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腰酸背痛的劲儿,林湘在家里痛痛快快摸了两天鱼。 准备开书店需要做的事情很多,而这一个……容她先逃避一会儿好了。 话糙理不糙。林湘给自己打打气,戴上了专业打工人的面具,一边和寻书一起找人修缮装潢店面,一边抽出空闲,将帝京的书店一家家地逛过去,尽力做市场调研。 这是一项比较考验记忆力的活儿,还好,林湘的脑瓜子还够用。 到了这个时候,她就会说明自己的身份,做足不耻下问的小辈姿态,她的长相是那种不带攻击性的美,年纪又轻,问话时的语气再诚恳些,大部分店主都很乐意为她解答疑惑,但也免不了碰一鼻子灰的情况。 已知,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虽然林湘无意掺合进去,离开了故事的主场林家,但是,这里还是一个小说世界。 这天,林湘照例去一家还没参观过的书店做调研,正在心里比较着这家店与他家的异同之处,权衡自己的开店选择时,冷不丁视野内拖过一尾月白的衣摆。 这倒是件稀奇事。秀眉一挑,她心里暗奇:难得见高门的公子郎君抛头露面的。 这里是女尊社会,虽说大街上四处可见男人走动不假,但多半都是穷苦人家出身,真正有身份的男子,轻易不能见得。为了不冒犯到人,她还是躲远点好。 那公子越走越近,她即使低了头,也能瞥见那男子织锦穿金的下裳和坠在腰间叮咚轻鸣的环佩。他的仪态很好,一步一步,春衣扬起的弧度小而规律,脚步又轻盈极了,鞋履踏在木质地板上时几乎听不见响,让人一看便知这个儿郎的端庄与矜持。 大家闺秀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林湘有些感慨。 公子和她擦肩而过后,她才抬起眼,望着那道背影,思考着将其画成画后的风华。 画这位必须得用国画的颜料与笔法,像她上辈子见过的仕女图一样。这公子现在从书架上取书的姿态就很好:面向玄黑的书架,身着月白流金的衣袍,头上戴着一顶遮面用的斗笠,覆面的白纱将他的侧颜勾出模糊而优美的线条,全身只剩拿着书册的苍白手指暴露在外。 眼看这位将书又放回架上,她也忙收回目光,把游散的遐思按在心里。 没等林湘想起这份熟悉感从何而来,被伙计通知有高门公子到来而特意跑来控场的书斋老板和对方搭上了话。 《春阳集》。 气质文雅、身形孱弱、出身高贵,还知道《春阳集》,这这这莫非是男主之一的尚黎光? 《凤游异世》是她出车祸不久前看的,因此,林湘对这本书的印象还很清晰,坦白来说,这本书的主要角色塑造得都很不错,她没有一个讨厌,尚黎光就是其中之一—— 他翻遍家中藏书,学韬略、赋诗词,天资卓越,智谋超群,若论起经史子集、治国之策,就连家中读书取仕的姊妹也比不得他。 可怜生为男儿郎。家里的长者和平辈皆那么看他。只有尚黎光不肯认命,他固执地认为——即便身为男儿,他也能在这世道中搏出一边天来。 林湘虽然没什么远大志向,但是,她对这种心存鸿鹄之志、甘愿逆时代而行的大佬打心眼里敬佩。 “几个无名小卒游春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不是什么重要之物。”尚黎光微微摇首。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居然是失落的。 “等一下!” “公子若是想找此书,可往闲文斋一趟。前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曾见过那本诗集。”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吟诗写文,那群高门小姐也是。早春时节,一群贵族小姐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春行乐,宴上结了一本《春阳集》,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也耗资去刻印刊售。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林沅提过,得知此事后,他找了许多家书店,失落了一次又 他要让时人、让史书、让后世都记住他。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文字也好,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春阳集》的故事。 他家叁姐惯爱结交天下名士,若宴饮时有这样一位外表疏放不羁的女郎在,回来定会和他提及。 判明了她的身份,尚黎光放下了心,缓缓问:“女君知道这本诗集?” “那,女君是否有喜欢的诗作呢?”仍是平静的语调。但隔着一层白纱,林湘仿佛感受到了他期盼又灼热的目光。她知道,对方渴望得到她的肯定。 耳边似乎飘来一声叹息。 尚黎光这样骄傲自矜其才的人,在听到自己的诗作被人看过就忘后,该是什么心情? 虚悬的声线甚至还坚实了一些。 哪来那么多下次,萍水之逢,能遇见这一次,已是有缘。 他咳得那样用力,那样不顾仪态,连挺直的脊背也弯了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像是要把五脏六腑连同自小压抑不得发的心情全都呕吐出来。 “公子,我们回家罢?” “让车夫去闲文斋。”他说。 又,这章修改较少,本来的内容我就很满意。只在尚黎光的态度上调正了些,更贴他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