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并不顺利。一则陈霖不是族长,不能用族权来威压迫使族人就范;二来他也实在拿不出什么补偿地主的。毕竟河边的地都是好地,持有人大多不愿意脱手;而且他们划定的地域,涉及到的土地所有者居然有十一个。九个族人,二个外姓。难度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陈家叔侄在族中村里素有人望,总算谈起来还不至于太过绝望,但是一个多月也谈成了三家。
“这地也太难买了,我都加到行情的三倍了……”陈霖嘀咕道,“这都不肯卖,难不成加到十倍?”
陈定沉默许久,方开口道:“光是加价不行……你加十倍也不成,毕竟这是人家维生的‘根子’,你买去了,不等于断了他的‘根’?”
“可是他还可以买新地啊,多买地不好吗?”
“我刚才想了想,换我我也不愿意卖。这些地多在河畔,这么多年堤岸渠道已经成型,只要不是遇到大灾,都是旱涝保收的好田。你加个三倍五倍的钱买去了,能不能再买到这样好地可就不好说了,何况修水利都是几代人的事情,重新买了地又得从头开始修,你给多少钱人都不乐意。”
“那怎么办?换个地方?”陈霖双手一摊。
“他们费了好多日子才找到这么一个地方,你说事情办不了,让两位首长怎么看我们?”陈定摸着自己的小胡子,“得给他们一个长久之计,长久之计……”
“让他们进厂做工……”
“这不算什么好处,将来厂子做大了,人人都能进厂做工,算得了什么好处?”陈定否掉了,不过这倒给他一点启发,“对了!可以给股!”
“三叔!我们陈家全族才占一股,你怎么给他们股份啊。总不能把吴老爷的股份拿出来分……”
“说起来,前些日子去临高,我和陈同志无事的时候闲谈,听他说了不少澳洲人的商法。颇有启发。我有个想法……”
“什么?”
“你大约也知道,澳洲人如今下了命令,说要厘清土地,规范产权。”
“的确有这回事。不过我们没什么好说的,陈家有功名的人不多,从无投献之事。”
“唉,不是这么简单!”陈定说他已经大致研究了下相关的法规。其中有几条就是专门针对宗族的。
“你也知道,族里的土地,一部分是个人的,一部分是族里的。这些族里的土地这次都要确权。”
“确权便确权,地契难不成是假得吗?”陈霖感到奇怪。
“贤侄,你这就是少年心浮了。官府的文书,都要细细琢磨才是。”
按照新的政策,宗族土地各自确权,个人的属于个人,宗族名下的财产要转型为“有心责任公司”或者“财团法人”所有。
“所以未来陈氏宗族的地肯定会转为陈氏公司所有--对了,也包括丝坊。”
“然后呢?”陈霖还没明白。
“吴老爷赠给我们的一股,照理也是要纳入这公司里的。我们就以这公司的名义给被征地的人若干干股。让他们每年可以坐收盈利,他们自然就愿意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意义啊,现在宗族的土地收益,不也是大家享受的吗?每年的年例,男丁们多少也有一点,家里有事的还能补助些许……”
“呵呵,你怎么不开窍!现在族里祭祀地的收入,怎么用,给谁不给谁,都是族长、掌案一句话的事,最多几个族里长老能发表些意见,其他人都是没份说话的,给不给,给多给少都是族长、掌案说了算,账目更是糊涂账。改成了公司,那就是正儿八经按照生意来做,一年收益多少,提留多少,公费多少,大家按股份应该分多少,都是清清楚楚的。这个明明白白的股份不比随心随意的年例强太多了?你觉得族人们会喜欢哪一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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