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林善母亲,警方认为她的还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死亡,并且主观上存在杀人意愿,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她母亲主动自首,情节较轻,并且认罪态度良好,建议从宽处理。林善看着审讯室对面墙上贴着的“公平公正”,心想:“公平在哪里,公正又在哪里,我母亲明明是正当防卫,如果不是我遇到危险,她也不会出手,为什么要这么对待反抗家暴的女性?”警局里的女刑警都对她们的遭遇很同情,有几个主动拿手机给她们看过这件事在网上的舆论影响。林善一看却发现自己的大姑姑利用姑父在部队做领导的势力,请来了电视台,在网络上卖惨:“我们父母死的早,姐弟俩彼此相依为命,当年我爷爷奶奶赚的钱只够我们俩其中一个上学,我弟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我,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他。”林善的大姑姑捧着遗像继续哭道:“他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却是心地善良的一个人,老婆是聋哑人也不介意,对她还很好。谁成想……谁成想他娶了一个白眼狼,转眼就把他给杀了!政府啊,你好好听听我的声音,你要为我弟做主啊!!”诸如此类的卖惨言语,绝口不提她母亲被家暴的事实。底下的评论里未知全貌的网友却信了她的一面之词,开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她母亲:“怎么会有这种人啊?养也养不熟的白眼狼,去死吧——!”“杀人犯,快点给她判死刑!!!”“就是就是,让她把牢底坐穿!”林善攥紧了拳头,很想给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善者一拳,刚出来的唐律师看到她这副表情,询问道:“怎么了?”看到那个视频,唐律师皱了皱眉:“别理会这些,有些网友就喜欢瞎凑热闹,明明跟人家没什么仇,却希望人家死的越惨越好,真不知道是从哪些阴沟里爬出来的老鼠。”由于网络舆论朝林善的大姑姑那边一边倒,一些网友已经不满足于在网上辱骂她们,甚至人肉到了她们租房的真实地址,林善偶尔回到家发现她们原本的出租屋已经被画满了:“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或者“杀人犯去死!”的鲜红色的字。她花了很久的时间才把那些字清理干净并向房东道歉,还要赔偿。但是报警的时候,由于她们这个小区监控老化,根本查不出来是谁干的。林善沉默的站在屋前,没有进去。她又一次体会到了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是如何的不公平,似乎只要谁闹得更大、伤的更重就是有理的一方,那些施暴的经历就可以免为不谈,罪孽深重的施暴者也可以变成无辜清白的受害者。她突然感到一种对现实的深深的无力感,颓废的顺着身旁的墙壁滑落,她痛苦的抓住头发,在心中愤怒的质问:“凭什么……凭什么啊啊啊——!!!”她想要将这句质问大声的喊出来,可是没有人会回答她。因为在是非不分的现实,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了网上的所谓的真相,没有一个人发觉她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而那些坏人正站在自诩为公平公正的法律后面笑嘻嘻的嘲笑她,也嘲笑着这个无能的世界和昏庸的网民。另一边的检察院审查后同意公安局的结论,提起公诉,由于是刑事案件还带了民事诉讼,原本的两个月延长到第五个月才开庭。第一次开庭,法官还没来之前,观众席上充满熙熙攘攘的声音,法官到了之后环顾一圈,发现庭审人员都到齐了,坐在最高席上一捶手中的锤子:“肃静,开庭!”现场顿时鸦雀无声。法官:“请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院出示证据。”然后检察院代表的公诉人宣读:“京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海霞和受害者林空系结婚分居关系,并育有一个女儿。案发当时于晚上九点半,被告人刘海霞持拖把砸中被害人林空头部15下,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他们的女儿林善那几刀并没有捅到致命处,真正导致林空死亡的是因为刘海霞拿拖把打到林空太阳穴的那十几下。”然后另一位公诉人戴着手套展示当时的凶器——拖把,公诉人接着说道:“被告人刘海霞在女儿与丈夫发生矛盾,女儿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随手拿起一旁的拖把反击受害人林空,具有自卫性质。她持拖把对受害人林空头部击打数下,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在其逃窜放弃抵抗的情况下却没有停止伤害,反而加以追击,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故判断其存在主观上的杀人意愿。被告人刘海霞,请问以上情况是否属实?”林善母亲听了翻译员的描述后脸色苍白,用手语比划道:“前面的情形是对的,但俺不是故意打死他的。”公诉人接着说道:“被告人刘海霞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唐律师开始辩护:“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异议,她是迫不得已才将其杀死。受害人林空长期对被告人刘海霞实施家暴……”观众席上林善的大姑姑声音突兀的响起:“什么家暴?!夫妻之间小打小闹怎么能叫家暴呢?刘海霞你有良心吗?我弟弟是不学无术,但是他这些年来给你吃给你喝,就是盼着你生个儿子,结果你居然恩将仇报还杀了他!不要脸的贱人——!!!”林善父亲那边的亲戚也开始叫嚣:“就是,杀人犯!必须杀人偿命!!”“不能放过她!”“必须让这个该死的贱女人给我们林家唯一的男丁的牌位磕头认错!!!”法官拿着锤子又锤了一下说道:“肃静!第一次警告,如果第二次被害人的家属再发出这种声音,就要被法警逐出法庭。”一旁的法警把情绪激动的林善的大姑姑按回观众席上,制止了林善父亲亲戚的喧哗。唐律师接着把话说完:“受害人林空在被告人面前用刀刺伤她的女儿,并且其中一刀差点刺到要害部位心脏,如果被告人不阻止的话女儿可能会因此死去,从这一点来看,我认为她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审判长,我方请求采纳新的证据和证人。”法官同意了,林善在法警的带领下来到证人席,开始讲述十几年来她母亲被家暴的经历以及当时的情况,说着说着开始哭起来,在场人员都有些动容,除了林善的大姑姑面色不善地听着。公诉人:“但最高检曾明确给出指导意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计后果,对危害结果采取放任后果的,都是故意伤害。”然后受害人律师开始辩护:“我方认同公诉人的说法,通过那段录像能看出,受害人林空只是拿刀对着她女儿刺了几下,但是被告人刘海霞却拿着拖把对他的击打了超过了八下。按理说当时的情况受害人林空在拼命的躲闪,并且准备往楼下跑,放弃了不法侵害。被告人明明可以拉着女儿逃跑,却仍旧反击,所以我觉得被告人反击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存在主观上的杀人意愿,构成故意伤害罪。”唐律师:“但是他们的女儿和邻居都能证明听到了那声‘你给我等着,我去楼下的车里拿锤子。’说明受害人准备拿到武器之后继续进行不法侵害,并且受害人以前经常去修车的店里做工,有锤子等修理工具很正常,所以我认为不法侵害虽然暂时暂停,但仍有持续实施的可能,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继续。 ', ' ')