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交手不过瞬间,可只是一眼,吕布便认出了王景手中的兵器是鸿鸣刀,随即心中惊骇大怒:“这是义父的刀,为何会在你的手里?”“呵呵,你猜?”
王景落地后,右刀左剑,再次向着吕布杀去,丝毫不给这位绝世猛将喘息之机,趁着他被荀攸消耗了一波,眼下并非全胜状态,要直接将之斩于马下!
身后火云披风迎风猎猎,王景施展六翮乘风更加流畅,速度比之以往,更快了数倍,整个人如同一团流动的火焰,几乎是眨眼之间,就跨越了二十丈的距离,杀至吕布面前,速度快到不可思议。
“再接我一刀!”
“该死!”
本以为王景没了坐骑速度会大受影响的吕布,面对这始料未及的一刀,却是有些手忙脚乱,只能靠着武者的本能出招应对。
铛铛铛~
王景先是一刀劈向吕布正面,逼他横戟格挡,随后足尖点地,身如鸿雁,整个人瞬间加速,在半空中翻了个跟斗,越过吕布头顶,在他猝不及防的这一刹那,一刀斩在他的后背上。
炽烈的刀刃再次从麒麟百宝甲上撕开一道伤痕,割裂着吕布的血肉,丹羽圣炎甚至灼烧了吕布的后背,空气中弥漫出一阵皮肉焦香的气味。
“啊!”
吕布咬着牙,发出一声低吼,背后的伤口火辣辣的疼,即便是他也无法忍受。
丹羽圣炎乃是天下间的九种神火之一,其灼烧的伤口自然非是凡火能比,吕布深感体内的生机和体力瞬间就仿佛被烧掉了一截。
再来几刀,他就算不死,下场恐怕也不会太好。
吕布死死盯着王景:“速度骤然提升,你的披风有古怪!”
“呵,倒是有眼光。”
王景身后的火云披风猎猎飞舞,仿佛被无形的气流所包裹,并不坠地。
这件宝物,乃是使用了从汾阴周氏的库房中缴获的金蚕丝织造而成,不仅请了能工巧匠,还嵌入了法阵,能驾驭火焰和风力,相当于一件威能不俗的法器。
方才王景的突然加速,就是火云披风的法术效果。
背后灼烧的伤痕,依旧火辣辣的疼,丹羽圣炎附着在伤口之上,非但没有熄灭,反而不断汲取着吕布的生机和体力,持续燃烧。
吕布虎目怒视王景与荀攸,心中恼恨之余,同时也开始思索起了退路:“义父已死,洛阳已非久居之地,再不走,我就要战死在这里了。”
虽说认了董卓为义父,可吕布丝毫没有要为董卓报仇的想法,此时面对王景和荀攸的联手夹击,他更是没打算要拼命死战。
尤其是王景手中的鸿鸣刀,吕布亲眼见过这把神兵利器的可怕威能:“祁侯,你我之间并无深仇大恨,往日的恩怨,亦不过是各为其主。都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你今日若是肯放我离开,以前的事便一笔勾销如何?”
“你是董卓义子,天下各路诸侯打着讨董的旗号云集虎牢关外,他们哪个不是恨董卓入骨?你离开京师,又能投奔何人?”
王景持刀握剑,收起杀意,对吕布发出诚挚的邀请:“天下虽大,已无你容身的居所,世家之人连董卓都瞧不起,他们能瞧得起你吗?不如跟着我干,至少我这里唯才是举,英雄不论出身。”
说完这句,王景刀剑入鞘,静静等待吕布的答案。
所说这位三姓家奴的职业操守实在是一言难尽,每次跳槽,第一剑都是先斩老东家。
不过吕布的能力却是毋庸置疑的,因此王景才会试着招揽一下,反正又不是要将身家性命托付在吕布手上,只是多招一个能力出众的打工人而已。
吕布犹豫再三,还是很识时务地单膝跪地:“如此,布见过主公。”
“哈哈哈,奉先请起,以后就是自己人了。此时城中有贼军作乱,还请奉先与公达一起助我平乱。”
“主公有命,布即便肝脑涂地,亦在所不惜。”
吕布嘴里说着不要钱的漂亮话,随后便当真率领麾下的数百并州老兵参与平叛之中,反正他在西凉军内倍受排挤,此刻新仇旧恨之下,砍起昔日的同僚来非但没有手软,反而比荀攸还要积极。
目送吕布带兵离开,荀攸这才长吁了一口气,走到王景身边:“主公若是再迟来三刻,攸怕是性命不保。”
王景大笑:“哈哈,公达又在说笑,面对吕布,你打不赢难道还跑不掉吗?军争六势之中,修习阴之军势兵法者要跑,天下谁人能够阻拦?”
