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桐夹带着一身怒气冲到慕瑾初办公室。 慕瑾初正在给林茉讲解资料上的内容,见管桐进来了,他温和地冲林茉笑笑:“音频我发你手机上了,有什么不懂的,随时过来问我。” 林茉点头,识相地拿着资料离开。 “你怎么把他弄到公司来了?”管桐忍着脾气,压低声音,“他是个警察,他在烤肉店里当卧底,你让他过来上班,他的任务怎么完成?” “他跟你说,他在烤肉店当卧底?” “对啊,他说领导安排的任务。” “他说你就信了?” “难道不是?”管桐皱着眉头,狐疑地望着他,“你又知道什么?” “阿泽是个心气高的人,他右手拿不了枪,你觉得他还会在警队里待下去?”慕瑾初慢条斯理地翻看着文件,语气淡淡,“我猜他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 “妈的,敢骗老娘!”管桐咬牙臭骂一声,“这么大的事,居然瞒着我。” “管桐......”慕瑾初抬起眼皮看向她,“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跟他分手?阿泽现在只剩下你了,你确定还要推开他吗?抽个时间,带他去阿礼那里看看手吧,说不定还能治好。” 管桐出来的时候,看到陆奕泽嬉皮笑脸的跟女同事搭讪,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反正很不舒服。 下班的时候,陆奕泽故意拿着一份文件来找管桐签字,看到林茉怀里抱着一大束玫瑰花,手里还提着礼物,他好奇地挑了下眉头。 冷菲见到他过来,立马跑过去,对他笑的有点害羞:“你是找管总签字吗?文件给我就可以了。” “我看你快下班了,就想进去直接找她。” “没事,没事,耽误一会儿也没关系的。” 管桐透过窗户就看到陆奕泽在外面拈花惹草,她推开门,双臂环胸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他们。 林茉好笑地挑了下眉,跟大家打了招呼,先行离开。 陆奕泽见她站在门口,故意将文件递给冷菲,话也变多了:“那就辛苦你了,要是管总签好字,我再过来拿。” 呵呵...... 管桐怒瞪着陆奕泽的背影,老娘在你身后,你故意的,是吧? 陆奕泽好似没察觉一般,还要当着管桐的面,对冷菲热情地搭讪:“方便加一下你微信吗?签好字你给我发微信,我再过来一趟。” “好......”冷菲也没想到,能用这种方式加到他的微信,她急忙拿出手机,迟钝地没有感受到来自老板的怒火。 “那个......”冷菲耳根微红,壮着胆子问道:“你有女朋友吗?” 陆奕泽听到她的问话,轻轻笑了两声,漫不经心地提高嗓音:“昨天刚被甩了,今天还没有。” “既然没有女朋友,那你晚上有空吗?我请你吃饭。” 冷菲内心狂喜,这估计是她上班这么久,第一次这么勇敢。 陆奕泽见他们在这里聊了这么久,管桐一点反应都没有,心里有点失落。 要是换成念书那会,但凡有女生跟他讲话超过三句,管桐铁定会拿小石头砸人。 不是砸那女生,就是砸他! “我请你吧!”陆奕泽笑了笑,将手机微信打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把备注改一下。” 管桐内心无比煎熬,昨天明明是她提的分手,今天看到陆奕泽这么招女人喜欢,她又特别酸。 气闷地走上前,一把将冷菲手里的文件夺过来,手中的笔刷刷刷地签上自己大名。紧接着,用力地塞进陆奕泽怀里,对着冷菲凉飕飕说道:“他今天第一天上班,你就敢约他出去吃饭,也不怕遇到渣男,直接把你给办了。” 冷菲对上管桐的目光,听完她的话,莫名其妙红了脸。 “放心,我不是渣男!”陆奕泽嬉皮笑脸地回怼,气得管桐砰地一下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进去之后,她又透过百叶窗看到两个人肩并肩走了,怒地直跺脚。 该死的陆奕泽,该死的陆奕泽,第一天上班就这么不安分,是要故意气死她! ......... 七夕节的夜晚,随处可见的情侣和玫瑰花。 慕瑾初订了位置,带林茉来旋转餐厅吃饭,这家餐厅的格调很浪漫,只不过,刚进来就遇到了熟人。 林茉觉得,她和慕瑾初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好,每次出门遇到的人,都挺破坏气氛,很扫兴。 霍彪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大小姐,自从上次在酒吧遇到之后,他又好久没见她。 “林小姐,这么巧。”霍彪走上前跟她打招呼,压根都不想搭理慕瑾初。 林茉冲他礼貌地笑了笑,目光落在他身旁的女孩身上,脸色渐渐沉了下来。 他身边的人不是白薇薇,而是一个年纪和她相仿的女孩,不仅年纪差不多,连容貌气质也有几分相似。 一样黑长直的头发,乖巧清秀的脸,穿着打扮并不夸张,看起来很讨人喜欢。 慕瑾初也注意到了那个女孩,眼底噙了几分怒意,目光和霍彪对上之时,又是电光石火般的对峙。 林茉眉头微皱,那女孩倒是落落大方将手伸过来,跟她打招呼:“你好,我叫方依依。” “林茉。” 林茉回握了她的手,松开之时,对着慕瑾初小声道:“换个地方吃饭好不好,这里我不喜欢。” 慕瑾初听到她的声音,微微点头,牵着她离开了。 霍彪看着林茉离开的背影,眼眸眯起来,今天遇到只是个意外,他刚才看到大小姐有点不高兴。 也罢,用这种方式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思,总比她一直不知道要好的多。 特殊的节日,如果没有提前预定位置,吃饭的地方都挤满了人。林茉倒是无所谓,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 榕桦街挤满了人,这里不仅有特色小吃,还有一些别致的酒吧。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慕瑾初和陆奕泽他们经常过来。 林茉吃的很开心,吃完之后,她还拉着慕瑾初要去酒吧。慕瑾初带她去了以前常去的那家,已经好几年没来了,没想到这里的老板还认识他。 这家酒吧是一对夫妻开的,他们都喜欢音乐,人不多的时候,喜欢拿着吉他唱情歌,台下的人如果愿意,也可以上台唱几首。 老板对慕瑾初印象深刻,是因为慕瑾初唱歌好听,见他来了,老板很热情地招呼他:“小伙子,带女朋友来了,要不要唱两首?”喜欢慕总,大小姐她要跑了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慕总,大小姐她要跑了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