天响,而且是那种能把心肝脾胃一起震出来的立体声。
侍应生穿着带荧光条的西装马甲,托着酒瓶穿梭来去。
舞台上好像有人正在表演摇滚,唱得撕心裂肺的。
有人喝得醉醺醺的,差点儿撞到了沈艾秋的身上。
谢今朝一把将她揽入怀中,之后便没有再放手,一直以这种保护的姿态带着她来到座位上,才松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
姜清漪明显很适应这样的氛围,随着音乐的节奏不停地摆动着身体,沈艾秋虽然有点儿不太习惯,但还是好奇地睁大了眼睛四处看。
这么难得才能来一趟这种地方,说不定是这辈子唯一的一次,可要好好地看清楚了。
而且这里的消费居然是用港币标价的,一个果盘就是八十八块钱港币,一罐啤酒三十八块钱,一碟小吃四十八,而且还要加收百分之十的服务费。
在这种氛围下,钱好像就跟不是钱一样。
哪怕那么昂贵,整个大厅里还是人满为患。
果然是改革开放的前沿之地,鹏城真的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在别的地方,许多人还在为一块钱一斤的猪肉而斤斤计较的时候,在这里已经有许多人在这样的地方挥金如土了。
顾云凯打了个响指招呼侍应生过来,点了一桌的小吃和啤酒。
姜清漪开了一罐放在她面前:“来一点?”
谢今朝:“不能喝的话别勉强。”
沈艾秋其实有点想喝,今晚既然能来到这个地方,她就有一点豁出去的心态了,总得好好见识、体验一下上辈子没有尝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