谈笑了几句之后,荀攸面色凝重:“主公,吕布此人反复无常,虓猛而不知义,不可太过信任。”
“放心,我年纪大,当不了他的义父,应该无碍。”
“?”
虽然听不懂王景此话何意,但听出了王景对吕布有所提防,荀攸便放下心来,随后看了看身边只剩下二百出头的魏武卒尸兵,幽幽一叹:“主公,魏武卒尸军就只剩这些了,一战折损大半,实在可惜。”
这样一支绝对服从命令,且不需要粮草补给,更不会畏战胆怯的强兵,实在是让荀攸爱不释手。
他精通兵法,炼神修为更是不俗,因此操纵尸兵作战对别人来说是难题,对他而言却是如指臂使,轻松得就像拨弄棋盘上的棋子。
王景两手一摊:“尸鬼禁术我也没有,就算有,我也不可能拿北军的士卒来炼制尸兵。公达你若是喜欢,可多与墨狮前辈交流,看能不能复现偃师一脉的偃甲术,制造一些机关人偶来让你指挥。”
荀攸闻言眼眸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
王景见洛阳城内的叛乱还没彻底平息,便吩咐荀攸:“你率领剩余的尸兵与吕布一起平叛,我不太相信他麾下士卒的军纪。”
“是,属下必会办妥此事。”
荀攸此时可谓干劲满满,王景击杀董卓的计划已然成功,很快整个洛阳乃至整个司隶都将成为北军的地盘。
打下这样的基业,日后逐鹿中原,未尝没有稳定九五之尊的机会!
若真是大功告成,想必自己也有机会享受一番云台二十八将的待遇啊!
想想就让人心情振奋!
城西,金市。
此地位于洛阳内城,是最为繁华的商业贸易区,而且与城外西郭的洛阳大市不同,能在金市里做生意的,都是达官贵人的亲属,出售的货物绝非民间集市所能供应,因此就连许多西域豪商都不远万里而来,来此采购精美的瓷器和华丽的丝绸。
买到之后,他们会用马匹和骆驼,运往中亚乃至欧洲出售,赚取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利润。
因此住在金市附近的有钱人非常多,且极为密集,比之洛阳大市有过之而无不及,却也因此而被一群饿狼给盯上了。
董卓麾下勇将张济,他提着一杆铁枪,率领麾下一千西凉铁骑,径直杀入金市之中,见人就杀,见钱就抢,仗着自己手里的兵刃,肆意妄为,显然是打算离开之前,先捞一票狠的。
除了侄儿张绣和几十名亲随之外,张济手下的骑兵全都参与到了这场杀戮和抢劫的盛宴之中。
张绣勒住缰绳,在张济面前停下,不甘心地问道:“叔父,这洛阳城咱们真的待不下去了吗?”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已经体验过洛阳这个世界的美好与精彩,正值盛年的张绣如何甘心就这么灰溜溜的跑回鸟不拉屎的凉州去喝西北风?
张济闻言也是一阵心烦意乱,满脸不耐骂道:“不走又能如何?等着王景那个怪物杀过来吗?”
“别人怕他王景,我可不怕!”
张绣一手枪术使得出神入化,人称“北地枪王”,乃是西凉军中单挑实力数一数二的骁勇之将。
因此听闻王景有霸王之勇,他却一直未能亲眼所见,所以心中并不服气:“王景再厉害又如何?孤身一人,失去大军保护,若是被我撞到,定要叫他见识我手中这一杆虎头金枪的厉害!”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