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1 / 1)

“这才是你没带盼盼出来的原因吧?” “行,走着。” 即便几年没见了,两人之间也依然有着聊不完的话题。 “任大哥有阵子没来啦!人家想死你啦~” “任先生好!” 伟哥一下子惊了,瞪大眼睛,悄悄凑到任平生耳边,羡慕的说道:“瓶子,厉害啊! 来到包间,两个人躺着闲扯淡。 “瓶子,现在制造业是真不好干,太卷了!本来仗着外贸,还能赚点辛苦钱,今年出口生意不好做,外贸订单直接砍了一大半。现在天天带着人出去跑订单,喝酒喝的胃出血。 按着脚,伟哥大发感慨:“我现在已经结了婚,不能由着性子来了,不能光想着自己的兴趣爱好,还要为了盼盼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考虑。 每次想打通一个关节,都要一家一家的店去推广,一个一个市场去做营销,赔笑脸送礼物,我踏马都快成一个销售员了! 每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当初为了爱好毅然回家投身自家小制造厂的伟哥,如今也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了。 伟哥既然做铁皮玩具和手办了,如果质量还行的话,倒是可以进一批货,在青城广场之中售卖。 伟哥说道。 两人从会所出来,叼着根烟在外面压马路。 索性坐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带上了蛤蟆镜,眼睛一边在一个个女人的身上瞟过,一边小声的嘀嘀咕咕。 “七点钟方向,小热裤,大长腿!” 他暂时忘却了生活的压力,一双眼睛四处寻索着,一颗心在胸腔里砰砰跳动着,似乎找回了单纯的快乐。 “咋?” 伟哥激动的直拍任平生的肩膀,仿佛在炫耀自己在泥沙之中洗刷出了一粒真金。 任平生顺着伟哥说的方向看去,一袭鹅黄色的身影,从古街的方向走来。 无论她走到哪里,都像是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路人的目光。 薄如蝉翼的新材料宝剑 任平生看着这个女人,一眼认出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就是青城之恋出品的。 “汉服生意越来越好做了呢,不过这个女的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直到女人转过了街角,任平生也没想起,自己什么时候和这个女人见过面。 任平生这样想着,脑袋里面忽然一闪,连忙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南方重工阮糖。 看着新闻之中的照片,任平生一拍脑袋,刚刚那个不就是阮糖吗,新闻里不是说她罹患重病了么,怎么到淄市来了? 毕竟,别人漂亮也不能当自己的饭吃。 “这是我给你带的,可是我这几年的得意之作!” 磨砂之感的黑色剑鞘,打磨龙纹的剑柄。 “这剑用的最好的精钢,覆土烧刃,弹性十足,轻盈精巧,当时花了三个多月才打出来的,虽然剑身纤细,只有不到两斤重,但是非常的锋利,而且精钢之中使用了新金属材料和采用了纳米涂层,剑刃硬度高的同时并不脆,很难蹦出缺口。 伟哥在解说这把剑的时候,眼睛里仿佛若有光。 就像他所说的,只有在摆弄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自己心跳的感觉,那种因为兴奋而加快的心跳,那种迫不及待就想去干,花费精力和金钱也在所不惜的激情,才是人真正活着的感觉。 只从这一把剑的身上,就能让完全不懂行的人感叹工业之美! 我们当年还画了设计图。” 任平生一下子想起了那时候的画面,当时伟哥就说早晚把这把剑打造出来。 “给!” 接住伟哥递过来的剑,任平生这次知道了是子母剑,但再去找两把剑之间的缝隙,用肉眼却依然找不出来。米来计算,人的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说完,口袋里的电话忽然响起,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瓶子,我先接个电话。” “好剑!” 其实对他来说,这把剑可以说是轻若无物,但是那宛若水光一般的剑身清澈透亮,轻轻从旁边绿植之上掠过,几乎毫无窒碍感,就将绿植的茎叶斩了下来,断口处非常平滑。 既有着很强的艺术观赏性,也有着作为兵器本身的价值。 伟哥打完电话回来以后说道。 任平生拦着他说道。 正说话间,外边大道上,转进来一个黄色的蓝牌小货车,从车上跳下两个小伙来。 “老板。” “时间也不早了,就在这不远处,还有一家小馆子,做的饭菜很好吃,要不对付一下再走,省的路上饿了。 任平生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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