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我听出来了,沈渔,沈渔你个王八蛋,居然变音接我的电话?”
沈渔点点头,当然要变音了,还要一直变音,下面的话被曹安录音了就不好了。
“曹先生,我为你做了一件很好的事情,你看,你的女儿对你多亲近。”
沈渔笑嘻嘻的说道,“你的人情,我还了。”
曹安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几个孩子因为不是他的种,所以一个个都有逆反心理,所以上一次沈渔打电话给曹安,建议他把这几个孩子派到申海城,说有天大的好事等着他们。
当然沈渔没有说详情,教导别人的孩子,打他们的屁股之前,是不能提前告诉家长的,不然就没有办法做事了。
沈渔的计划很好,会想办法让他们叫爸爸……不是让曹宪叫沈渔爸爸,而是让这几个孩子懂事。
相信这场风波之后,他们会懂得很多的道理。
“所以……这就是我的计划,我替你的孩子上了很好地一节课,相信他们会迅速的成熟了起来。”
曹安舍不得在孩子面前展现自己的强大冷酷,但是沈渔可以呀。
电话那头,曹安沉默了很久之后,才这样的问道。
“你这样欺负小女孩有意思吗?”
“有意思,曹大哥,你当年欺负我有意思吗?”
沈渔冷笑着说道。
“曹大哥,你忘了金鹰大酒店的五百银元吗?你说得对,钱财是身外之物,曹宪烧了我的商店,账单我随后寄给你,麻烦你这个做父亲的赔偿我的损失。”
电话那边,曹安沉默了很久,最后才传来了咬牙切齿的声音。
“好吧……钱我出,房子地皮归我。”
“这就好,我还以为曹大哥不要房子呢。”
沈渔笑嘻嘻的说道,曹安可以不给钱,但是他怎么圆谎?更何况,这笔钱还有一个很妙的用途,想必曹安一定会和自己想到了一块。
“呸,滚蛋!”
说完这句话,曹安挂上了电话。
这一次交锋,是曹安输了。
其实,有时候并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谁占了上风的问题,就像是上一次曹安坑了沈渔五百银元,其实以沈渔的手段,弄钱并不是太难……
沈渔这个胸怀宽大的家伙,才不会记恨呢……我操,还真是一大笔钱。
用这么大一笔钱追女孩,脑子一定进水了吧?
吃炒饭每次多加一个蛋都能吃一辈子呢……
……
不得不承认,虽然是一群兔崽子,但是是一群经过训练,素质很高的兔崽子。
一群孩子用了不到三十分钟,就整理完物品,等着曹宪的吩咐。
“上车。”
门外停了一辆小巴车,足够塞进去二十个人,孩子们都上了车,他们会在今天晚上离开申海城。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更何况,申海城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回家多好?
“沈渔,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看着孩子们都上了车,黑长直美少女来到了沈渔的身旁。
和沈渔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不到一天),和沈渔聊了不少,原来的想法被改变了,沈渔并不坏,只不过被父亲带坏了,有点心胸狭窄,不过听人劝,但是人很善良,脑子很聪明,比如放火烧了商店之后,沈渔就建议曹宪,直接带走弟弟妹妹离开申海城。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你带着懵懵懂懂的弟弟妹妹们来到申海城,然后又带着懵懵懂懂的他们,马不停蹄的,呆了不到一天时间,离开了申海城。
他们说不定还没有睡醒,但你已经解决了最大的问题,然后,他们在车上会问,姐姐,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时候,你就可以骄傲的,用一种满不在乎的口气告诉他们,你做的事情。”
沈渔不动声色的拍着曹宪的马屁,女孩的眼睛越来越亮。
是呀,七个人一起出来办事,然后美少女曹宪一个人用一天时间,不动声色的把事情都办完啦,然后还可以在那些小屁孩面前装逼,让他们知道曹宪做了多么厉害的事情。
“可是……”
“是有点问题,万一他们听说你最后放火了,是不是会告诉你的父亲或者母亲,他们责罚你?要不,这件事我认了,是我放的火。”
“不用,沈渔,我一人做事一人承担,谢谢你的关心,这件事是我曹宪做的,不会牵连到你的身上。”
曹宪斩钉截铁的说道,然后热情的看着沈渔。
“不了,我要留在申海城,看到孙家的完蛋。”
“辛苦你了,有空到京城来玩,姐姐是你永远的好朋友。”
她当然知道沈渔在其中的功劳,这个优秀的男孩子默默的为她做了不少的事情。
白首相知犹按剑,但是有些人你认识了,就会很欣赏他,觉得他是好人。
“谢谢,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
沈渔诚挚的挥了挥手,送着他们离开,摸了摸口袋,从金光大酒店退的押金忘了有给她们,不过也没有必要,权当曹林冲撞自己得到的报应。
二百银元呢……
什么,为了安全送她们走?
那是扯淡,在金光大酒店,在申海城势力环绕之下,孙家再牛逼也不敢不能伤害到她们,但是沈渔凭什么要留这些看自己不顺眼的小屁孩在自己地盘上蹦跳呢?
更不要说还要自己出钱请他们吃吃喝喝。
亲戚的熊孩子,一定要送的越早越好。
飞翔吧,美少女,你们的未来在整个大汉帝国,没有必要留在小城市。
滚犊子吧,你们。
叔叔不要你们了。
开个玩笑,再见,一路平安。
感谢书友161218223536303、purplecrazy、建辉兄弟的打赏,多谢。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