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军攻下了赣州,意义非同寻常。众人心情大悦,钱秉镫说道:
“赤军据有两粤,不日将席卷湖南、江西。朝廷官爵紊乱,武将无不总兵,文官无不督抚,有功者难赏,无功者滥封。若不厘定官制,便不能激励将士,不能澄清政治,不能结束湖广乱局。”
他说的是厘定官制,岑丹初却想得更远。明朝历经三百年,官制、兵制、赋税等各项制度已经腐朽不堪。岑丹初另起炉灶,创设赤军,自专军政,摆脱了南明小朝廷的掣肘,遂有今日成就。以现在的形势,他还不足以改旗易帜,但已有进封一字王的资本。
教导局长褚永培很清楚他的心思,说道:“国主王号为南越王,南越只涵盖岭南。只要赤军席卷江西、湖南,国主便可进封一字王,凌驾于孙可望、朱成功之上。号召人心、抚理军政,更得其便也。”
丹初笑了笑,说道:“先不谈一字王的事,钱先生说得很有道理。我藩夺取赣州、衡州,恢复江西、湖南指日可待。若不能厘定官制,便不能建强政权,便不能号召文武。”
官制不妨看成是官爵制度,可分为官职和爵位。从法理上讲,丹初哪怕已是南明国主,亦只能封赏官职,不能封赏爵位。
明末礼乐崩坏,弘光以后,散布在各地的总督、大学士不下十几位。为方便招抚义师,朝廷颁发给他们不少空白敕印,授予他们封赏官爵之权。
由此而造成官爵泛滥。早在隆武时期,何腾蛟连空白敕印都没有,就敢擅封伯侯。
湖广、江西一带,诸镇多为公、侯。就算是几百上千人的义师,不是总兵就是伯、侯。若论兵权,若论军威,他们连赤军一个标统都比不了。
赤军步兵标统管三千兵马,可以敬称为标台,已是赤军中级武将。但这些标统多为赤军嫡系,大多拔于卒伍,没有爵位,和诸镇、义师相比多少有些黯然失色。
丹初决意先厘定官制,今后在南越国官方文书、正式场合中,一律使用赤军官制。
武官,定为五品十级。以带兵官为例,最高为将军,正一品,不常设。遇有大战,丹初可择一大将拜为将军,授命统辖数镇。将军以下依次为镇统(正二品)、协统(正三品)、标统(正四品)、营长(正五品)。队长以下不入流。
岑丹初在赤军称元帅,超品级。左参军定为正一品,右参军定为从一品,参军佥事、军谘府各局局长定为正二品,其他类推。
文官,同样定为五品十级。左参政为正一品,右参政为从一品。各部尚书、参政佥事、各省巡抚定为正二品。省以下,知府定为正三品,知县定为正四品,乡长定为正五品。
赤军倡导平等,把官员定为五品十级,较前朝已经大为精简。
可资参考的是,周有命数,自一命至九命;汉有禄秩,自二千石至百石,凡十六等(东汉为十三等);魏立九品之制,为品级之始,北魏每品分正、从,四品以下各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三十阶。元、明、清文武官皆分九品,各有正、从,无上、下阶之分。
以上可视为实职官,职级较少,有利于集权。但如今正是打天下的时候,职级较少又不利于封赏功臣,激励将士。
乃仿照明朝勋阶制度,把勋阶、散阶合二为一,设置十五勋十五等勋阶。
武官五勋为将军、护军、都尉、校尉、骑尉,每勋三阶,如将军为上将军、中将军、少将军。
这就有点军衔制的意思,但又与军衔制不相同。明朝的勋阶制度远比西方军衔制复杂,丹初设置五勋十五等勋阶,已经大为简化。
文官五勋为柱国、辅国、正治、资治、赞治,每勋三阶,如上柱国、中柱国、少柱国。
至于爵位,拟恢复公、侯、伯、子、男五爵,每爵三等,如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但丹初尚无封爵之权,此事暂时不提。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