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咸味只是豆豉的伪装,一旦恰到好处地中和了这股咸之后,它内里其他的香味就会被挖掘出来! 它不是臭,而是香味过于浓厚和丰富,超出了人们能接受的阈值,过于刺激,才会觉得臭。 如果把黑胡椒比作一个摔炮,丢出来只有一声响, 那么豆豉就是一个浓缩版的烟花,内有千变万化,一连十几发,源源不断提供惊喜。 烟花要一朵朵看,豆豉也要一层层去品。 邓阳以前在菜里吃到的豆豉,要么是做完之后撒上去几颗做点缀, 要么是做菜的时候放了一大堆,只利用了表面的味道来增加风味,没有完整利用豆豉内里的精华。 萧岚通过剁碎腌制的方式,将豆豉的味道完整地渗入排骨的每一个细胞当中。 这就像一场夺权兵变,豆豉赶走了细胞里面带着腥气的物质,用自己的芳香取而代之。 于是排骨依然是排骨,只是在细胞层面上,发生了变化,犹如洗筋伐髓。 这才引得邓阳吃一口,感慨一下,吃一口,感慨一下。 他之前故作夸张,是为了故意馋那一老一少。 现在这般夸张,是真的按捺不住内心震撼。 至于那一老一少,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不过他的表现可是被所有人尽纳眼底了。 有些人共情能力强,光看邓阳的吃播就看得口水泛滥。 于是有人提议说: “要不我们不去购物中心了,那里的店都吃腻了,试试这一家?” “好呀!不知道能不能打包,我不想在路边吃。” 有两个人走上来,向萧岚询价。 萧岚:“黄焖鸡40一份。至于煲仔饭定价不同。 香菇滑鸡、咸鱼茄子、广式腊肠也是40一份。 豉汁排骨饭、牛肉煲仔饭是60一份。 喜欢吃鲜一点的,鳝鱼煲仔饭和田鸡煲仔饭80一份。” “想要双拼的话,价格折中,比如鸡肉拼排骨50一份。” 两人听了没什么意见。 这里是凤岭南区的商圈,物价本来就偏贵。 隔壁那个卖咖啡的摊子都定价25一杯呢,这么一大份饭,卖个四五十也是合理的。 两人也就没太纠结,问过萧岚得知可以打包之后,各自挑选了40元档位的煲仔饭。 那个嚷嚷着要吃煲仔饭的小男孩,看到又多了两个客人,他闹得更凶了。 “呜呜呜我要吃,我就要吃!我要当野人,我要跟坏叔叔学坏!” 即使只是刚上二年级的小鬼,撒泼起来劲儿也是不小。 他用力一挣,挣脱了奶奶的手,屁颠屁颠冲到萧岚的摊位前。 奶奶没有办法,只得跟上去把把关。 这位老奶奶显然不是那些厨艺小白,她做了一辈子饭了,厨龄没有60也有59。 这可是一甲子的功力,她一眼望去,就能知道别人用料好不好,手法老不老道。 就是因为她太懂,所以她不愿意自己的宝贝孙子吃学校食堂的饭菜,而是每天中午接回来,亲自下厨煮给他吃。 但是小孩子正是探索欲最强烈的时候,追求新鲜感, 无论奶奶怎么变着花样做,做得多好吃,孙子都觉得吃腻了,老想尝尝别人的手艺。 孙子这么倔,老奶奶倔不过他。 她只能扶好老花镜,用审视的目光,来来回回将萧岚的摊位扫视一遍,恨不能掏出显微镜来观察。 看到全新的小吃车和全新的厨具,老奶奶脸色稍稍变得好看了些。 手艺先不说,起码卫生条件勉强达标。 不过,卫生条件只是表面功夫,真正的食品安全,还得是看食材。 此时,萧岚正在给刚点了菜的两人做煲仔饭。 今天是第一天开工,摸不清到底有没有客人上门,所以萧岚没有提前制作煲仔饭,而是现点现做。 黄焖鸡可以开小火多焖一会儿,提前备菜,煲仔饭煲久了,锅巴会变得很硬,咬不动。 一旁的胡莱也不是光看着,他学着萧岚的样子,用刷子给砂锅内部刷油,然后放入洗好的米。 所有食材都提前处理过了,只需要按照顺序、瞅准时间放进锅里煮就行。 胡莱这么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学,不会有什么差错。 日后等他步骤记熟了,完全可以独当一面,萧岚就能摸鱼,啊不,观察敌情了。 萧岚在一旁盯着,看到胡莱开始胡来了,立即指出问题: “米和水的比例是1:1.5,你的水放多了。” 萧岚说着用勺子帮他舀出几勺水,边舀边强调: “水米的比例很重要,关系到饭的生熟,水多了会软烂不起锅巴,水少了会夹生没法下咽。” 饶是严苛如老奶奶,也不由得暗自点头,心里给萧岚悄悄加了一分。 