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雨瞬间明白了什么,拎起自己的东西转身就走,没有半刻停留。
周金儒抓着头发,心想絮雨到底明白什么了?
他伸手将房门关好,躺在床上,疲惫的身体终于得到舒缓,竟然不知不觉睡过去,醒来时天已经全黑了。
摸索着拧开床头柜处的台灯,周金儒发现在台灯旁还有一本书,这是他之前从封面上看了一眼就没有打开的杂志,借着灯光,他翻看了旅游手册。
片刻之后,手册被他扔回台灯旁,长长叹了一口气。
平磐之所以叫平磐,是因为它建立在一座大山旁,一边是荒野,一边是高山,偶尔山上还有云海奇境,自然能吸引游客到来,可是后来移动城市出现,发展程度大幅提升,便很少有人再愿意到陆地城市来旅游,而陆地城市的人又向往移动城市,一来二去,连旅游业也没落了。
一个国家不仅仅有移动城市,还有诸多陆地城市,平磐就是维多利亚国土范围内一座不起眼的小城市。
至于陆地人对于移动城市的向往,周金儒已经在哥伦比亚见识过了,除了说一句到哪里都一样外,也没有别的想法。
“去吃东西,我快饿死了。”
周金儒飞快起身,出门下楼,正好看见老板娘一家正在吃饭。
“小哥,需要点餐吗?”
“不用了,我在‘翱翔的雨燕’那里点了餐。”
他跨上机车,开往酒吧,快到达目的地时,隔着很远就能听见里面传出来的喧哗声。
推门进来,一眼就看见酒保正在给几名肢体粗壮的信使倒酒,他招呼道:“兄弟,我要的位置呢?”
酒保指着酒吧角落里,那里有一张空桌,随手倒了一杯樱桃味汽水递过来。
“这杯我请,你的晚餐正在做。”
“谢了。”
周金儒接过杯子喝了一口,走向自己的位置。
他刚坐稳,之前那几名信使围了上来,个个膀大腰圆,凶神恶煞。
“你就是那个和絮雨小姐一起救人的医生?”
首先开口的是一名乌萨斯人,他那典型的熊耳朵和茂盛的毛发让他看上去气势逼人。
周金儒轻轻喝了一口汽水,后背往后一靠:“没错,是我。”
气氛一下子凝滞起来,酒吧的客人们纷纷将视线投过来,等着接下来的发展。
乌萨斯人抬起粗壮的右手,手指夹着一部相机:“我们拍个照吧,合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信使经常拍照。”
乌萨斯人咧开嘴哈哈一笑,让同伴拿着相机,自己则搬了一张椅子坐在周金儒旁边,对着镜头说道:“这就是白天和絮雨医生一起救人的医生,他太厉害了,明明第一次见面,却能和絮雨医生配合无间,流浪医师都是这么厉害吗?”
周金儒意外道:“你这不是拍照!”
“先拍一段视频嘛,别紧张,现在很流行的。”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