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
作者:满地白霜
第1章 穿书
安省平市永新县。
闷热的夏天,窗外的蝉鸣声传入人的耳朵里,更添了几分烦闷,尖锐的声音刺的人心里燥燥的,不自觉就带出了几分火气。
深夜,秦溪躺在竹席上辗转反侧,她现在都还没有完全接受自己穿越了的事实。
她在家睡的好好的,不就因为看小说熬夜了吗?至于把她送进来吗?
虽然她自小父母双亡,可也有叔伯亲人啊!她才刚拿到毕业证,实习的工作眼瞅着就要转正了,美好的未来正在向她招手,结果,一觉醒来,什么都没了。
想到原主的劳碌命,还有英年早逝的结局,秦溪打了个冷颤,世界如此美好,她还没活够呢!
正所谓六十七十不嫌少,八十九十不嫌多。
原主也叫秦溪,十二岁,在家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家里人丁兴旺,秦溪处在不上不下的位置,还是个女娃,被家人忽略那是一定的。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她三岁就开始干活了,六岁就开始踩着板凳给一家人做饭,秦溪是没有童年的,数不清的家务挤满了她的时间,逼得她像个陀螺似的,一刻不停的转。
家里六个孩子,只有她,没有去过学校,家里的鸡鸭鹅,后院的菜地,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这些,都需要人来打理,老实肯干,又怯懦听话的秦溪就是最佳人选,从没有人问过她想不想去学校读书,也没有人给过她选择,默默承受,乖乖听话,是她唯一能做的事。
书中,秦溪在她十四岁那年,下乡了,虽然周围邻居都说乡下的日子苦,可她不这么认为,在乡下的两年,是她记事一来,过的最为松快的日子,没有忙不完的家务,不会有人要求她去干这干那,更不会有人稍不如意,便对她大声呵斥。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一场雨,小感冒拖成了急性肺炎,最后,客死异乡,秦溪死在十六岁那年秋天,凋零在最好的年华。
因为同名,再加上遭遇十分让人同情,秦溪对于原书中原主的结局记的还是蛮清楚的,毕竟那是她熬着夜特意跳了章节看的,看了就关灯睡了。
那本书的主角是她的亲妹妹,即老四秦清,打小就因为长的像年轻时候的奶奶李春花而受尽宠爱,也许是想要弥补自己年轻时候的缺憾,李春花对于这个孙女那几乎是有求必应,儿子儿媳孙子孙女,谁都比不上秦清一个人,对她可谓是偏心偏到姥姥家了。
书中娇蛮活泼,青春靓丽的秦清吸引了身为退伍军人的男主陆修远的注意力,两人在一起后,是一路发糖撒狗粮,期间穿插着两人创业挣钱的剧情,最后幸福终老。
那本小说的大概剧情应该就是这样,具体的内容,秦溪已经忘的七七八八了,她看小说很快的,还会跳章节,觉得没意思,不想看的,会直接略过,除非有什么特别戳中她的点,不然真就是看过就忘,晚上睡一觉,第二天早上一起来,昨天晚上临睡前看的是啥基本上就忘的差不多了。
从原身的记忆中得知,秦家老大叫秦江,今年十六岁,小时候他聪明伶俐,是父母捧在手里的心肝肉,可在他八岁那年,发烧烧坏了脑子,智力永远的停留在了八岁。
也许是接受不了这个结果,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父母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反转,以前有多爱,现在就有多忽略,有时候,眼睛里还带着怨,嫌他是个傻子,给他们丢人了。
秦家老二叫秦河,今年十四岁,小的时候很是调皮捣蛋,性格也跳脱,因为打架,被老师叫了无数次家长,再加上他成绩不咋地,是秦家父母眼中不成器的代表。
小的时候调皮,长大后的秦河玩的就更野了,性格也变得十分叛逆,经常跟街上的小混混混在一起,吊儿郎当的溜达,书也不读了,一天到晚不着家,是街坊邻居眼中二混子的代表。
秦家老五跟老六是双生子,今年八岁,老五叫秦湖,老六叫秦海,刘琴生了他俩后,就结扎了,这两个老幺,是她的功勋章,是她最小的孩子,是她的心肝肉。
也许是因为双生的缘故,这哥俩打小就不对付,什么东西都喜欢争,都觉得对方喜欢的,才是真正的好东西,为了争东西,两人基本上是从小打到大,为了他俩,刘琴是操碎了心。