这摊主有点东西啊,居然不用食指去探,只看一眼就能发现水米比例有问题。 “奶奶!我要跟那个大叔吃的一样的饭!” 小孙子指着不远处吃得一脸陶醉的邓阳说。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老奶奶眉头一皱就想拒绝。 路边摊这么简陋的条件,怎么可能会用好的排骨,多半是冷冻肉! 还不如点个普通常见的猪肉或者鸡肉,这样还有可能吃到一口新鲜的。 正想说话,老奶奶忽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指着萧岚手中的砂锅说: “你、你这砂锅,是紫砂锅?” “是啊……” 萧岚有些纳闷,这还用问,那肯定啊! 紫砂锅的颜色这么明显,和陶瓷砂锅完全不是一个色的,紫得发黑了都! 可老奶奶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你这竟然是正宗的紫砂锅! 作为一个下厨经验丰富的人,挑炊具都有独到的眼光。 老奶奶越看越觉得,这个摊主用的紫砂锅特别顺眼。 瞧这哑光色泽,瞧这细腻肌理,咋瞅着比家里那个一千多的砂锅都要好! 没理由啊! 一个路边摊,怎么可能会用这么高级的砂锅? 就不怕人手滑摔碎了吗? 老奶奶是深入了解过的,前不久她让儿子给她买个新的紫砂锅,结果儿子跟她一通抱怨。 说近年来紫砂矿逐渐稀缺,高品质的纯紫砂锅价格越来越贵了。 儿子还问她,能不能买个便宜点的陶瓷砂锅,或者干脆买个电砂锅。 不过老奶奶没同意,她知道还得是紫砂锅最好,贵有贵的道理。 陶土砂锅容易裂开,还容易糊底; 电砂锅里面是不锈钢,也就盖子是紫砂做的,缺少灵魂。 而紫砂是一种比较坚硬的陶土,它做成的砂锅,又耐冷耐热,又不易破裂,还不容易黏锅糊锅。 纯紫砂锅,品质好的卖个四五千也说得过去。 毕竟用紫砂锅煲出来的汤,味道那叫一个鲜美,焖的肉也贼香。 可儿子和儿媳都不下厨,不懂得好的厨具对于厨子而言,堪比宝剑和千里马对于将军的诱惑力。 最终一番比价,儿子儿媳决定给她买个一千多的。 这个价位已经很贵了,要是儿子不舍得花钱,给她买个一百出头的都可以。 所以老奶奶也没说什么,欣然接受了。 可当她看到,一个摆摊的摊主用的紫砂锅都比她的好,她实在是不敢相信。 她甚至鬼使神差地想要伸手去摸,还好萧岚眼疾手快,在半空中拦住了她。 “烫!小心!” 老奶奶如梦初醒,连忙解释: “我就是看这砂锅好看,想摸摸。” 萧岚:“那您还是待会儿等关火了再摸吧,怪危险的。” 老奶奶连连应和,沉吟片刻,还是没忍住说: “老板,你这砂锅不便宜吧?我咋看着质量这么好?” 这质量能不好么,系统出品,必属精品。 额……百分百接子弹夏威夷果除外。 萧岚埋头装忙活,嘴里嗯嗯啊啊,不知道该说啥,生怕对方问他要链接。 大概是这里的人聚集得多了,出于从众心理,越来越多的路人也跟着围了上来。 人多了,萧岚和胡莱就忙活起来了。 这倒也阻止了老奶奶继续找萧岚问话。 很多人听说煲仔饭还得现做,听说黄焖鸡可以直接出锅,就选择了把黄焖鸡打包带走。 一掀开黄焖鸡的锅盖,这焖了更长时间的鸡肉,颜色不但没有变暗,反而显得更加浓郁诱人。 因此也有些人,原本是直奔着煲仔饭而来,却硬生生被黄焖鸡的香味诱惑得改变了主意。 “黄焖鸡一份,打包。” 对于这些要打包带走的人,萧岚都会好心提醒一句: “请尽快食用,趁热吃味道更好。” 现在天气冷,很可能拎回公司的功夫,饭就已经被吹凉了。 不过大多数顾客都是一脸无所谓的神情,这年头谁没吃到过放冷的外卖,习惯了。 要不就是听了以后内涵地笑笑,以为萧岚这么说是“免责声明”。 到时候饭菜吃起来不好吃,还可以推说是冷了才不好吃的,不是手艺的问题。 给人打包黄焖鸡的功夫,之前做的三份煲仔饭也熟了。 两份给最先被诱惑过来的两位路人,还有一份给老奶奶的孙子。 “煲仔饭帮忙打包一下。” “好。” 萧岚应声之后,直接用两个勺子沿着煲仔饭边沿轻轻一撬,就连饭带菜完整撬出来了。 他这紫砂锅质量好,所以米饭完全不粘底。 加上锅巴已经成型,底部像个嫩黄色的碗,即使夹出来也是完整的一个圆,不会在空中散开。 萧岚将煲仔饭放进圆形铝箔餐盒,盖上盖子,将封口处捏成花瓣状,而后直接装袋,递给顾客。 