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跟妈妈吵了架,因为妈妈调侃她是小矮子。她都说了一百次讨厌被那么叫,妈妈还是不改,气死了。从今天起她会坚持喝牛奶,还会去吊单杠,等以后变成高个子、长头髮的大美人,看妈妈到时说什么; 在吉霄的印象中,这是对关系不怎么样的母女。像这样偷偷带小朋友回家被抓到,时知雨会被骂个狗血淋头吧。 吉霄在旁别提多惊讶: 这期间,就要不要对时知雨说破自己性别的事,她真的很纠结。不想被误解,却更不想对方发现她不是男孩后,就不跟她玩了。 她已经明白女生们为什么看向她,又为什么远离她。 其次,惊讶于方丽春的态度。她的装扮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学生,但听说她就是教时知雨数学的人,方丽春这个传说中的恶魔妈妈竟然对她表达了热烈欢迎,甚至邀她一起吃肯德基。 被这么郑重地道谢,吉霄局促起来。方丽春又留她: 于是那一天,明明放心不下面馆,还是败给小孩心性,因为美食和他人的善意贪恋地留在了花园小区。 “多吃点。” 到夜晚躺床上,还舔着口水回味。同时想能成为那个家的一员不知多幸福。别说当女儿,就算当猫猫狗狗都能吃得很好吧?可惜方丽春不让养宠物。 这么想着吉霄闭上眼,看见的却是那个家真正的小主人。她扎高马尾,做题的时候晃着脚,嘴里心不在焉地含着糖,一边吃一边写,还要把笔下的字都念出来:“答,冒号。……” 时知雨这个人自小就这样,做人没定性。什么都是三分钟热情,很快喜欢,又很快腻味。被她因为不想吃苦就半途放弃的钢琴,后来却成了吉霄的梦想。之后很多年间她都为此努力,追求效率、追求晋升,相信物质比感情可靠,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处。只是跋涉太久,渐渐忘记一开始是为什么心升向往,忘了她想奔赴的终点,只不过是被人轻易就舍弃的。就像年少时的悸动一样,回头再看其实泛善可陈,早就随着岁月淡去。 可是,就像丸子说的那样,“及时雨”这名字分明就很适合她。那么又何必在意它跟谁的名字很像? 她想,原来她是真的放下过去往前走了。 曾经闪闪发光的存在,如今黯淡失色,一身伤病,被人生压得喘不过气来。星辰陨落了,即将化作四散的尘埃。她是旁观者,同时也是为数不多的知情者。 太妃糖早已过期,她也早不是那个踏着烂自行车在老工业区到处游荡的小鬼。对曾经她都能放下,何况是今日。 除非她是狗。 三月的那一天,白夜的老板突然跟她说,有个女人在打听她,对方“长得蛮可爱,像一隻猫”。 然后,她看见时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