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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为谁风露立中宵(1 / 1)

我没法再装傻了。 我说:“无论你说什么,我也不会在他现在这个情况就这么走了,我是人,不是禽兽。” “陈小姐是个好人,我明白。”冯叔点点头:“我家少爷这么长时间多亏陈小姐照顾了。” 冯叔心里有气,说话夹枪带棒。 我忍下。 同样的答案,我说了一遍又一遍:“我不会走。” “听说陈小姐在n城有个男朋友?” 我点头。 “在陈小姐心里,少爷和他,谁更重要。” “他更重要。”我没法骗人:“没有人比他更重要。” 冯叔沉默半晌:“如果你能说,少爷更重要,哪怕你现在是骗我的,我都会让你进去。” 我说:“我知道。” “可你还是选了他。”冯叔叹了口气:“你甚至都没有纠结过。” “陈小姐,你喜欢少爷吗。” 我说:“你不必问我这种问题,你心里有答案。” 他也点点头:“少爷是个脑子很聪明的孩子,但是人再聪明也不能免俗。陈小姐也是个聪明人,不管你想利用他还是怎么样,人非圣贤,利益之心里有没有真的爱慕,陈小姐自己心里知道。” 我沉默着捏紧拳头。 “所以,你可怜可怜他,放他一条生路吧。” “他不见你,因为他眼睛肿的像核桃一样。”冯叔看着我:“他伤还没好,拖着那样的身体在窗边看了你六个小时,伤口的纱布被血洇湿了不知道多少层,昨晚又哭,现在脱水昏过去了。” 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 原来不是他眼睛亮晶晶的,也不是他要睡了,也不是他不想要见我。 我好像能想象得到,他侧过头去,眼泪就滑下来。 他想让我走,只是不想让我看见他哭。 我回想起,他一遍一遍的叫我「小桐」……后来,他的精神力扯着我的衣角,我好像又能听见他叫我「小桐」了。 我应该早点察觉到的。 他的不正常。 “他这样的人,让他见不到你,可能会傻一阵子,也许能把你忘了……但如果你一直留下,他会认为你对他有意,到时候你再离开他,他……” 是啊,程宵现在已经再禁不起折腾了。 我说:“你不必再劝我,我会走,我已经得到我的答案了,这是他的决定,我已经知道了。” “谢谢你的体谅,陈小姐。” “只不过,我还有几件事,要拜托您。” “陈小姐但说无妨,能帮上忙的,我都会帮。” …… “春色转啊,夜色转啊,玉郎不还家……” 我开着一辆破现代,嘴里嚼着一个面包,开在从m城到n城的路上。 这辆破车是我从大部队里一家连饭都吃不起的一家三口用十个面包换的。 这条路只有我一个人。 我什么都没带。 甚至连五菱都没回去过,父亲、大毛还有初一,我一个都没见。 我只带了一样东西。 风吹的我副驾驶上的书页「哗哗」作响。 是一本《格林童话》。 我的猜测被一一证实。 程宵在书里,大概是为了出了迷幻林把自己折腾成植物人了。 他因为我,逃脱了他既定的命运,所以,我和他在一起,他才会有这么多危险。 他这次没死成,但瘫了半身。 这算是一种「置换」。 我也知道了,如果我在程宵身边,他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危险。 可能最终,他也会为了我变成植物人。 就像依赖着我和程宵在迷幻林中活下来的民众一样,他们在那一场灾难中活下来,就会迎接下一场更大的灾难,然后重蹈覆辙、死掉。 这没有意义。 按照程宵的遭遇推算,如果我参与他们的「剧情」,那么,大毛也会死掉,父亲也会死掉。 就算没死,他们也会和程宵一样。 我已经算是二十四小时待在程宵身边了,可他还是这样的结果。 这说明,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抗衡不了「天意」的。 所以,我走。 我要尽力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苏熠,让剧情快进到「结束」。 他成功的研究出药物,故事也就到了大结局。 结局后,天道离开,才有可能「改写」人的命运。 父亲他们,就是我拜托冯叔的事情之一。 这一次,我想看看,如果让父亲跟着程琢他们这一队一定会到达n城的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既然跟着我会死,那就离我远远的。 苏熠的事情,我也和周然谈过了,也把顾思一家人的情况和她说过,如果她有心,就会去追查。 其实这件事完全是我个人的恶趣味,真按着苏熠的脾气,他才懒得找什么父母。 他这满嘴谎话的病娇小骗子肯去找父母才奇怪。 我这次脱离部队,就得全靠着自己到n城。 研究过路线,我选择了——走高速。 