那老奶奶满心满眼都是紫砂锅,当然没有要求打包,只想近距离地把这砂锅盘上一盘。 胡莱还想帮老奶奶把煲仔饭端到折叠餐桌上,哪想到老奶奶手脚利索得很,自己就动手了。 “诶,您筷子没拿!” 胡莱干脆直接把筷子勺子送过去,省得人家再跑一趟。 虽说只买了一份煲仔饭,但他还是送了两份餐具。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顺便给了一个一次性碗,万一祖孙俩都想尝尝呢。 拿过去的时候,只见老奶奶爱不释手地抚摸着紫砂锅的盖子,半天没有打开。 孙子在一旁都急得催促了: “奶奶!快点开盖,我好饿!肚子在叫了!” 奶奶嘴里却只是啧啧称奇: “润,太润了。这砂锅好啊,真的好。” 忽然她问向胡莱:“老板,你们这砂锅哪里买的啊?” 胡莱一脸真诚的愚蠢: “我不道啊!我不是老板,我就是伙计,餐具车子全是老板自己置办的。” “好吧……” 老奶奶知道问不出什么,只能遗憾地打开盖子,像是怕磕坏那样,轻轻地放在一旁。 盖子一开,孙子立即举起早已准备好的勺子,往里面最诱人最好吃的排骨挖去。 奶奶发出短促的惊叫声,连忙握住孙子的胳膊,阻止他将排骨送入口中。 “等等等等,先别吃,让奶奶给你试试能不能吃。” 砂锅是好砂锅,但这不能代表食材也是好食材。 他们家就孙子这么一根独苗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是非常上心的。 小孩子生活阅历有限,没有太多辨别好赖的能力。 只要食品香精放得多,小孩就敢猛猛吃,吃得嘎嘎香,吃出问题都不知道。 还是让她这六十年厨龄的老人家来探探乾坤,肉不好就不吃了。 说着,老奶奶抄起筷子,将勺子里的那块排骨夹起来,放进嘴里。 随着排骨下肚,老奶奶的老花镜内部忽然蒙上一层水雾。 这水雾看着不像是被排骨熏的,倒像是眼睛里的热泪蒸出来的。 太好吃了!比她自己做的要好吃上百倍! 像她这样牙口不好的老人,都能让肉和骨头一咬就脱。 但在骨肉分开的前一刻,它们还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抵抗着分离的命运。 这让老奶奶意识到这绝对是鲜肉,不是放久了的冻肉。 冻肉不管保养得多好,吃起来口感多嫩,它都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耗尽了心力。 被吃的时候,完全不愿意反抗,每个细胞都写着任由命运摆布的消沉,丝毫没有活力。 总之,这排骨绝对是好排骨! 但是,这排骨实在是好吃得有些过头了。 普通的排骨,哪里能做成这样! 难道是现在科技又升级了? 老奶奶越吃脸色越凝重。 这一口不但没有洗清排骨的嫌疑,反而加重了心中的怀疑。 不确定是不是好肉,再吃吃。 又是一块进嘴,老花镜上面的雾气更白了。 看着奶奶嘴巴动得越来越快,一块接着一块,孙子急得都快伸手进砂锅里抓了。 可他到底上二年级了,自控力还是有一点的,虽然不多。 “奶奶,你试好没有啊?我可以吃吗?” 孙子垂涎三尺地问。 老奶奶含含糊糊、略有迟疑地答: “能吃……吧?不好说,我吃口别的看看。” 她夹起砂锅里的其他配菜,想通过配菜的水平,侧面检验出主菜的水准。 要是配菜都不行,那么主菜的档次也高不到哪里去。 试想,你会给块的手机,配一副2元店的耳机吗? 不会吧,最差也得配个20块的吧?就算配个200也不为过。 而一个人的耳机如果上千块钱,那么可以推知,他的手机价格一定会比耳机贵,甚至贵好几倍。 老奶奶用大拇指擦了擦老花镜的内侧水汽,再重新戴上,仔细查看。 终于让她在排骨里面,发现了芋头的踪迹。 是的,萧岚这份排骨不是纯排骨,他混了一点便宜的素菜进来,不然就不是这个价位了。 就像黄焖鸡里放土豆,也是为了把土豆价卖出鸡肉价。 不过萧岚还是很良心的,没有让配角抢主角的风头,更没有影响主角的发挥。 芋头的存在就像花束里的叶子,不仅能衬托鲜花的美,还起到了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老奶奶夹起一块芋头咬了半口,她是故意的,为的是看清芋头里面的纹路。 