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禁令许多人都感到意外。
“滋滋嗡嗡嗡滋滋滋……”
穿梭在重音之之中,任凭空气中无数扭曲挥发的曲调,却是难折这把宝剑锋芒。
就听一声高亢、嘹亮、的喇叭声,不知道从上面地方传过来。
顿时间,赤红色得火光随着电吉他挥动之中,形成恐怖杀音。
类似于金属切割一般的音爆下。
与其说是一个北美乐坛的天后,不如说,是邮差之中的一个怪胎。
旋即话音一转,低声向卡米莱道:“行不行,对面三个娘们呢!”
怕是只有大头和已经重伤的楚香云了。
双眼凝视在城关上。
说着,就见卡米莱提着手上的电吉他走上前。
一曲《姑苏行》
只是没有人敢打她的注意,特别是在现实中,她实在太耀眼了。
顿时间遮天火海,将天空染成一片赤红。
伴随着令人躁动的音乐声下。
“这不就是那个北美天后么?”
这就好比,一场国际高端中西音乐交流会上。
诡异的是,喇叭声一响,愣是像是一场横冲进来的车祸一样,无论是笛声也好、筝声也罢,硬是被这一阵,带着浓烈乡土气息的喇叭声,搞得音律大乱。
有人察觉到不对劲,双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同时不断拉开距离。
“哦呵,这是赶上了,您要是再不来,我们可就撑不住了。”
那种撕裂、咆哮、得重金属风格,瞬间似是占据了第一主导得地位。
令站在一旁得赵客他们不得不迅速后退开。
怨恨的眼神,不时怒视在赵客的身上。
一念白骨,红尘不然。
“别动!”
相比之下,更令赵客心惊的,还是嘉玉。
节奏都不知道被带偏到了姥姥家去了。
就像是多年未见过的宿敌般,随着眸光中爆发出的寒光下,三人同时操控起手上的乐器。
但声音似翠连绵,声音轻柔,却是从容不迫,任你火海翻天,却是无法将这一笛声所湮灭。
可恰在这个时候。
突然蹦出来一曲《乡村爱情节奏曲》出来一样。
然而就在这时候,却听阵阵笛声从火海中发出。
依稀间,周围虚空之中,仿佛是有阵阵杀音。
赵客他们距离卡米莱最近。
论音乐。
把大头牢牢勾在怀里。
秦筝重音。
以独特清脆的音声,在卡米莱的死亡摇滚之中,表演着截然不同的风格。
“我试试!”
“轰!”的一声。
面对眼前扰人心神的音乐声,嘉玉反而只是觉得好听,却是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
卡米莱的大名,不仅仅是现实中鼎鼎大名,连在邮差的圈子里,除了如赵客肥猪这样对所谓的流行音乐完全不感兴趣的人外。
“是她!”
像是行走在人间的摄像头一样,一举一动都可能会被跟踪的狗崽队拍摄到。
从自己的邮册里取出一瓶药水洒在手指伤口上。
除了在现实中没有主动使用过能力外。
卡米莱一出手,手上的电吉他爆发出爆裂般的音乐声。
毕竟在现实中娱乐至上的时代里。
“音律之道,奇声虽能引人,不过是麻雀夜鸣,当以柔音引之,正声而震也!”
也难怪,卡米莱向来是独来独往。
令大头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择人而食的野兽,全身的肌肉绷紧成一团。
犹如末日般得咆哮声。
卡米莱的崛起,简直就如同一段传奇,凭借着她天籁般的嗓音,一曲街头录音,便是杀上了北美乐坛前三甲的下载量。
犹如火神临世。
城关之上,金瓯冷笑。
一阵阵无言的歌声,出现在他们的脑海中。
这点音乐的干扰,对赵客来说,并不能够主导他的意志和思维。
她确实是有这样傲人的资本。
故而很少会有邮差主动去找卡米莱。
“滋滋滋……”
只是无论是肥猪还是,王麻子,两人都是心性坚韧之人。
这个小丫头,天生赤子,心净如镜一般的纯净。
一曲《nova era——angra》(火神安格拉)
死亡重金属得第一曲。
没有了昔日重金属得节奏,反而平添了几分癫狂、无序。
一时间,金瓯等人脸上神情古怪到了极点。
身后两位队友拼命的想要拉回节奏,却是越拉越远。
一脸的冷汗,眼神中不由透露出绝望的神情来。
乐器之中,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在金瓯的印象里,只有一件乐器能够做到这种能力。
那就是,乐器中的老流氓……唢呐!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