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兄果然学习了中国的法家思想,是要「严刑峻法」治港,想迅速将香港打造成可宜居的城市。
他这样做,固然不得民心,因为破坏了很多利益集团的如意算盘。
他与砵甸乍一样,很多英国商人都很憎恨他。
因为戴兄没有好好兼顾这群英商的利益,反而这些法例使他们得不到任何好处。
「你凭什么来征收我们重税?」
「什么?妓女你也要收税?」
戴兄征收的税项真的多不胜数,烟草、酒精、拍卖品、婚姻和墓碑等等都有包括在内。
话说当时赛马是英国人的爱好。
戴维斯任内定期举行赛马活动。
他设立了「公使杯」,并私下出资200元作为冠军大奖,去鼓励大家参赛。
但,英商实在太不喜欢戴兄了。
竟然一匹报名参赛的马都没有!
戴兄也实在太尴尬了。
最后,戴兄与首席按察司晓吾(john hulme)闹不和。
但戴兄找到晓吾的把柄。
1845年,海军少将在英舰「hms亚金科特」举办舞会。
晓吾在场上饮醉。
戴维斯乘机大造文章,将其辞退。
晓吾回到英国后,不满,反告戴维斯:
「戴维斯的性格和经验,无法帮他安抚失望的殖民地侨民。
他为人冷漠、难以接近,个子短小,平庸无能,没有砵甸乍般的气派。
他喜爱中国文学,又能写出优美的拉丁诗歌,但其爱好和能力、并不足以赢得尚未开化、视财如命的侨民群体欢心。」(billy tong :汉学家港督:戴维斯爵士)
结果,伦敦推翻戴维斯辞退晓吾的决定,戴维斯被迫辞职。
戴维斯的辞职,对香港来说孰好孰坏?
我觉得两看吧,虽然上述讲了很多戴兄的建设,但他处理人事关真是有够糟糕的。
而且,他还有很多为人垢病的地方。
例如,他颁布的《1844年售盐、鸦片牌照税条例》,容许政府向鸦片商发售牌照,并向他们征收牌照税。
港府就能赚钱了,但人民就仍然饱受鸦片之害。
而且,他所收的人头税,更导致香港的中国人全体罢工罢市。
还有一件很变态的事,就是当时还有体罚。
大家听过什么是笞刑吗?
广东话即是「藤条焖猪肉」,即用竹或藤制成的鞭子、板子打受罚者的臀部。
可不是是简单的「打屁股」,惩罚的鞭,每打一下,是要打致肉已在里面烂开,但皮仍不烂。
每次惩罚,都要打12至36鞭不等。
想来也变态了。
但戴维斯更变态。
他曾说过说:「唯有施行中国刑法——包括笞刑、剪辫、戴枷及放逐,才能使华人罪犯恐惧,从而阻遏罪案,改善治安。」(周子峰:《速读香港史(远古-1949)》)
什么?他当华人是什么?这么严刑峻法有用吗?
难道他是深读韩非子、李斯、商鞅的作品?
在当时,香港对华人滥施鞭刑「几乎达到难以想像的程度。只要查一查巡理府法院的案卷即可看出,香港的鞭刑按人口比例大概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多。」(顿.凯希(james william norton-kyshe)的《香港法律与法院史》)
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1846年2月25日,香港一天内竟有54人被执行笞刑。(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总督》)
1845年3月,几乎每天都有人被公开行笞刑。
被鞭打已经够痛苦了,还要公开行刑?岂不是人格侮辱?
所以说,戴维斯时期的香港老百姓人命是不值钱的。
所以,他在1890年在英国逝世的消息传至香港,香港也没有什么悼念活动。
因为香港人在当时实在过得太苦了。
不管怎么说,香港开埠初年的环境真的不好住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