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霄什么都不知道。 在2006年,被誉为六中校花的王乐云绝对是闪闪发光的存在。人群中,你一眼就看到她。 方知雨隻觉自己仿佛一脚踏空、坠入深渊。 吉霄跟谁去酒店都可以,但不能是王乐云。 她大约是从那一刻开始升起贪念,想如果这一次不绕开呢?如果这一次,就听任心意朝对方奔去,会怎么样? 之后步步紧追,那么恐惧亲密,却还是跟吉霄说她就是想玩玩,想跟她寻开心,想尝试。就算没有圈套,也要造一个、跳下去—— 现在电话那头又是王乐云吧。真该死,为什么刚才就非要退却、非要暂停,非要催着吉霄去接这通电话? 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她怕什么?好不容易到关节时刻,她居然推开别人。 这么想完,她朝着仍讲电话的人走过去,从后抱紧她。 可是都到了这个节骨眼,方知雨是为什么觉得她会离开? 吉霄一边猜,一边握住女人拿着安眠药的手,跟电话那头说不讲了、不讲了。……对啊,就是有急事。很急。 “为什么吃药?”语气温柔,“是刚才又发作了吗?要不今晚先这样?” 看看,中场休息是对的。就是还不够。还差点什么。比如一笔买卖,一个约定,一种可以把她套得更牢的羁绊。 “好啊,”完全落入圈套的猎物迫切地答允她,“要换什么?” 方知雨这个人有时候很笨。不善于说谎却爱讲,做事情一根筋,很容易当局者迷,还觉得迟钝的是别人; 比如此刻,方知雨就超越她预想很多步地坐在了她身上了,被她从后面抱着,赤着腿。 这个“没有”所包含的意味就多了,令人浮想联翩。不过也不急于求证,反正接下来,方知雨都会告诉她。 她都看在眼里,叫方知雨放轻松,并且体贴地问她此刻感想。方知雨又是那样逃避重点,隻说觉得怪。 不知道猫初尝鱼味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她把她调教成高手,她就要去跟别的人寻同样的开心吗? 贪念就是,这关系才刚在开端,她就希望这个人能隻属于她。 心要怎么平宁,当她从后抬起女人的双腿,让她赤脚踩在桌沿。屏幕的上光浸润她肌肤,活脱脱把纯白染成昏黄、把生怯染成风情。双手顺着光滑的腿线往上,慢慢爬到她膝盖,隻觉得风味美妙: 见方知雨紧绷地立起脚踝,便又一次问她感觉,她困扰地答,很痒。只是痒吗?只是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