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最拉风的事情是什么? 那是现代?那么古代呢,大宋朝呢? 四哥现在就坐着这个年代最拉风的事情,坐着庞太师那辆五批马拉的奢华大车,沿着京城中心的御道飞速奔驰,身后两骑绝尘,左边黑色的战马上坐龙五,四哥的贴身保镖,一身黑色劲装,面色冷酷,威凛十足,尤其背后背着的古峭宝刀,在午阳的映射下的闪着森厉的寒芒,望之便有种四肢冰凉、通体生寒的惊惧感觉,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挤到了一处,不停的挤压、膨胀,随时可能冲出胸腔。 不过,这么帅风的龙五,策马奔驰御道上,四周的行人、店家竟没有一个往他看的,不是因为四哥的奢华马车抢了他的风头,而是所有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马车的另一边,看得一瞬不瞬,全体、通通、人人都目瞪口呆。 普天之下用烧火棍做兵器的,有也只有一个人,杨排风。 叫都叫第一美女了,容貌自然极美滴,不然四哥也看不上眼,但是和她过人的修长腰腿一比,再标致的容颜都不抢眼了。紧身服饰下匝起的丰挺酥胸仿佛随时有破衣而出的危险,曼妙动人地腰身曲线无时无刻不撩拨着众人的眼球,飒爽英姿和明眸皓齿两相辉映,九分美貌加上多添的一分英气,比之南宫琴伊、花想容等诸女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妩媚美艳,两边的路人无不看得勾勾地瞅着,口水都快要滴答下来留一地了。 这当然不是强迫一点不能穿。而单单是要她不许穿男装。换回女性地衣服乖乖跟在四哥身旁。做四哥地保镖。 姐姐你做我地贴身保镖。”听话要听全嘛。这才是四哥地要求。四哥是君子。正人君子。不可能连一点感情基础都没有。就提出姐姐你做我老婆、陪我睡、当我地女人、给我做小蜜”这些根本不切合实际地要求。 穿着安乐侯地锦衣华服。坐着庞太师地豪华大车、身边还跟着杨门女将护卫。大宋朝有比这更拉风地事情么? 昔日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为了把奇人侯赢收至麾下,不惜“引车入市”亲自在前边操持着缰绳,宁让府上满堂宾客等着他回来举杯开宴,也要亲自把侯赢府,礼贤下士做到这份上才,还有什么人才不感恩戴德,投身门下呢? 是不是疯了?”被无数惊艳、讶异的目光盯着看了一路,杨排风有点恼了,烧火棍一掠掀开车帘,冷声问道。 状长护腕,若再套上盔缨、软甲,十足十临上战场厮显巾帼女英雄的靓丽风采。午后的阳光明亮柔和,映得她白里透红的肌肤被仿佛敷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雪白的瓜子脸上荡着几丝愠恼,似乎在怪他叫她出来贴身护卫只是为了摆酷,在全城百姓面前彰显太师府的强势和他天丁大人的威武。 “为了耍帅?拉风?不不不,错啦,好姐姐,小弟请动您大驾,真的是有要事啊,真的!”尽管一再地强调“真的”可庞那嬉皮笑脸的表情怎看都像是在撒谎骗人,杨排风自然一千一万个不信,双腿拼命地一夹马腹,恼怒地瞪他一眼,拧眉瞋目样子像在说“你要是敢骗我,我一定要你好看。” 庞一马当先,疾冲进去,冲进后院的时候场面不看目睹,超过二十个穿黑衣、拎凶器,一看就知道训练有素的打手一路打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地杀到这里,要把欧阳修揪出来当场打个脑浆迸裂! 超过二十名训练有素的黑衣打手,这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杨排风除了十三棍,黑衣打手倒下去二十三个,剩下的最后那人都冲到欧阳修病房前,一脚踹开大门要往里扑了,脑门子忽然重重挨了一下,霎时眼冒金星,扑地便倒——动手的是四哥,打他的是银砖。 四哥一脚把黑衣杀手的尸体踹开,不知道从哪沾了一把血抹到自己脸上,以突出战斗的激烈、艰辛和凶险,大吼一声:“公孙小哥,你没事吧,兄弟来迟,害你受惊啦!”三步并作两步的飞快冲进去。 四哥一直安慰他:“公孙小哥,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别哭啊,兄弟我那日贸然出手,害的赵世清将矛头对准了你,应该是我对不起你才对!公孙小哥,恕我直言,赵世清这厮一贯在京城横行无忌,目无王法,虽然被皇上罢黜了爵位,可他还有一个王爷爹,他要你死弟 公孙策一抹感激的泪水,挺直了身子道,哽声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公孙策相信这个世上还是有王法的,我就算死在了奸人手里,也一定会有包大人这样的好官为我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