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紫怔愣愣的,半晌回过神,噗嗤一声笑出来—— 姜瓷这辈子唯一一次喜欢人,就是16岁青春期,荷尔蒙正萌动时,喜欢上邻居家的大哥哥。 因为这件事,姜瓷大受打击,再也不敢喜欢长相漂亮的男人。 慕紫笑得停不下来,捂着肚子倒在沙发上,“情敌哈哈哈哈哈……” 回想自己的遭遇,心里也膈应得不行,郁闷的抱怨一句:“这傢伙怎么跑回国当起医生了……真倒霉……” “记性不好能当警察吗?”姜瓷哼了一声,“每年的在逃通缉犯,身份信息和照片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话题兜兜转转,又回到案子上。 换做任何人,只怕都不会相信葛峰吧? 一切一切,令人厌恶,且无可辩驳。 姜瓷狐疑的蹙起眉:“为什么?就因为你相信于杨么?” 葛峰如果真想和女网友见面,约在酒店不是更方便吗?为什么要约到容易留下痕迹的家里? 要知道,葛峰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出门的,也就是说,距离案发时间过了将近十个小时。 姜瓷沉吟片刻,微微点头,“你说的很对,而且还有一点让我感觉特别奇怪,就是戒指上的指纹。那么一点小物件,怎么会粘到指纹呢?凶手会仔细的擦去凶器上的指纹,怎么会遗漏戒指上的?而且,他没事去摸人家戒指干嘛?” 但若是真正推理进去,却会觉出一股痕迹很重的违和感。 姜瓷微怔:“……黑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