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转镜之中,第二世的到来,比周清风想象的还要快! 这一次,他降生在一座喧嚣的城池之中。 这座城,名叫【石平】,是大赢王朝通往西北边荒的最后一座贸易重镇。 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人声鼎沸。 但周清风的出身,却低到了尘埃之下。 他是城外一户破旧马车行里的一名车夫之子,自小便被父亲教着驾车送货、驮人、走街串巷。 这城里,贵族骑白马,富商乘软舆,士子高冠博带。 只有他们这些车夫,脏兮兮的,推着沉重的木车,顶着烈日酷暑,穿梭在最泥泞、最偏僻的小巷中。 从他记事起,便知道一条真理: ——活着,就得推着车,跑在前面。 哪怕累死,也得跑。 停下来,就是饿死。 周清风七岁那年,便已经能独自驾车跑一整天的路。 凌晨三更,他便要起床,帮父亲套马,推车,卸货。夜里,常常累得躺在地上就睡着,身上盖一层麻袋便算过夜。 夏天热得鞋底烧脚,冬天冷得手指僵硬,鼻血流到下巴结成冰。 而且这一行,有苦不能言,有泪不能流。 曾有一次,他拉着一车陶瓷,途中遇到官兵催道,因没让道及时,被马蹄踢翻在地,车毁货碎,满身是血。 那日,他跪在街边求了三夜,才免去父亲的刑罚。 可货主仍在衙门前破口大骂: “贱民!蠢狗!一车瓷器,抵你们全家十年命!” 周清风低着头,一语不发,只是用额头磕得满地是血。 因为他知道—— 争辩无用,反抗无门。 车夫,就是人世间最底层的牲口。 …… 那年冬天,父亲病重,临死前紧紧拉着他的手,嘶哑地说: “清儿……推着走,不停……别停……” 然后就死了。 七岁的周清风,成了孤儿。 他没哭,也没喊,只是第二天,照常拉着沉重的车轮,继续奔跑在泥泞小巷。 就像他父亲说的。 ——别停。 永远,别停。 岁月在风尘中流转,转眼十年。 周清风长成了少年,十八岁的他比大多数同龄人更高、更壮,臂膀青筋如铁线,双腿奔跑如风火。 石平城中人都说:“城西的清小子,拉得快,顶得重,是个苦命也有出息的种。” 他也曾以为——靠着车轮、靠着奔命,总有一天能攒够铜钱,换下一辆马车,不再自己拉,而是坐在车头,掌鞭驱马,风风光光。 可现实从不讲理。 这一年,北地大雪封山,粮路断绝,城中饥民蜂拥,盗贼四起。 官府强征民夫,强索钱粮。 他咬牙借债,替人送一车药材入山,不料被山贼围抢。 他拼死逃出,回城后却因“货物未到”,反被货主关进牢中。 三个月后,他从牢中出来,身如枯骨,连蹲下都要靠着墙。 他站在城门口,看着街上那些坐马车的富人,看着那些衣袍笔挺、食不染尘的士人,心里忽然冒出个念头: “为什么我拉了一辈子车,却只换来一身烂骨?” “他们凭什么站在高处,而我要吃泥水?” 这念头,就像夜雨渗入屋梁,头一次不显,第二次便湿透心骨。 从那日起,他的眼神变了。 ——不再忍。 ——不再跪。 起初,他只是做得“巧”一点。 货主多给银子,他便多送一程;遇上孤客,他会拐个弯,多收两文。 再后来,他遇上一单“大活”。 那是一次城中密商委托,运送一批不明货物入西南山寨。 雇主给的银子是他三年积蓄的总和。 他没问货从哪来,只管照做。 可送到半途,车上一角破裂,露出包裹严密的金珠、玉简,甚至还有一把血色飞剑! 那一刻,他心动了。 像是猛兽张口,咬住了他的理智。 “若这批货被‘劫’了……那这些东西,就是我的了。” 他咬了咬牙,半夜起身,点燃马车车厢,做出“遇贼焚毁”的假象。 金珠藏身,飞剑带走,他躲入山中,投奔一支无名山匪。 短短两年,他靠着强悍体力与狠辣手段,在山中杀出血路,成了三当家。 自号“周不夜”——意为:“夜不眠者,事不休者。” 他再不念过往,再不信佛神,再不拜天地。 他骑马挥刀,劫富济己,挥金如土,夜夜笙歌。 他终于尝到了那股高坐之上的滋味。 可有时候,命运会等你沉醉得最深时,才给你一记最重的回击。 那一夜,他率人劫掠南来商队,不料对方竟请来了一名云州游侠。 剑光一闪,山寨四散,他重伤而逃。 他匍匐在河边,胸口开裂,血如泉涌,握着那柄血色飞剑,却再也举不起半寸。 耳边回响着曾经父亲的低语: “推着走……别停……” “不要变坏……清儿,做人,别失了本心……” 他忽然颤抖起来。 他想起那年雪夜,寺前跪着求命的自己。 他哭了。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对不起。” “我……把自己弄丢了。” 【轰——】 元初断剑在识海深处微微一震! 他神魂一震,意识回归,轮转镜中万象崩碎! 太阴圣地内,无数女修察觉气息波动。 而天穹之上,一道炽红剑气拔地而起,冲破道云,赫然落下! 这一剑——既不稳,也不锐! 它带着困兽之怒、带着众生奔命之意、带着命如草芥的无声反抗! 红尘奔命剑! 成! 这一剑,无形之重,胜于千军! 它既不是为了谁而出,也不是对谁而斩! 它只是代表着人世间千千万万个—— “拼命活着的人。” 他们不完美,不光明,甚至曾误入歧途,但他们都曾拼命挣扎过一生! 这一剑——是为他们而立!喜欢我喜欢用剑说话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我喜欢用剑说话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