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她美,不如说她身上有股自洽的风采。叫人总想看着她、研究她。 然而这第五杯酒还没喝上,手先拿滑—— “没事吧?”惊讶之后,大家关心。 众人还来不及阻止,她的手指先被划出一道鲜红的伤口,滴下的血和地上的红酒混一起。 “别捡了别捡了!” 同事们七嘴八舌,方知雨却让大家别在意。拿起外套温吞吞起身,说她回房间处理一下就好。 “呆头呆脑。” 至于明天,高层会留下开会。她们这些员工则可以自行安排,或者在附近逛逛,或者泡泡温泉。反正十一点半集合,乘大巴去露天烧烤,吃完就回程。 因此今天晚上,她必须把沾上酒渍的毛衣洗干净、吹干,这样明天才有的穿。 于是,方知雨继续穿着她那件沾了红酒的旧毛衣,披上外套上顶楼。 方知雨推开厚重的铁门,抬脚走上去。 是美丽的,方知雨却无心观赏,因为此刻冷风夹着冰寒朝她袭来,吹得她眉头大皱。 方知雨拉紧大衣,一边后悔图一时方便没戴帽子,一边耐着头疼转身,把不夜城留在身后。 方知雨找到固定在墙上的塑料盒,拿出空纸杯,往里一下又一下地摁洗衣液。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打量洗衣房。心想这冷冷清清、充满破绽的感觉,才是属于她的真实: 对触霉头这件事,方知雨早已习惯。因为时运从不会站她这边。 她会时不时假想,一切只是在拍电影。 话虽如此,但眼下她手里的这部“电影”可不是什么喜剧片。 她是揣怀目的入戏的角色,为了某个目的躲在暗中,一直悄悄观察着某个目标人物。 个性爽利的女人,大她三岁。但她今年的生日还早,在十一月。 “疯子”。 “没办法,去年摔了脑子,失忆。”她总这么跟人讲。 这韩剧桥段大家原本隻当笑话听,直到去年: 幸好只是二楼,人没事,却又一次撞坏了头。 不便应约的邀请、不愿回答的问题、不想接受的出价……每当遇到不适意的场景,吉小姐的失忆症便会发作。大家心中再有闲话,却也拿她没办法: 方知雨从旁看得久了,觉得这个人能在公司里混得风生水起不是没理由: 其次她很喜欢笑。再尴尬的场景,她都能笑得妥帖自然、一脸真诚。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一笑,有些事你就不好当面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