这条路不仅是距离n城最近的道路,也是最容易去的,距离现在苏熠所在的军方研究所最近的地方。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以前曾经跟着李哥来这里出过一次任务,因为不是很危险,苏熠也和我同行,他就向我讲过关于研究所的事情。 现在,距离末世开始仅仅不过两个多月,研究所只在最开始是发生了一些变异暴动,实验室的情况还是相对安全的,如果我现在就能把苏熠带走,就能让他避免遭遇巨型体丧尸,避免他残废的那条腿。 走高速到苏熠所在的实验室,大约只需要三天路程。 夜晚太不安全,就在林子里找个地方扎营、改一下这个‘新车’的轮胎、外壳和玻璃,白天就一直赶路,总之两个字:勤奋。 我车速飙的很快,从营地出来的时候是晚上六点,等我停下来的时候,已经到了m城到n城的高速路口了。 只不过…… 我眯起眼睛看着高速路口堵着的一排车。 这里好像……有人啊。 末世里干这种劫道的人并不少,但m城这边这么恶劣的环境居然也有,算是我没想到的。 这辆现代还没有经过改造,如果冒然就撞上了前面的车群很容易直接散架,我只能放弃这种打算。 “喂喂喂!”一个青年笑嘻嘻的从路边的一辆车里走下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青年的脸上还有血迹,手上拎着一把砍刀:“喂,下车。” 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好…… 下车? 我猛然一踩油门,现代直接冲着他开了过去。 撞车怕散架,撞人可不怕。 那青年看我直接开车冲过来,显然吓了一跳,呲哇乱叫着躲闪。 所幸他的身形还挺灵活的,竟然跳上我的车前盖,试图用他手里的砍刀柄来击碎我的前挡风玻璃。 我哪能让他有这种行为,直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甩头,把他甩到了地上。 打算直接开车碾过去。 这时,我副驾的玻璃「砰」的一声碎掉了。 他妈的! 有人开枪! 我不敢托大,打开车门一个侧翻直接躲到车另一边。 得亏这枪是从副驾这边射过来的,让我能找到一点掩体…… 还有那个拿着砍刀的青年…… 他之前被我撞倒在地上,但是人并没有死。 他也听见了枪声。 他极其气恼的站起身来,直直冲着枪声走了过去。 “他妈的……怎么这帮杂碎里还有人活着……”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朝着枪声的源头走了过去。 开枪的人似乎怕极了他,接连三四声枪响都是冲着他去的。 我能听到子弹穿透血肉的声音。 那人手里有枪?!他怎么敢就这么直接过去的?! 我都不敢伸过头出去看。 “死杂碎……”我听见青年吐痰的声音:“别让老子找到你!” 他居然没死?! 他为什么没死?! 三四枪,按照那个人一枪打爆我副驾驶的精确度,这三四枪不可能一枪都没打中他要害。 正常人被击中了一两枪都只能倒在地上喊疼了,怎么可能现在还跟没事人一样到处骂街?! 他究竟是什么人? 他的做法也非常奇怪。 按道理,这么个偏僻的地方是容不下两伙人一起在这里打劫的,应该只有一伙人…… 如果这个变态是抢劫犯,那么打他的又是谁?! 而且按理来说我离他的距离更近,他为什么不想过来杀了我?我刚刚可是真的想撞死他。 奇怪……太奇怪…… 外面接连又两声枪响,从我的耳朵里能听出枪枪都中,但那疯子依然在骂,一边骂一边朝着枪声的来源狂砸东西,几乎是他手里有什么就朝着枪声那个方向去砸,完全没有章法,只是凭着一身蛮力一样…… 这人…… 听声音,对面那人应该是用的手枪,正常的手枪里只有六七颗子弹,我也不再听见枪响,应该是他手中的弹药已经用光了。 我也探出头去看那个疯子的方向。 那疯子不断寻觅着开枪的人。 最终,他的眼神锁定了一辆车的后方,开枪的人也发现了疯子发现了他,他都没有试图和疯子搏斗,直接转身就跑。 疯子手中砍刀飞起,直接砸中了那人的背心。 开枪人应声倒地,连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我快速上车,朝着那个疯子,拉足马力撞了过去。 他身上肿了这么多枪,这一下要是还不能把他杀了…… 他听着身后车辆发动机的轰鸣,转过了头。 「砰」。喜欢她在末世收破烂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她在末世收破烂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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