秦爸叫秦山,是秦李氏,也就是李春花的大儿子,年轻时候,长的是一表人才,那张脸特别招小姑娘稀罕,他就是靠着那张脸,才娶上个城里媳妇,后面又通过媳妇娘家那边的关系,花钱在钢铁厂那儿找了份临时工,努力干了几年,倒是转正了。
秦妈叫刘琴,是纺织厂的一名普通女工,当初看中秦山的脸,觉得他长的俊朗,人也踏实能干,就同意了。
刚开始,两人确实过了几年蜜里调油的生活,可谁知道,后面家里的孩子越生越多,他们夫妻的负担也越来越重,秦山父母都是农村人,给不了他们太大的帮助,甚至有时还需要他们帮衬,近几年,家里的日子是越过越穷了,可后悔也没用了。
秦溪躺在硬板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她的床太硬了,底下什么都没垫,硌的慌,她实在是不习惯。
现在她睡在堂屋,躺在身下的床是由一块木板和两条板凳拼接而成的,翻身的时候,稍不注意,就可能会掉下去,她原本是和秦清李春花一起睡的,可现在是夏天,她们嫌床上人多挤的慌,太热了,就把她赶这地来睡了,冬天三人倒是会一起睡,人多暖和,再加上家里实在是拿不出一条多余的被子,总不能冻死她吧!
好不容易做好了心里建设,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秦溪开始召唤金手指了,毕竟穿书了,总得有个金手指吧!毕竟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
可惜,无论她怎么折腾,随身空间系统灵泉啥的,毛都没见着一根,给她气够呛,接近破晓的时候,睡意上涌,秦溪打了个哈欠,终于困了。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孑然一身,在哪不是过日子,还是先睡吧!
第2章 猪食
朦朦胧胧的晨光穿过纱窗,照在秦溪的眼睛上,虽然并不刺眼,可她眼睛还是眯开了一条小逢,下一秒,秦溪下意识侧了一下身体,去摸放在床侧充电的手机,可她忘记自己现在睡的是什么“床”了,身体摇晃了两下,如果不是最后关头稳住了,说不定就栽地下去了。
大早上醒来就发生这事,可太刺激了,什么睡意都赶跑了,她现在清醒的不得了,哪还睡得着。
秦溪坐在床边,穿上她那双自个编的破草鞋,有点扎脚,不过还能忍受,这具身体早已经习惯了这双鞋,所以她走路的动作,还算是自然。
揉着眼睛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六点二十,对她来说,时间还很早,可对原身来说,这个时间点已经非常晚了。
夏天的时候,秦溪需要在五点半左右起床,烧水做饭,冬天她起的要更早一些,五点左右,一起床,先是烧上满满一大锅的热水留给家里其他人洗漱,再去准备早饭。
只有充足的时间,她才能十分自如的完成“属于”她的任务,不招埋怨。
有原身的记忆,做饭这事对她来说,好像难度并不大,毕竟家里穷,也没啥好做的,早上一般而言吃的都是粥。
一大碗红薯干,两把米,外加后院的红薯叶子,简简单单。
秦溪在灶台前忙碌的时候,秦家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起床了,但对她并没有投以丝毫关注,毕竟这副场景,他们已经见了无数次,早就见怪不怪了,等着吃就是了。
第一次实际上手操作大锅饭,秦溪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她闻着锅里的味道可不咋地,怪怪的,有点像小时候看大伯母煮猪食的时候散发出来的味道,红薯叶子应该是被煮烂糊了。
一掀开锅盖,随着白雾一起升腾飘散的还有这锅乱炖粥的味道,被这味道一冲,秦溪习惯性的往后退了几步。
不喜欢这个味道的不止是她,正在厨房洗脸的李春花也不喜欢,被那味儿冲到了,不过她不是往后退,而是往前走了几步,当她看到被煮的乱七八糟,惨不忍睹的一锅粥时,神色一变,怒气值是蹭蹭蹭的往上涨。
“你这死丫头,今天是吃错药了吗?你看看你煮的是什么玩意,糟蹋粮食,我在老家随便煮的猪食,看起来都比你这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