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过的很快。 随着温度变暖,天气也一天天的晴朗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好天气影响了大小姐的情绪,许念安对我的态度突然好了不少。 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学姐少见的没有穿校服,而是患上了一件藏蓝色的无袖连衣裙,搭配着白色的毛衣内搭,还背了一个小巧的挎包,大概是连手机都只能勉强放下的大小。顺滑的黑色长发编成一根松松的麻花辫垂在脑后,末端绑着一个蝴蝶结,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 啊,不过比起我,人家好歹有在花心思打扮。仅有的几次化妆经验让我看出来,她应该是涂了口红,似乎还有一点点眼影。 大概还算时尚?不过是无所谓了,我几乎每天都这么穿。 许念安早早的就出门了,没带小提琴,估计也是和她的小女友出去约会了。 店里人很少,很快就买到了心仪的甜甜圈。 我像机器人一样,配合江赐摆出各种动作。不过在我的要求下,就只有我的手出镜。 不过还好,这个景点没有耗费太多时间。 关于家庭,关于学业;江赐给我讲了她以前的故事,大概是初中时在国外受了欺负,给校长写邮件反抗的事情。 我们一个一个小店逛着,没有什么想卖的,但是对什么都充满好奇。 她告诉我,她小时候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宇航员。 我们还在咖啡店里撞见有人在弹钢琴。她像是想起了什么,问我是不是在拉小提琴,有一次在学校里看到我提着琴盒。 她却一脸崇拜的夸我,说自己从小没有学过乐器,很羡慕会一门乐器的孩子。 人们所向往的,大概都是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成功的孩子们吧。 最后一站,我们去逛了画材店,江赐还喜欢画画,她拿着试用笔在纸上画给我看。 “锵锵,画好了!”她举起画纸,是一颗可爱的西兰花,是很鲜艳好看的绿色。 “是这支笔很好,显色度好棒啊。”她肉眼可见的兴奋,镜片后面的大眼睛都泛起了光,拿着笔看了又看。 可惜了,明明那么喜欢的。 毕竟教了我很多东西嘛。 夕阳的余晖洒满整座城市,天空都被染成了温暖的橙黄色,远处的建筑轮廓在霞光中变得柔和,阳光透过窗户的阴影映在车厢里,随着车辆的摇晃不断变化着。 “还真是小众的爱好…”像我这种恐人的性格,对于公共交通工具没有丝毫的留恋。“你一个人坐?” 她顿了顿,轻声的补充着,“我很喜欢这种和人之间恰到好处的距离感;周围有人陪着我,不会觉得孤单;但是也不会有人离我太近,让我觉得烦。” “是啊,比较有学习氛围嘛。” 我在遇到她之前,是坚定的宿舍学习党。 好像偶尔的多出去走走也不错… “念初你,不会说多余的话,”她歪着头看着我,浅浅的笑着,“而且你会认真的听我说话。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等回到学校,天已经全黑了。 我们应该在宿舍门口分别。 她愣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抚摸着彩铅的铁盒,眼里都是藏不住的开心。“啊!谢谢你!哇,这个好贵的。” “我很喜欢,非常喜欢。”她把彩铅抱在怀里,脸蛋红扑扑的。“我其实,还有一个请求。” 她轻轻咬了咬唇,眼神里满是期待,“因为你太可爱了,可以摸摸你的头吗?” 虽然这样想着,最后我还是答应了。 身高差让我不得不低下头。她伸出手,轻轻的落在我的头顶,温暖的触感透过发丝传来。 还挺暖和,和许念安的手不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大小姐的手什么时候都是冷冰冰的。 “嗯,学姐,明天见。” 就在我准备转身 “喂!” 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