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惇注视着那个被人抬到了他面前的老人。
花白的须发下,是一张枯瘦的老脸,一双眼睛无神的看着周围的一切,身上穿着的甲胄,已经证明了此人在交趾军中的身份。
“这就是伪太尉李常杰?”章惇问道。
狄咏答道:“奏知相公,末将已经带了多名交贼将官看过了,确认无误,此贼便是交趾伪太尉,贼首李常杰!”
章惇慢慢的握紧拳头,让自己强行冷静下来。
李常杰!
先帝曾深恨的名字。
也是当今官家,点名要的人。
现在,他落到了自己手中!
这是大功!
能超越这个功劳的,恐怕就只有攻下升龙府,灭亡交趾了。
“押下去,好生看管,不可让其死了!”
这个人不能就这么杀了。
得带回去,带到邕州城,千刀万剐,用他的血肉祭奠十年前死难的邕州军民!
不止如此,他的首级,还要被送去钦州、廉州、思琅州、广源州、门州等地巡回展示。
最后,送去汴京,送到太庙之中,陈列于先帝神灵之前,以此告慰先帝。
这是官家给他的册子里,对李常杰的处置办法。
无论死活,都要这样走一遭。
最好是活的。
现在,李常杰活着落入了他的手中。
官家交代的任务,得以圆满!
“诺!”狄咏躬身再拜。
便有着左右扈从,将李常杰带了下去。
待狄咏也退下,章惇深深吁出一口气来。
现在,他在这广西就剩下最后一个任务了——逼降交趾,签订和约。
……
李常宪气喘吁吁的靠在山峡的一侧岩石上,此时,他的身边已经只剩下不到三百多的残兵败将。
其他人,或许死在逃跑的路上,也或许早早的掉队了。
没办法!
主力败的太快了。
以至于,他这边刚刚行动不久,中军就已经完全溃散。
宋军骑兵迅速投入战场,开始追击。
但也正是因此,才给了他机会。
混乱的战场,让他抓住了机会。
三千麻令兵,组成了一个拳头,打开了一个破口。
然后迅速的钻了过去。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付出了一些代价,但还在接受范围。
但很快的,李常宪和他的部队就发现,突围只是一个开始。
由于害怕被宋军骑兵撵上,李常宪的部队,在突围后立刻就脱掉了自己的一切甲胄。
好多人连手中的武器也一并丢了。
两千多人,毫无秩序的沿着崎岖的山路,向南狂奔。
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错的很离谱。
首先,崎岖的山路、复杂的地形、陌生的环境,让他们很快就找不到方向。
而山路两侧的山林里,时不时的会冒出一些三五十人一队的弓手,这些弓手总是埋伏在山路两侧,居高临下对着李常宪的部队射冷箭。
李常宪没有办法。
为了逃命,只能不顾一切的向前冲。
于是,两三个时辰的时间。
李常宪的部队,就剩下了身边这么一点人。
此时,太阳开始西垂,很快就要到傍晚了。
李常宪和他的部队,又渴又饿,早上吃的那点肉已经完全消化了。
随身携带的干粮,早就在一路逃奔的路上不知道掉在了什么地方。
所有人都是蓬头垢面,狼狈不堪,体力更是几乎被耗尽,所有人的腿肚子都在抽筋。
于是,当他们沿着山路,跑到这个山峡时,就已经没有人想再跑了。
直到此刻,李常宪才明白,为何自古以来,突围始终是军队的大忌。
因为危险不仅仅来源于突围的过程,也在突围之后的路上。
敌军只需要稍微追击,哪怕只有几十个人,也可以让一支大军,在逃跑的过程中彻底崩溃。
而人的体力是有限的。
像他们这样,已经耗尽了体力的人,即使有数百人,但追兵只要有个三五十,也足以将他们全数斩杀!
这样想着,李常宪就舔了舔干涸的嘴唇,勉力支撑起身体。
“我们已经跑了数十里!”李常宪说道:“再有数十里,就能看到富良江了。”
“大家加把劲,明天天亮之前,走到富良江,我们就安全了。”
但没有人响应他。
所有人都和一滩烂泥一样,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们已经跑到虚脱了。
现在,身体开始发冷,肚子在饥饿,双腿都在打摆子。
没有人愿意再动。
至于追兵?
追到就追到吧。
累了,毁灭吧!
这是所有士兵内心的想法。
他们甚至开始认为,在一开始就不该跑。
老老实实的原地投降不好吗?
李常宪看着这些已经完全失去了斗志和意志的士兵,他也是叹息一声。
于是,不再理会这些人,他拄着自己手里的刀剑,拖着已经疲惫的身体,踉踉跄跄的向着南方走去。
他还有使命!
兄长用命给他争取了一个回到升龙府,警告朝野的任务。
为了大越国的存续,他必须完成这个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