一条条丝状紫红色纹路,如同槟榔,淀粉颗粒明显,肉质结构紧密…… 她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但是在她的老花眼发挥作用之前,她那宝刀未老的舌头已经给出了答案。 这是荔浦的芋头!因为有槟榔纹路,也叫槟榔芋! 它的特征就是粉嫩软糯甜,被誉为“芋中极品”,在古代更是朝贡皇家的贡品! 槟榔芋在当地卖兴许价格不贵,但生鲜食材,贵就贵在运费。 这个品种的芋头种植对土壤和气候要求很严格,其他地方很难培育。 平时要是想吃到这种芋头,一斤就得十几块,堪比普通的猪肉价了。 连配菜都是这档次,那么排骨绝对不会差! “孙子,吃吧!这煲仔饭可以吃了!奶奶给你试过,营养又好吃!” 回答她的,是孙子的一声抽噎。 定睛一看,砂锅里面哪里还有什么排骨,就只剩几块芋头、几根青菜和被渗入排骨汤汁的米饭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她竟在不知不觉间,试菜试了这么多!快吃完了都! 而孙子被她抓着右手,手中倔强地抓着勺子,想去抢又抢不到,够又够不着。 另一只手不会使筷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奶奶把属于他的排骨吃完了。 “奶奶坏!奶奶抢我饭吃!” 孙子小嘴一瘪,真的哭成了一个孙子。 嘹亮的哭声让所有路人频频侧目。 奶奶心里一急,连忙用勺子舀了一勺带着芋泥与肉汁的饭,塞进孙子嘴里。 “呜呜呜呜呜呜吧唧吧唧吧唧……” 孙子高亢的哭声变成咿咿呜呜的哽咽,随后变成了急切的咀嚼。 年纪小还是好糊弄,即使是肉汁拌饭,也能让他心满意足地吃下大半碗。 每吃一口,孙子的眼睛就更亮一分。 最后两只眼睛吃得像探照灯一样,仿佛这是他出娘胎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就连孙子不爱吃的青菜,都因为染了肉汁,被他从头到尾吃了下去。 平时家人百般劝说,威逼利诱,孙子也才肯吃掉菜叶,留下菜梗。 很多时候,小孩子挑食不是因为不懂事,而是因为他们的神经更加灵敏,可以感知出许多大人无法感知到的东西。 不止是耳聪目明,小孩还可以闻到大人闻不到的异味,舌头更是能尝出普通青菜中几乎可以忽略的苦涩。 喜甜怕苦是人的天性。 如果这些最微妙的令人不适的味道都被消除了,那么小孩也是很愿意吃蔬菜的。 就像这一锅煲仔饭,里面油麦菜的苦味被完全中和,只剩清甜。 排骨渗出的肉油和骨油在青菜表面薄薄地裹了一层,使之不变色,不氧化,呈现诱人的翠绿色泽。 别说只有几根,再来一盘都不够吃! 这一份煲仔饭是成年人的份量,孙子吃到一半,已经连连打嗝。 可他的动作丝毫没有停,还是举着勺子往里挖。 嘴里吃着一口,勺子里舀着一口,眼睛里还盯着锅里物色着下一口。 老奶奶怕孙子吃撑了,连忙轻抚着他的后背,连声劝: “慢点吃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话音刚落就收到孙子幽怨的目光。 谁说没人抢,排骨不就是被奶奶抢光了吗? 老奶奶神色尴尬了几秒,然后起身说: “你吃慢点,我让老板再做一份,到时候把排骨分给你。” 刚才那几口,够谁吃啊,她都没吃饱,肉就吃完了。 这会儿老奶奶是彻底决定不做菜了,中午她和孙子就吃煲仔饭就行了。 孙子看到奶奶继续去点菜,他乐不可支。 为了留点饭来配菜,他强行放慢了吃饭的速度。 夹起微微焦黄的锅巴,细嚼慢咽了起来。 色泽金黄的锅巴,干香脆口,被他咬得咔咔直响,跟薯片一样劲脆,又比薯片耐嚼。 好吃得他翘起脚,闭上眼睛享受。 滋味悠长,回味无穷。 与他反应相似的是邓阳,他同样是吃饱了动弹不得,挺着大肚子瘫在椅子上,眯着眼晒太阳。 从路人的视角望去,只觉得这一幕很有趣。 冬天里,两个人都裹得圆乎乎,穿得鼓囊囊,为了防风还戴上了帽子。 不近看长相的话,一大一小两人,像极了两只玩具泰迪熊。 光是看他们肢体舒展的姿态,就感觉他们此刻一定很幸福。 于是路人禁不住为了幸福而停下脚步,也想尝尝到底是什么样的食物能给人幸福的体验。 “老板,你这卖的什么?怎么卖的?”喜欢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