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乞丐短暂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过谁会为他抓走头上那些烦人的臭虫,那些人只会让自己赶紧滚,连打骂都觉得脏和臭。
在净身以后,他们会被卖入大户为奴,从小太监当起,当中最幸运的,可能会熬成管家,但绝大多数辛劳一生,依然是最底层的奴仆。
白墨再次用神念扫了一遍,得出了这样的答案
“净——身?”乞丐并没有太理解这个词。
韩宇的妹妹今年才十一岁,二十年后是三十一。
周围左右的街面上,全是满满的各类店铺,到处人头涌涌,逛街的公子小姐一点不少,繁华得跟城外宛如两个世界。
毕竟大灾之年,食物总是稀缺品。
从有记忆的乞讨以来,他就没遇见过这种事。
一只。
……
“如果只是二十年的话……勉强还能等。”
或许到他成为大修士以后,能够为小妹逆天改命,可是她根本就活不到数百年后的那天了。
这小乞丐很有可能就是有过类似的经历,只是在净身后不久,估计是他的主家又非常倒霉地落难了,连带着他这些仆人也成了乞丐……
由于白墨并没有隐匿身影,孤身一人,一身装束看着又绝非穷人,兼是顶着一副生面孔,就差脸上刻着我是冤大头几个字,所以马上就招来了离得最近的一个小乞丐。
……
可是这个人不一样。
而人肉,也是一种肉食,饿疯了的饥民,没有办法去在意那么多。
……
从金银细软到食物,从食物到衣物,再到衣物下包裹的肉体。
“姹阴之体生在男身,居然能活到现在?”
也亏得他有勇气,敢去找人乞讨,一般人根本不敢靠近,因为太臭了。
白墨在两人面前消失后,用七玄门的身份,跟上了一支七玄门旗下的商队。
十多个虫子从他的头上掉落下来。
是的,最温柔。
“我明白了,你净过身,净身姑且算是在无意中救了你一命。”
……
“前辈说的二十年内见分晓又是什么意思?莫非这二十年内,就能有让凡人修仙的途径?”韩宇突然想起白墨说过的话,以及他向莫天邪作出的那个承诺。
前往府城泰安的路上并不太平,白墨不时就能看到个把流寇游民的身影,他们会抢掠一切认为值得抢的东西。
绝大部分人,都是自己还没靠近,就让赶紧滚。
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这一个常在这条大路出没的小乞丐。
不过谁也没在意。
他们的存在就像路边的野狗,只有哪天死在某个角落,臭气熏天的时候,才会有人清扫一下他们的尸体。
至于熟悉这一片的人更是会庆幸,那个家伙终于消失了,就因为这臭烘烘的乞丐,很多小食摊都不愿意来这一片摆摊。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