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端王看过周二郎的几篇策论,想法确实很独到,关键是这人能看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并且给出颇具创新的解决办法,这点就比较难得了,又如此年轻,磨练磨练确实是一把好刀,他都有点儿忍不住欣赏了。
欣赏归欣赏,可这把刀倘若有一天是对着自己的,那就不太好了。
他还想着这么个人才毁了着实有点儿可惜。
不成想他的独子竟然身患喘症,又找人调查了一番,竟然还是成亲七年唯一的儿子,看样子这个周凤青多多少少是有点儿子嗣艰难的。
而这天底下能把喘症控制住的人除了他赵修远,怕是再无旁人。
这叫什么锦钰的小倒霉蛋儿可太招人疼了,一个人就把这局给破了,他得一员猛将,他爹也因为他逃过一劫,啧啧啧,怪不得贺景胜喜欢,他也喜欢得很,说不定见到了还真愿意纡尊降贵抱一抱可人疼的小崽子。
休沐这日,端王使人叫来了府上的随身医官,一番吩咐,医官躬身退出去时,又被他抬手叫住,“那药的毒性给孩子使用确定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医官忙俯身行礼,答道:“启禀王爷,剂量开小一些问题不大,只是此药最大的弊端在于它的毒性会日益累积,王爷也知您当初——”
医官顿了顿,又道:“所以,他若从小就开始服用此药,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所承受的毒性会越来越大,到最后怕是……”
他低下头,意思点到没有继续往下说。
端王单手撑住额角,半晌没说话,过了会儿,摊开手掌心对着窗格透进来的光线眯起长眸,正反面都看了看。
很漂亮,很修长的一双手,可惜这双手早就沾满了血腥,只是还从未对着孩子下过手,不过等他撑不住的时候,大概也长大了,若没有自己的药,他能不能长大还两说呢,他这病可比自己的情况严重多了。
端王缓缓开口道:“剂量尽量开小一些吧,能让他发病时喘得上气儿就成,再给配些强身健体的名贵药材进去,出去的时候注意避开东厂那帮讨人嫌的。”
“是,王爷。”
半晌后,殿内传出一声压抑地低吼,“来人!去把本王的烈焰牵过来,本王要去骑马!”
……
周二郎比任何人都清楚端王久病成医,并且拥有大干朝最好的资源,是儿子能治好喘病最大的希望,甚至于可以说是唯一的希望。
只他一个小小的六品翰林修撰哪里能够和端王这种站在权利最顶端的人搭得上话,他想与人家做交易,想被人家利用,都没有那资格。
端王竟然亲自派人上门儿前来为钰哥儿治病,着实让他大吃一惊。
吃惊过后,他也明白天下没有白吃的米饭,皇帝的饭碗不好端,端王的饭碗也好端不到哪儿去。
端王上杆子派人来为钰哥儿治病,要自己付出的代价肯定不会小,不过倘若真能治好儿子的病,被端王利用又何妨,为了钰哥儿,他有什么不能做的。
钰哥儿的病终于有治了,全家人都高兴得跟过年一样,连大郎这样的硬汉子也忍不住红了眼圈儿,躲到一边儿偷偷抹眼泪儿。
实在是小侄子犯病的时候太吓人了,谁也不知道孩子下一口气儿能不能喘得上来。
周锦钰自己也开心的不得了,虽说不能完全根治,可发病时能够缓解也行啊,喘不上气来时那种面对死亡的窒息感太难受了,这辈子有了这么好的家人,他不想死,他想好好活着。
就是这药可真够名贵奢侈的,比京城的房价还要贵,一颗花生米般大小的药丸就要五金,相当于五十两银子,爹所在的翰林院是有名的“清贵”衙门,月俸不过二十石,约合二两多银子,爹一年的收入都不够买这药丸子的一半儿。
这也就罢了,更变态的是这药的吃法,简直是极尽矫情讲究,不能用白开水送服,得用清晨采集的露珠化开以后喝,这要吃一次药,得采多少露水呀。
周锦钰相信那药肯定是有效果的,毕竟是给尊贵的端王爷服用,但是这必须得用鲜荷叶上的露水,就纯属医官故弄玄虚忽悠端王了。
还有,这装药的器皿也金贵,上等寒玉制成的雕花莲纹白色小圆盒,据医官的意思是这寒玉可以保持药效。
总之,不愧是端王爷吃的药,处处都体现出尊贵,吃不起。
这次除了周锦钰,全家人都觉得值!砸锅卖铁来换也值。
但医官上门儿可不是来赚钱的,无非是让周凤青承王爷的情,怎么可能要他们的钱,只说王爷慈悲,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说王爷自己吃过喘症之苦,听贺府的胜哥儿说了钰哥儿的病,不忍心这么小的孩子受罪,随手帮个小忙也算做了件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