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易航立刻警惕起来,转身紧紧盯着门口。脚步声越来越近,从十米到五米、四米、三米、两米……
终于,门被缓缓推开,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杨易航在看到他的那一刻,不禁瞪大了眼睛。
他长这么大的确见过很多千奇百怪的人,但眼前的这个家伙,杨易航只凭一眼便能认清他到底是个多么疯狂的货色。
此人身材高大,留着黑色的齐肩长发,穿着一件一看就价值不菲但明显不太合身的大衣,眼神冰冷又晦暗。
但仅凭这些还不足以让杨易航感到震惊。
“真傻*。”雷克斯看着男人的脸,不屑的冷笑了一下。
眼前的这个人,全身上下都印满了纹身,更准确一点来说的话——只要是杨易航所能见到的暴露在空气里的皮肤,都无一例外纹满了长蛇吐信样式的纹身。
杨易航看着眼前的男人,经过刚刚的战斗,自己本来就有些体力不支,现在连休息都没休息就要面对更强的对手,不知不觉中他的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浓浓的绝望感。
“雷克斯大人……”杨易航颤抖着,用有些呜咽的声音问道“如果实在没办法了的话……我……我可以自杀吗?”
雷克斯沉默一秒后,对他说道:“小子,过来。”
杨易航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还是就这么直愣愣走到了他身前。
紧接着,雷克斯的拳头如闪电般挥出,狠狠砸向杨易航的腹部。
杨易航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觉腹部一阵剧痛袭来,仿佛被一辆高速行驶的火车撞上。他的身体猛地向后弓起,嘴巴不由自主地大张,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双手下意识捂住腹部后,双腿一软,直接瘫倒在地,脸上的表情扭曲得不成样子,痛苦之色尽显。
“起来吧,小子。”雷克斯连一个正眼都没给倒在地上的杨易航,只是冷冷的看着眼前满是纹身的男人“该干仗了。”
此人名为阳庆,应该算是托普托斯消失后信徒们的领军人物。
据说当年,托普托斯曾无意间看到了传说级驱妖师段念写的一本书,为此他突发奇想——既然别的传说级可以写书,为什么自己不行呢?
于是,他将自己最近的所见所闻进行编辑后,写了一本《托普托斯游记》的自传。
而阳庆,便是第一批看到这批书的人。
就像每个人儿时的梦想各不相同一样一般,哪怕是万能的大人们思想上也会有诸多分歧,有的人喜欢英雄、有的人喜欢疯子、有的人崇拜警察、有的人崇拜杀人犯……
阳庆不知道自己是哪一种,他只觉得在看完了那本书后心里有些堵得慌。
托普托斯也曾像知名作家一样开过读者见面会,但由于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准备的不是很充足,主办方由自己充当,又来到了几所大学,让全校师生发朋友圈帮自己宣传,到了粉丝见面会当天,他特地屠了一座婚礼城,将尸体都堆放到地下室后,将那里设为临时场地。
然而在那一天,除了警察外,就只有阳庆一人参加了他的读者见面会。
“你为什么要做那些残忍的事?”阳庆问。
托普托斯没有回答,只是对着外面的警车一指,“砰!”的一声过后,爆炸响起,火光四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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