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雨的缘故,今天天气清爽。
一到下班的时间,林明美和同事有说有笑地走出电话局,此刻她还在思索着如何接近新的目标。
按照上线提供的情报,今晚对方会去“夜上海”歌舞厅,这倒是个难得的机会。
挥别同事,林明美刚想拦下一辆出租车,就见一个同样穿着旗袍的女人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
女人面容姣好,披着一头精心卷过的大波浪长发,不过眉宇间却多了一丝风尘气。
林明美刚刚提起的心悄然放松,注视着已经接近的女人,微微蹙眉。
哪曾想这女人根本不讲道理,一巴掌直接扇了过来。
“臭婊子,竟敢勾引我男人,你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看我今天不撕烂你的嘴。”
毕竟是训练有速的间谍,林明美只是稍躲闪,就避过了女人的巴掌,不过她显然低估了女人的泼辣,一巴掌落空,直接上前扯住她的头发,巴掌劈头盖脸的打了过来。
余光观察到同事、路人惊诧的眼神,林明美有苦难言,有招式却不能施展,只好化作泼妇一样和对方纠缠到一起。
“小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狐狸精,你就是化成灰我都认识...”
“小姐,你再无理取闹,我就报警了。”
“报警?你还敢报警,臭不要脸的,要不要将‘金陵日报’的记者给伱请来...”女人说着更加用力。
“刺啦”一声,林明美的旗袍开衩直接被扯开,露出半個屁股,她既恼恨又娇羞,只想快点摆脱这个无脑女人的纠缠,她眼中闪过一丝狠厉,化掌为拳,一拳捣在女人小腹上。
虽然只用了五成力气,却让女人痛苦地倒在地上,抱着小腹嚎啕大哭。
“杀人了,杀人了。”
“胡说八道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你。”林明美娇声斥责,用手扯住撕破的旗袍,堪堪遮掩住屁股,装作委屈的样子,红着眼圈,怯怯看向围观的人群。
一群女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不说,过路的男人纷纷目露奇光,眼神闪烁,有些定力不足的已经偷摸吞咽起了口水。
这时候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挤进人群,一副绅士模样,递出自己的外套,道:
“小姐,不要和一个泼妇计较,我送你回家吧。”
还不待林明美答应,突然就听见“乌拉乌拉”的警报声响起,一辆笨重的大头警车直接开了过来。
从上面走下来几个巡警,他们手拿警棍,粗暴地推开人群,居高临下问:
“出什么事了?”
看到警察来了,在地上打滚的女人一个咕隆翻了起来,她一指林明美,叫嚣道:
“警官,你们可要给我做主,这个狐狸精不但勾引我男人,还骗钱,哎呀,我怎么这么命苦呢。”
林明美看到警察,微微警惕,一脸无辜道:“长官,我根本不认识她。”
“行了,我看你们都不是什么好人,光天化日的在这里撒泼,都带回去,让你们家里人到警局领人。”为首的警察直接挥了挥手,几个警察上前推搡着两人上车。
林明美装作柔弱的样子,眼神却在仔细打量这几位巡警,她总觉得警察来的太快了。
可不等她反抗,就被粗暴地推搡上了车。
等她看到车上那个笑眯眯男人的时候,瞳孔骤然一凝,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这个男人今天早上自己见过,本以为是一个被自己容貌惊艳到的蠢货,可他为什么会在警车上?
特工的字典里面可没有巧合一说。
可还不待她有所动作,两个原本吊儿郎当的巡警火钳一样的大手已经死死扣住她胳膊,让她不能动弹。
又一人捏住她的下颚,将一块手绢塞了进去。
旁边一人一把扯住她的衣领,手上的针管扎入她的脖颈。
林明美还来不及思索自己是如何暴露的,只觉意识昏沉,心底生出一股沮丧又无力的焦灼,然后彻底失去了意识。
一旁的舞女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此刻浑身颤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
她只知道任务是演戏,可没想到这么凶险。
这时候车上响起一个不带丝毫感情的冰冷声音,更让她胆颤心惊。
“林秋雅,女,现年26岁,上海闸北人,闸北初小辍学,母亲是怡红院的头牌,后嫁给了布料商人林有为做外室,现居住在闸北居安巷23号....还要我说下去吗?”
“林小姐,名字倒是不错,你应该知道我们是什么人,我们干的工作,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妻儿,如果你敢将今天的事情泄露出去,后果.....”
“我...我不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舞女林秋雅此刻脸色煞白,别说说出这事,她再也不想见到这些凶神恶煞的家伙了。
“很好,谢谢你的配合,你演戏的天赋还不错,或许你应该去上海演电影,期待有一天在荧幕上看见你。”张义呵呵一笑,拿出几张钞票。
林秋雅手指哆嗦,怎么都不敢接。
张义笑笑,道:“拿着吧,去上海也需要盘缠的。”
林秋雅知道这是让自己马上离开金陵,她浑身一个哆嗦,连忙将钱接过,只想马上逃离这个地方。
不想刚走出几步,就听到:“等一下。”
林秋雅心下咯噔一声,暗道莫非此人后悔了?这是要将自己灭口了?
她浑身冷汗淋漓,僵硬着脖子不敢回头。
却听身后说道:“林小姐,你该减肥了,有时候穿旗袍的女人不一定要多高贵,主要是看穿的人有没有水蛇腰。”
林秋雅脚下一个踉跄,既惊惧又羞愤,眼见警车停下,忙不迭蹿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