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他讲什么屁话呢,然后开始有人嘲笑他。他脸涨得通红,说得磕磕绊绊,最后大家笑着笑着,他说着说着开始越来越顺利。
大家都是穷苦人,之前也从来没有人想要好好听过他想说点什么。
穷苦人都饿,听不进。
到后来,大家都不笑了,说的人还是涨红着脸,但眼睛却有点红了。
“我本来不用去服役战场的,我家哥哥去年被山里的大虫吃了,家里就我一个男丁了。我阿爹阿娘就凑了免役钱给了村上的县轶,想把我的名字勾掉呢。可是到了服役那天还有我,县轶说没收到过我家免役钱。”
这人就开始哭,他年纪不大才16岁,刚刚到了可以服兵役的年纪。梁国规定,男丁15以上可征兵役,而10岁以下不用服役,10岁到15岁则服一些轻松的杂役,难度相对较小。
他上了一次战场,然后就被吓破了胆。后来一个同村人找到他想跟他一起逃跑,在一个晚上他摸着黑跑。
当时他的心提到了极点。
他跟同村人也跑散了,虽然逃出来了可更不敢回老家,就一直浑浑噩噩流浪,最后被马义招收。
昀哥儿听他说完了,最后小大人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昀哥儿告诉他们,你们都是苦难人。以前你们心中有言,也有一点薪火。你们也曾经企图开口说出来,可是没人听你们
于是你们低下头了。
他们很多时候也忘记了,自己曾经想要大声说过话,想要表达自己的想法。你们日复一日地过着,一直到那点火光熄灭。
如果你们听不懂,那我就说得更简单直白一点。
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真正轻松地笑过了?你们从什么开始觉得我的一辈子也这样了。你们什么时候也认为你没有希望了,你的孩子也没有希望了……
人群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昀哥儿就笑道:“那就从今天开始吧,我也不说什么让你们过好日子,以后荣华富贵光耀子孙这样的话,你们也肯定不信。
但是从今天开始,你们可以跟着我,跟着整个李氏。第一步先让你们吃饱饭,我做到了你们就学着去信任我。你们吃饱了,就跟饿肚子的昨天彻底告别,也把你们曾经是个逃兵的事全部忘记,不为难自己也不嘲笑你们的同伴。
从今天起,你们有新的身份,那就是陇县这儿的乡勇兵,你们是全新的开始。之后你们可以手中握着武器好好地看着我,我会带着你们,让以前听不到你们声音的人都能听到你们在说什么!
我做得不好,你们可以跟离开马义一样离开我,甚至可以将手中的武器指向我!但如果你们有的人还是怯懦了,不愿意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发言者,只想在阴暗中浑浑噩噩活着,那我与其他乡勇也绝对不放你!”
当时的姜光诧异地看向昀哥儿。
只要跟在昀哥儿身边,无论多少次他还是对昀哥儿感到不可置信。
真不愧是麒麟子啊。
果然也是天下将乱,真龙妖孽辈出啊。
他的声音虽然稚嫩,却在傍晚残阳下带着独有的斩钉截铁。明明身影小得很,他却仿佛有种很独特的气质,那种如同明主似光辉,绝不会因为幼小或者贫困而将他埋没。
无论贩夫走卒还是文人将才,他们总会被这样的明主所吸引,然后自发地走到他的面前。
姜光走南闯北也见到过不少人,没有哪一个会如同昀哥儿让他震惊。
他知识浅薄,却也听过几次酒肆茶楼的说书,那书中所说的历代明君他向来听了之后却没什么概念,可现在想来大约也莫不如此了。
也是在那天,昀哥儿跟那些乡勇定下了一个堂堂正正开口的约定。
那之后,那些乡勇一天一个样子,虽然才十几天的时间,战斗力还一般甚至可以说拉跨,可拉出去的那股属于精兵的气势已经可以用来骗骗人了。
昀哥儿打算好了,这次外出坐收渔翁,这些乡勇也得带上。不只是壮声势,还是让他们堂堂正正地打一次!
精兵都是打出来的,光说气势再好也是假的。
李氏既然是一定要走造反的路,他昀哥儿是李复的儿子,不想死就得自己努力了。
小小年纪,不卷也得卷起来。
第51章 阴雨漫天,适合战场杀人
第二天一大早,晴了好几天的陇县终于恢复了以往冬季该有的模样,外头阴雨绵绵又带着一股寒气。
今天有事外出。
所以一大早昀哥儿自己就醒了,知道昀哥儿没两天又要出去,辛娘就嘀嘀咕咕的。
虽然是带上乡勇跟民壮去浑水摸鱼,可不管大战小战,只要上了战场就是兵者凶也。李复本来不想叫昀哥儿去的,反而是姜光不知道想起了上次意外生捉马义的事。
他总觉得昀哥儿是个小福娃,自古圣明之君肯定是自带运道的,于是就提议把昀哥儿带上。
他说可以让昀哥儿坠在最后面,而他则带着乐单等人一二十人护卫在昀哥儿左右。要是力有不逮,他也可以立马带昀哥儿遁走,绝对不会让昀哥儿出事。
他跟乐单等人属于游侠保镖,专精保护雇主这一块,因此姜光这点口气还是有的。
刚好昀哥儿也好奇这次线下沙盘结局如何,另外就是那些乡勇昀哥儿确实把他们当成起家的资本之一。
兵贵精不贵多,基本盘的兵打磨好了,后面以此为基础扩招,那这种精兵的氛围就会不断扩散。要是基本盘烂了,后面就是一堆散沙。打打顺风仗还行,稍微遇到一点艰难的战事就得崩盘。
这些乡勇第一次出去,原身还是逃兵出身,恐怕内心还是有着怯懦的,所以昀哥儿也不放心。
他得去看着。
昀哥儿自己想去,姜光刚好也跟着劝说,李复最后才点头答应。
吃过早饭,昀哥儿逗笑了自己阿娘之后这才让丫鬟抱着他去李府门口,李复早等他了。
民壮已经穿了甲胄,前面大概十来个人左右配备的武器是长刀,所谓长刀就是长杆型的,重量接近三十几斤,挥舞起来真可以把人劈成两半。而且它长、重,还是骑兵的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